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出會堂的時候,看到好幾個帶著兒子的媽媽,都迫不及待地走向長笛報名處谘詢。
何尋得意地挽著方湛喬走出會廳,在去餐廳的電梯上還在笑。
“有這麼可高興的嗎?”方湛喬覺得她可笑。
“嗯,你太棒了!”
“那你得意什麼?”
何尋特別理直氣壯:“因為你是我的人啊!”
餐廳是三四十年代中歐合璧的風情,服務輕言細語,他們也放低了聲音。
“剛剛上台的時候,你在孩子耳朵邊上說了什麼?”何尋好奇地問。
“我說我小時候,也碰到過這樣的情況,哭得比他還慘。”
“真的?”
“當然假的,我什麼人啊。”他自高自大的脾氣還是沒改。
何尋想想那次婚禮時他的表現,天生的揮灑自如,他倒的確不是自吹。
“你小時候參加過幾次演出?”
“隻要有展示的機會,我媽都會帶我去。
原來他也曾經是父母用來顯擺的工具,何尋來了興趣:“那你都穿燕尾服嗎?”
“也有時候是襯衫背帶褲。”
何尋在腦子裏勾畫出一個穿著背帶褲、神情倨傲的小人。
“那腮紅呢?”
他有點不自在:“不記得了。”何尋往小人白皙的臉上畫了兩團紅。
“那口紅呢?”
他簡直不堪回首:“為了這事扔了我媽好幾支口紅。?”
“抗爭勝利了?”
他悲憤:“那時小弱小了,基本以失敗告終。”
於是何尋腦子裏的小人亮了,真真的是唇紅齒白,油頭粉麵。
她捂著偷笑。
方湛喬鬱悶地瞪她:“笑吧笑吧,你就笑個夠吧。”
然後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來。
菜品很驚豔,方湛喬隻能淺嚐輒止,何尋細細地品味了每一道菜。
“嗯,味道還是和以前一樣好。”
“你來過?”
“嗯,以前和爸爸來過好多次,”何尋眯著眼回想,“如果我告訴我爸爸,今天我和你一起在這裏吃飯,他一定會很高興。”
“會嗎?”方湛喬不太敢確信。
“嗯!”何尋去很肯定,“我爸爸曾經和我開玩笑說,我這麼喜歡這裏,以後有了愛的人,一定要和他一起來這裏約會,今天,我終於可以和我喜歡了快要二十年的人,一起來這裏約會了。”
“二十年?”方湛喬隻當她記錯,“何尋,是十年好不好。”
“不,是將近二十年,從我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見你。”
方湛喬驚異地長大嘴巴,可是怎麼也想不起來:“我們第一次見麵,什麼時候,哪裏?”
“我就這麼沒有存在感嗎?”何尋哀怨。
他也覺得很抱歉:“給點提示行不行?”
“真的一點也想不起來?”
他還是茫然地搖頭。
“那也沒關係,反正,現在,這個地方,我們在一起,就行了。”何尋並不遺憾。
他們在裏麵坐了很久,頂樓的落地窗映著碧藍的天,流雲似乎就在他們周圍湧動,開合變幻,飄渺無際。
“所以,這就是你最想來的地方?”方湛喬不勝慶幸,“還好,我還有氣力,陪你一起來。”
何尋不緊不慢地啜了一口果汁:“不,我還有,更想去的地方。”
走出酒店大門,何尋並沒有明確地目的,他們十指相扣著逛到了江邊的景觀廣場,鴿子撲棱棱地飛來飛去,而天上有遼遠的鴿哨,那些灰白色的鳥群在陽光下發出金屬一樣的光澤。
有長發的年輕人在為路過的遊客畫肖像,生意很稀落。
“女士,您的輪廓很美,畫張相留個紀念吧。”藝術家招攬生意的時候總是有點不大自然。
“好啊。”何尋坐了下來。
方湛喬提醒她:“何尋,你不是還有地方想去嗎?”
“不急。”何尋又問,“可以畫雙人像嗎?”
“當然可以。”
“大概多久?”
“最多十五分鍾。”
“我們畫一張?”何尋拉住方湛喬。
“不,”他立刻拒絕,“我不習慣搔首弄姿。”
“不用,最自然的就行,甚至您可以做您自己的事,隻要在這兒坐一會兒就行。”藝術家說得很簡單。
何尋把方湛喬拉倒小椅子上:“很快的,給藝術家一點鼓勵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