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那個女人的是對的。”雲琅抓著老虎耳朵,自言自語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時間建立起最親密的關係,是雲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現在看來,進展還不錯。
老虎很喜歡用鹽巴水刷牙,或者它隻是單純的喜歡鹽,雲琅觀察過了,太宰對老虎一點都不好,呼來喝去,稍有不順心就拳打腳踢。
這或許是太宰與老虎用來構築主仆關係的辦法,對一頭野獸來,幼年時期臣服的王,將是它一輩子的王。
雲琅今的工作是製作一雙鞋子,他有足夠多的獸皮,其中,一張堅固的老狼皮將是他今製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顏色是他非常喜歡的青灰色,不過,在製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將五層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繩釘在一起,最後用一張厚實的狼皮把這些狼皮包裹起來,最後形成一個漂亮的鞋底子。
過程起來簡單,製作起來非常的難。
狼皮又厚又韌,他的那根大針又非常的不爭氣,力量用了,紮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會把針弄彎。
中午的時候,雲琅看著自己布滿水泡的雙手,隻好暫時停止了鞋子的製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給他弄來一套鐵匠工具,好讓他用最簡單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來。
整個下午,雲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裏轉悠,這裏的山林物產極為豐富。
僅僅是附近的山林,就讓他獲得了兩種野生香料,一種是花椒,另一種則是八角。
有了這兩種香料跟鹽巴,雲琅覺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鍋極為鮮美的兔肉湯。
前途未卜,雲琅決定過好每一,至少要每一都不辜負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燉在陶罐子裏麵味道沒有想象中的好,這種動物的肉非常的寡淡,還有非常濃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過啊,如果給裏麵添加一兩塊肥膩膩的野豬肉之後,再被調料的氣味烘托一下,立刻就變得噴香撲鼻。
沒人單獨吃野兔肉的,這應該是一個常識,雲琅自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不過,一連三頓頓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東西也會變成垃圾。
可是,太宰這家夥卻每都吃的非常開心,不論雲琅做多少食物,他都會把剩餘的吃光,即便是湯汁也不會剩下。
雲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東西的模樣,一定會對食物這種存在保持極高的敬意。
於是,太宰每回來的時候都非常的準時,因為他發現,雲琅做的食物,一旦放涼之後味道就差了好多。
雲琅顧不得繼續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鐵砧,鐵錘,火鉗子,鐵刀子都被太宰陸陸續續的弄來了。
雖然上麵有厚厚的一層鐵鏽,依然讓雲琅非常的開心。
壘一個簡易的爐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邊山根上就有一層紅膠泥,這個材料很適合弄出一個簡易的爐子來。
於是雲琅開始用最細的麻線編織孔洞非常的篩子,好用來篩選泥料。
那些被細細磨碎篩選出來的泥料被雲琅泡在水甕裏麵,為此,還用腳丫子踩了成千上萬遍。
泥料在水甕裏待了足足三。
在等待泥料沉澱的日子裏,雲琅在山根處挖掘了一個爐子,把太宰儲備的粗大柴火全部丟進去燒,在濃煙將要散盡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爐子的排煙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後就開始整理他生鏽的鐵錘跟鐵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在雲琅的爐子剛剛成型之後終於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鐵嗎?做這些事情幹什麼?”太宰有些憐憫的看著雲琅,打鐵需要燒炭這事他還是明白的,至於雲琅幹的其他事情他就一頭霧水了。
“我是要打鐵,主要是因為我需要一柄鋒利的刀子跟一把堅硬的錐子好給我做一雙合適的靴子。”
雲琅的話的很拗口,不過,太宰還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個真正的貴人是不幹這些事情的。
雲琅不等太宰提起讀書的事情,張嘴道:“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溯遊從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謂伊人,在水之湄。溯洄從之,道阻且躋。溯遊從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溯洄從之,道阻且右。溯遊從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風十五篇我已經會背了。”
太宰聞言歎了口氣,就背著手離去了,《秦風》是他在發現雲琅學習能力很強之後,特意找出來難為他的,隻是沒有為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