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出會堂的時候,看到好幾個帶著兒子的媽媽,都迫不及待地走向長笛報名處谘詢。

何尋得意地挽著方湛喬走出會廳,在去餐廳的電梯上還在笑。

“有這麼可高興的嗎?”方湛喬覺得她可笑。

“嗯,你太棒了!”

“那你得意什麼?”

何尋特別理直氣壯:“因為你是我的人啊!”

餐廳是三四十年代中歐合璧的風情,服務輕言細語,他們也放低了聲音。

“剛剛上台的時候,你在孩子耳朵邊上說了什麼?”何尋好奇地問。

“我說我小時候,也碰到過這樣的情況,哭得比他還慘。”

“真的?”

“當然假的,我什麼人啊。”他自高自大的脾氣還是沒改。

何尋想想那次婚禮時他的表現,天生的揮灑自如,他倒的確不是自吹。

“你小時候參加過幾次演出?”

“隻要有展示的機會,我媽都會帶我去。

原來他也曾經是父母用來顯擺的工具,何尋來了興趣:“那你都穿燕尾服嗎?”

“也有時候是襯衫背帶褲。”

何尋在腦子裏勾畫出一個穿著背帶褲、神情倨傲的小人。

“那腮紅呢?”

他有點不自在:“不記得了。”何尋往小人白皙的臉上畫了兩團紅。

“那口紅呢?”

他簡直不堪回首:“為了這事扔了我媽好幾支口紅。?”

“抗爭勝利了?”

他悲憤:“那時小弱小了,基本以失敗告終。”

於是何尋腦子裏的小人亮了,真真的是唇紅齒白,油頭粉麵。

她捂著偷笑。

方湛喬鬱悶地瞪她:“笑吧笑吧,你就笑個夠吧。”

然後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來。

菜品很驚豔,方湛喬隻能淺嚐輒止,何尋細細地品味了每一道菜。

“嗯,味道還是和以前一樣好。”

“你來過?”

“嗯,以前和爸爸來過好多次,”何尋眯著眼回想,“如果我告訴我爸爸,今天我和你一起在這裏吃飯,他一定會很高興。”

“會嗎?”方湛喬不太敢確信。

“嗯!”何尋去很肯定,“我爸爸曾經和我開玩笑說,我這麼喜歡這裏,以後有了愛的人,一定要和他一起來這裏約會,今天,我終於可以和我喜歡了快要二十年的人,一起來這裏約會了。”

“二十年?”方湛喬隻當她記錯,“何尋,是十年好不好。”

“不,是將近二十年,從我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見你。”

方湛喬驚異地長大嘴巴,可是怎麼也想不起來:“我們第一次見麵,什麼時候,哪裏?”

“我就這麼沒有存在感嗎?”何尋哀怨。

他也覺得很抱歉:“給點提示行不行?”

“真的一點也想不起來?”

他還是茫然地搖頭。

“那也沒關係,反正,現在,這個地方,我們在一起,就行了。”何尋並不遺憾。

他們在裏麵坐了很久,頂樓的落地窗映著碧藍的天,流雲似乎就在他們周圍湧動,開合變幻,飄渺無際。

“所以,這就是你最想來的地方?”方湛喬不勝慶幸,“還好,我還有氣力,陪你一起來。”

何尋不緊不慢地啜了一口果汁:“不,我還有,更想去的地方。”

走出酒店大門,何尋並沒有明確地目的,他們十指相扣著逛到了江邊的景觀廣場,鴿子撲棱棱地飛來飛去,而天上有遼遠的鴿哨,那些灰白色的鳥群在陽光下發出金屬一樣的光澤。

有長發的年輕人在為路過的遊客畫肖像,生意很稀落。

“女士,您的輪廓很美,畫張相留個紀念吧。”藝術家招攬生意的時候總是有點不大自然。

“好啊。”何尋坐了下來。

方湛喬提醒她:“何尋,你不是還有地方想去嗎?”

“不急。”何尋又問,“可以畫雙人像嗎?”

“當然可以。”

“大概多久?”

“最多十五分鍾。”

“我們畫一張?”何尋拉住方湛喬。

“不,”他立刻拒絕,“我不習慣搔首弄姿。”

“不用,最自然的就行,甚至您可以做您自己的事,隻要在這兒坐一會兒就行。”藝術家說得很簡單。

何尋把方湛喬拉倒小椅子上:“很快的,給藝術家一點鼓勵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