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1 / 3)

居住形態首先必須滿足人們的生存和生理需要,為人們提供飲食起居、繁衍生息的場所;繼而為居住生活提供具有私密性和安全性的空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人們會自覺地選擇將居住生活的功能加以細化,並在空間內進行分區。餐飲、排泄與起居分離,學習、會話與寢室分離,子女與父母的臥房分離,乃至進一步將廚與餐分離、洗與浴分離……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居住空間的使用具有趨同的選擇,不僅反映在個體人對屬於自己的住房空間進行改造的能動性上,也反映在群體空間的構成形態和宏觀城市居住空間分布的模式上。從這個意義上說,居住形態的某些特征是具有鮮明的延續性的,越是與人的自然屬性和精神屬性相關,演進過程所呈現出來的繼承性和穩定性越明顯。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居住需要的層次不斷提升,居住形態也不斷發展變化。在社會環境穩定的條件下,居住形態的演變主要呈現為技術進步帶來的變化,而技術的革新從根源上看是以人們不斷提高的需要為原動力的。在某些曆史條件下,居住形態發生整體性的改變,甚至出現了局部的倒退,往往與特定的政治、經濟環境相關。可以肯定的是,不符合主體意願的變革,常常難以經受時間的檢驗而成為試驗性的階段產品。在這個發展的過程中,越是低層次的需要,對居住形態越是具有“硬性”的約束,越需要優先予以滿足;越是較高層次的需要,對居住形態越是表現為“軟性”的影響,也越發多樣、複雜和難以把握。

人口的異質性和高流動性是當代城市社會的典型特征,不同籍貫、不同性別、不同職業的居民構成使居住需要的複雜程度大為提高。但在現有社會經濟條件下,包括中國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仍無法擺脫工業化集合住宅的供給模式,這就要求人們必須適應工業化生產模式所具有的局限,從而在主觀意願上和客觀選擇過程中表現出“同化”的特征。在上海,無論是外地務工人員、引進的高級人才、國外專家等都必須通過適應來逐漸接受上海的生活方式、氣候條件、居住環境。反過來,住房的開發建設也需要通過不斷調整產品定位來適應差異化主體的多樣需要。長期漠視主體需要發展規律的外力強製“同化”,以及因受到局限而在某種程度上主動或被動放棄話語權則可能造成人們對居住需要的認識障礙,往往會導致集體決策失誤和個體判斷失衡。2000年以來,通過對幾百個上海家庭的訪談在本書作者指導下,近年來先後有約600名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專業的本科生、研究生參加了“上海住宅區調研”,完成了對近千個上海家庭的調查訪談和針對大量建於不同時期的住宅區的調研報告。本書部分案例來自該教學成果。作者發現,長期受到壓抑的居民習慣於接受”給定”的居住空間,並習慣於在標準化居住空間裏采取相似的生活方式。住房商品化改革初期,多數上海居民對理想中的居住空間提不出建設性的意見,隻能含糊地總結為朝向、麵積、區位等幾個基本問題。與之不同的是,較晚進入社會的青年家庭卻可以提供較豐富甚至個性化的需要,如酒店式管理的小麵積公寓、跟父母可分可合的“二代居”住宅,適合居家辦公的智能化高品質物業管理,適合特殊生活習慣、張揚個性的特色居住空間,時尚又節能的生態住宅等。

居住需要的變化是個人遷居行為最主要的因素。在經濟學家看來,遷居意味著人們試圖從住房消費的不平衡狀態恢複為平衡狀態。中國城市居民家庭的經濟條件對擇居的影響越來越成為主要的製約因素。經濟能力較差的家庭更加依賴便捷的城市交通、方便的日常生活服務以緊縮日常生活的支出;而經濟能力強的居民則更多考慮環境、人文、心理等因素的影響,並且表現出更高的遷居頻率。與此同時,中國城市政府一貫的強勢幹預,使大型市政工程、舊區改造等政策性因素也成為這一時期居民遷居的重要影響因素。應該說,目前中國城市的遷居是居民自發的需要、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社會組織化管理的需要共同作用的結果。

價值價值的哲學定義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是人腦把世界萬物分成有用和有害兩大類後,從這兩大類具體事物中思維抽象出來的絕對抽象事物或元本體,是世界萬物普遍具有的相互作用、相互聯係的性質和能力,是每個具體事物都具有的普遍性規定和本質。對“價值”這一概念的理解和態度正是西方當代哲學體係中科學主義和人本主義的分水嶺。

價值揭示了居住形態所蘊涵的主體需要和意義。人在日常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采取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對居住形態的結構和功能持什麼態度、做出什麼反應、提出怎樣的要求都是以人對該事物的價值判斷為基礎的。正是在價值判斷的基礎上,主體才可能將需要轉化為行動。

價值觀是指主體對客觀事物按其自身及社會的意義或重要性進行評價和選擇的標準,對個人的思想和行動具有一定的導向和調節作用,使之指向一定的目標或帶有一定的傾向性中國大百科全書。2000年光盤1.1版。在居住形態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價值判斷是主體認識活動的重要內容。從居住形態發展的整體規律來看,一個平衡狀態下的住房產品與鄰裏關係很難與另一個平衡狀態的同樣內容保持一致。換句話說,對居住形態的評價是隨著價值關係中主體的認識而發展變化的,自覺的、有意識的評價總是包含著對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因果關係的認識。

居住形態整體價值觀的形成來自廣義的主體內部,就個體和集體以及自然環境之間的利益關係展開,其核心原則是在各方利益之間達成相對的平衡。新中國成立之初,上海的住房建設幾乎徹底摒棄了原來的開發建設模式和房屋建造形式,就是基於對原有社會、經濟體製的價值判斷,及早日“實現共產主義理想”的願望。而在當前快速城市化和社會經濟轉型的整體背景下,城市發展所麵臨的公平與效率的兩難選擇也必然要求適當的價值介入價值介入與價值中立是一對相對的概念。都市人類學研究認為,價值介入應以價值中立為前提,以突出對社會弱勢群體與非主流文化的關注。而不能單純依賴工程理性。也就是說,對於以全體居民為具體內涵的主體而言,集體的利益和福祉成為最高的價值標準。因此,越是要深入、全麵地評價事物,越是需要提供對未來有指導意義的評價,就越要求深刻而全麵地把握主體、客體、實踐和認識的本質特點和運動規律,把握它們的相互作用李閻魁。城市規劃與人的主體論[同濟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37。基於價值判斷的選擇是人的能動性的體現,作為居住形態的主體,人們正是通過不斷的選擇在現實世界中探索理想的棲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