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農民並沒有站起來(1 / 3)

在中國農村,打倒了地主、富農的剝削階級之後,是不是就實現了人際關係的平等,鏟除了一切性質的剝削與壓迫呢?

不妨先將視線投向六十年代。

在張樂天先生的調查中有幾個例子:1960年海寧的一個大隊鬧饑荒,農民們除了能去還在硬撐著的食堂打碗薄粥,主要得靠樹皮、草根充饑,熬不過去的老人們,便一個個猝然倒下了。一天,食堂的夥夫,發現有個大隊幹部躲在灶頭後吃白米飯。夥夫將此事告訴了老婆,他老婆又傳播給了其他人。次日,整個村子裏的人,都在背後詛咒這幹部……

兩年後,某一秋日的中午,一個大隊十部,經過一戶貧農家門口,後者五、六口人正吃飯,餐桌上隻有一碗鹹菜、幾根醬瓜。前者隨口說道:你們也吃得太差了,我家的豬,比這吃得還要好一點。那貧農半是忿然、半是無奈:你們這些當大隊十部的,有吃有喝,就是畜生投胎到你家裏,也有好福氣。我們是窮人家,沒辦法……

前一件事大約隻是偶然性的,針對個別幹部;後一件事卻表明,幹部與農民之間,開始有了一條界限。它反映在經濟待遇上,便是大隊十部視職務不同,每年每人都會給上相應的工分補貼。在L大隊,一個叫馮洪明的,各年所補貼的工分是,1961年3400分,1962年3600分,1963年2820分,1964年2800分……此人補貼最多,看來不是大隊書記,就是大隊長。給他的工分補貼,放到一個強勞動力身上,則不管刮風下雨,婚喪節假,天天都要出工,且要十滿一個勞動日,才能拿到3600分,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獲中等補貼水平的,每年也在2500分左右。

對此,農民已經有了強烈反應。有的說:幹部們今天開會,明天又開會,一開就是半天一天的,哪有那麼多的事情要談,無非是想出點花頭來拿“安耽工”。有的抱怨:幹部們屋裏坐坐,不吹風,不遭雨,張張嘴巴就拿十分工。我們累死累活地幹,一天最多也不過是十分工,這事情說到天邊也是不合理的……

於是,在生產隊集體勞動中,勞動效率與“公出”幹部的多少,大致構成一個反比關係:“公出”的幹部越多,勞動效率越低,倘若某一天生產隊的幹部,統統去哪裏開會了,這一天的勞動便成了群體“放羊”。

這一反比關係,已經在默默地演繹著農村現實生活的邏輯——如果不存在某種程度的剝削因素,農民們不會這樣幹活;

農民們習慣於如此幹活,又表明——如果不存在某種程度的壓迫因素,這剝削因素便連一天也維持不了。

土地改革,毀滅了鄉紳階級在鄉村社會中的傳統作用。農業集體化又尤其是人民公社,締造出一支龐大的幹部隊伍,以填補鄉紳消亡之後出現的空白。兩者間,有不同的是——

鄉紳是自掏腰包吃飯的,幹部則是要吃大鍋飯的,一般來說,還得吃上最香最軟的一層;

鄉紳裏,多數人還是屬於民間社會,少數人是告老還鄉的前官員,可能身上有些半官方色彩,但總起來說,他們都注重代表本土本村的利益。幹部中分兩層,鄉、社幹部,是當然的國家在編幹部,大隊、生產隊幹部,身份上仍是農民,卻擁有全部的行政管理職能。兩者都奉國家的政令和原則為圭臬,負責將各級政府的生產計劃和關於農村的各項經濟指標,分解、落實到基層;

鄉紳的傳統作用,大抵是通過宗族與血緣聯係,還有教化活動來實現的,它介於管與不管、實管與虛管之間。幹部們仰仗著國家賦予的權力,事無巨細,悉攬無遺,諸如生產計劃、分配原則、糧稅征收、勞務派遣,以後又有自留地、宅基地、生兒育女,乃至鄰裏糾紛、分家析產、每戶人家可以養幾隻雞、種幾棵樹……大約除不能做出男女來,上帝要管的事,他們都要管,他們是準上帝。

鄉紳們人數有限,鄉紳之所以也稱鄉望,得在家族內、地方上享有一定的聲望,還得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與家學淵源。幹部們是無須這些條件的,國家一般不是根據素質來決定其是否任用,而是因維持一個麵對億萬農民的龐大的管束機製的需要,而將其逐級派發的。隻有到了八十年代,社會學者有條件做出了大量的田野調查後,人們才能從數字上把握這一龐大:

按當時人民公社的體製,每個公社約有幹部三十人以上,生產大隊為十人左右,生產隊為五人左右。於是,在全國527881個人民公社、690000個生產大隊和4810000個生產隊當中,大大小小的幹部,達到了六千萬以上,占到了農村全部人口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