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六點鍾,我媽準時敲響了我們的房門。
伴隨著鏗鏘有力的“咚咚咚”,是她中氣十足的聲音。
“起床了!亂步!一天之計在於晨,動起來!亂步!動起來!”
我放下手裏的逗貓棒,回過頭看了一眼在床上團成一顆球的亂步。
他的耳朵動了一下,閉著眼睛往被子裏縮了縮,絲毫沒有起床的打算。
平時在家裏,他睡到八點才會起床,然後洗洗刷刷去偵探社上班,周日卻隻能睡到六點鍾。
我媽覺得他身體素質太差,長得又是細胳膊細腿,因此每周日都要逮他去跟她晨跑,繞著湘南海岸線迎接從海平麵上升起的日出,以此達到強身健體之功效。
我拍了拍那團球:“亂步,媽媽在叫你了,你該起床了。”
球沒理我。
我清了清喉嚨,又說:“江戶川亂步,今天早上你沒有草莓泡芙吃了。”
亂步“唰”的一下睜開了眼,直勾勾地盯著我,然後靠了過來。
“清溪,我們昨晚講好會有的!”
“因為你賴床,所以沒有了。”
“不行!講好了的!你不能說話不算數!”
他的聲音有些低,還帶著慵懶的睡意,呼出的熱氣環繞在我的頸間,癢癢的。
我想躲閃,他不讓。
我實在很怕癢,隻好說:“好吧,你現在起床的話,早餐還是有草莓泡芙的。”
“太棒了!”亂步得意地笑起來,然後他捧住了我的臉,“啵”一聲親在了我的眉心,“我要雙份的草莓泡芙!”
“你啊。”
門外傳來了我媽的再次催促:“清溪,亂步起床了沒有啊!”
“起了!起了!”亂步邊應聲邊朝我扮了個鬼臉,然後皺著眉跳下床開始換衣服。
周日早晨的“酷刑”,是他無法逃避的一關。
我媽是附近一所小學的體育教師,她年輕時的偶像是第一英雄歐爾麥特,她曾期待能找個像歐爾麥特那樣擁有飽滿肌肉的丈夫,後來嫁給了臉好看但身材並不強壯的我爸,夢想落空,就把這份期待轉移到了她未來的女婿身上。
當她第一次看到身高不到一米七,身材纖細,抱著零食袋子不停地往嘴裏塞薯片的亂步時,大失所望。
但她沒有絕望,反而定下了一個遠大的目標,要把亂步訓練成一個硬漢。
……硬漢亂步,那畫麵太美,我不敢想象。
“清溪,我不是偷懶不想跑,我是真的不想和你分開~”
我正在庭院裏給植物澆水,亂步可憐巴巴地從背後抱住我,像隻樹袋熊似的掛在我身上。
我媽已經站在馬路對麵叫他了,脖子上還掛著上體育課用的哨子。
“嗶嗶——”
吹哨子的聲音拖得很尖銳,意思是在催他了。
“亂步!磨蹭什麼呢!快點過來!”
“……知道了!”被迫中止撒嬌的亂步一臉生無可戀,跑了兩步還不忘回頭朝我扁扁嘴,“我的兩份草莓泡芙,你不要忘了!”
“亂步!”
“來了!不要再喊了!”
我看著兩人跑遠,放下了灑水壺。
爸爸在門口的信箱取了藤澤早報,看到我在換鞋,問道:“你為什麼不陪你媽和亂步一起去晨跑呢?”
我解釋:“媽媽不讓我跟去,說是防止亂步胡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