賞罰之道不可無度
【原文】
太公曰:“明罰則人畏懾,人畏懾則變故出;明賞則不足,不足則怨長。故明王之理人,不知所好,不知所惡。”文子曰:“罰無度則戮而無威,賞無度則費而無恩。”故諸葛亮曰:“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
【譯釋】
太公說:“太過於用罰,人們就會害怕,人害怕就容易產生變故;獎賞過多就會有人感到不滿足,人不滿足,就容易滋生埋怨情緒。所以賢明的君王治理國家應該使人看不出他的好惡傾向。”
尹文子說:“懲罰沒有一定的標準,即使殺戮再多也無人害怕;獎賞沒有一定的標準,花錢再多人民也不覺得是恩惠。”
諸葛亮說:“要給法律以權威,法紀嚴格執行,人們才會知恩;爵位要嚴加限製,這樣加官晉爵,人才會覺得榮耀。”
【悟語點撥】
要把國家治理好,必須依靠法度,法度必須有一定的準則,賞不可多,罰不可濫,要掌握好一定的尺度,並且要鄭重其事,使賞有所感,罰有所畏,這樣才能達到最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