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統自組織演化的基礎
居住活動中的競爭與共生是係統自組織演化的基礎。
人類社會的個體與群體各自擁有不同的需要,履行著不同的功能,在物質和非物質係統中相互關聯、彼此共生而又相互競爭,這一相互作用的過程使係統形成了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整體。城市居住形態的自組織演化是通過“競爭”和“共生”兩種相互作用實現的,在競爭過程中,係統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生產力水平得到提高,進而促進了係統內部及係統與外部環境之間的共生。
1)競爭關係
競爭是相互關聯的個體之間的基本關係,係統形態的演變大多發端於要素間的競爭。事物為保持個性或獲取更大的生存空間而彼此排斥、相互競爭,這個看似衝突不斷的過程也使得整個係統關聯起來並產生協同作用。自然界的競爭關係是指兩個或多個種群對空間、食物、光線等資源的爭奪,競爭使生態係統趨向於某種形式的平衡,從而使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競爭同時會導致多樣性,並使係統的穩定性和抗幹擾能力得到增強。
城市生態學認為,城市空間的發展實質是主體通過擴張、入侵、更替等形式對各種空間生態位的開發、選擇、競爭和共生,最終形成相對穩定有序的空間結構的過程。基於個人和家庭在城市中所處的位置不同,其居住環境的區位、交通條件、服務水平,以及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也具有明顯的差異。王興中(2000)認為,居住社區具有“社區作用力”——社區之間的相互排斥。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不斷地擴大和更新,不同的社會空間進行區位上的置換,使社區空間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王興中。中國城市社會空間結構研究[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0。即便是在由同質人群構成的社區中,微妙的競爭關係也普遍存在:公共部位的侵占、環境設施的使用、公共設施的距離,甚至視線、陰影或噪音對鄰裏的影響都可能造成衝突。
按照一般的理解,競爭通常導致對立,衝突則常常招致傷害,帶來的多是負麵的結果。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競爭是在時間和空間兩個測度上的選擇,是優勝劣汰的過程。通過競爭,可以獲得資源最有效的利用和推動個體的進化。與此同時,衝突使矛盾暴露並接受審視,進而可能導致相應的形態變遷。可以說,沒有競爭,就沒有生物的進化、社會的發展,也就沒有居住形態的演化。
不論空間競爭采取何種方式,其結果都是不對稱的連鎖反應。不對稱(CompetiveAsymmetry)是指競爭者的不均等地位,這也直接導致競爭的結果對各方的影響不同,這種不均衡性又醞釀著競爭的繼續進行,進而造成空間競爭的連鎖性(CompetiveChain)和競爭結果的非線性。住房的開發為了求得利益和發展,通常選擇優勢區位,追求成本最小、利潤最大和市場最優。在市場條件下,對城市資源的競爭產生了一係列居住形態演化的規律,如土地級差地租、中心城區與邊緣區的差異、圈層式蔓延與軸線式發展等。而財富的競爭則進一步導致社會形態的異化,以及居住空間的隔離。究其原因,首先在城市層麵上,開發者對優勢區位進行競爭,開創增長極和生長點,引導居住形態的集聚和分異;其次,在社區內部和不同的社區之間進行競爭,形成特定的環境條件和對景觀、陽光、位置的爭奪;第三,在已形成的形態結構中,因係統的進化和發展,促使新的競爭發生,導致空間的功能、性質發生進一步演替和更新。
2)共生關係
生態學理論認為,共生關係是生物種群構成有序組合的前提,也是生態係統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自組織結構的基礎。社會學家將這一理論應用於人類社會的係統,認為:共生關係的作用結果是使係統內所有組成部分的運營都得以節約,人們在居住活動中互相理解和支持,為了維護共同的利益而結成守望相助、優勢互補的社會網絡。這種共生關係不僅是社區得以存在的基礎,也是城市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源。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疏茨(Schutz,1962)在其社會相互透視(ReciprocalPerspectives)理論中指出,人們在日常生活領域(空間—社區)、生活交往領域(場所—方式)以及生活方式領域(類型—行為)中表現的集體性特征,是人們相互理解的基礎SchutzA..CollectedpapersI:TheProblemofSocialReality[M].TheHague:MartinusNijhoff.1962:1112。
健康的居住形態首先應該具有的特征便是和諧的人際關係。現代社區中的居民在巨大的生存壓力下普遍存在緊張心理,需要通過和諧的社區環境獲得緩解;而社區中的弱勢群體更需要依賴社區共生關係獲得幫助。與此同時,共生關係具有社會學領域內“交換關係”的特點:個人或群體采用某種方式彼此交往,旨在獲得某種形式的回報。這裏的“回報”,不一定是物質性的,而往往是支持、讚揚、尊敬等心理層麵的滿足。此外,共生關係也包含著互惠原則,有助於通過創造持續的相互義務來維持交換關係。最後,共生關係的產生和維持還需要明確的物質載體,如適宜的居住空間和交往場所。
城市居住形態的自組織演化圖景
人們常用“衝突”、“適應”、”整合“、”調諧”等概念來描述處於同一係統中的居民為了滿足各自的需要而彼此造成的壓力和發生的互動,它們普遍存在於居住空間、社會、經濟和文化領域之中,推動著人口的遷移、社區的形成、市場的博弈和居住文化的演進。
日常生活中的自組織現象
城市研究領域對自組織的認識大多歸結為隱性和長期的作用,因而使自組織演化具有些許神秘莫測的色彩。事實上,隻要稍加留意,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看似尋常的現象都蘊涵著自組織作用的機製。
1)國際麗都城的社區衝突與和諧
位於靜安區南京西路黃金商圈附近的國際麗都城,是上海市中心著名的高檔商品房社區。由20幢高層公寓單元圍合而成的戶外環境優美靜謐,實施全封閉式管理。其中,位於東南角的一幢34層住宅是提供給原動遷居民的回遷房,房型和設備標準略低。2004年小區投入使用時,這幢回遷住宅樓與小區之間以水塘、竹林形成的界限看似輕描淡寫,卻將回遷住戶攔在了主要的景觀環境與戶外設施之外。在回遷居民強烈的反對聲中,物業公司勉強在竹林中打開了一條寬約1.5m的步行小路。然而,隨著湧入小區核心地帶散步、遛狗的回遷居民的增加,小區環境日益嘈雜、衛生條件受到一定影響,晨練的音樂、寵物的糞便和一些不文明的行為習慣逐漸激起了許多業主的反感。部分業主聯合起來拒絕支付3.6元/m2的物業管理費用,要求要麼支付與回遷居民一樣的1.8元/m2的物業管理費,要麼恢複圍牆,杜絕回遷居民進入小區。隨著衝突的升級,最終迫使原物業公司退出國際麗都城,並一紙訴狀將拒付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