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錯就要承擔責任,公務人員也不例外,但我們要明白一個道理:僅靠問責來督促公務員去保護百姓的生命安全是不夠的,問責的關鍵是要擔責,是在事故發生前對百姓生命安全和財產的守護。

煤可以給人們提供溫暖、提供能量,然而人們肆無忌憚、不顧安全地索取,引來了地球的“報複”。與之緊緊相連的就是另外一個詞:礦難。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發生的重大潰壩災難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礦難,9月8日8時左右,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突然潰壩,約268萬立方米的泥沙碎石,從50多米的高度傾瀉而下,幾分鍾內便衝垮和掩埋了尾礦庫下方的新塔礦業公司辦公樓、部分民居和一個集貿市場。在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問題時,事故傷亡人數竟然成了謎,傷亡人數在7天之內9次更新,從最初的“1死1傷”攀升到9月12日17時的178人死亡;9月14日0時40分對外公布,已有254人死亡。有媒體報道稱,31小時內新增死亡人數76人,但其中有51人不是這一時間段新增的死亡人數。也就是說,12日17時以前,這51名遇難人員已經被發現,但沒有被統計到對外發布的遇難者名單中。這其中可能有一些原因,但不排除是某些部門或個人故意瞞報、漏報死難者人數。

對於潰壩事故發生的原因,當地在說法上前後矛盾,疑點重重,襄汾縣委宣傳部部長董鳳妮給出的理由是“暴雨引發的泥石流”。而據襄汾縣氣象局提供的資料,9月份以來,襄汾縣隻有7日至8日的一次降水,從7日20時至8日8時降水量為15毫米。據監測,從7日8時至8日8時礦區周圍4個縣的24小時降水量分別為襄汾縣15毫米、浮山縣11毫米、翼城28毫米、曲沃09毫米。

這連地麵都打不濕的降雨竟然被渲染成暴雨,其背後隱藏的東西就很值得我們探究,很明顯,有人要逃避責任。但是這關係的是人命,不是一條兩條,而是200多條,一條人命也需要有人來擔責,何況是這驚人的數字。潰壩過後,接下來就刮起一陣迅猛的行政“問責風暴”。孟學農被免去山西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並辭去山西省長職務。山西副省長張建民被免職。接下來臨汾市委書記夏振貴被停職,臨汾市委副書記劉誌傑被免職,劉誌傑的臨汾市長職務和周傑的臨汾副市長職務被提名免去。

誰犯了錯就要承擔責任,在此次事件中,一些公務人員的行政不作為、對安全生產的監察不利就是對生命的極端不負責,特別是在重大事故發生後,許多官員瞞報、虛報、遲報,延誤了重大突發事件的救援時機,更是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因此,問責勢在必行,2007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把依法實行問責製作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保證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福益,這體現了國家建設責任性政府的決心,然而責任不是問出來的,而是承擔起來的。問責的關鍵是要所有的公務員們警醒,從那些還未幹涸的鮮血中吸取教訓,從預防入手,將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到實處,隻有這樣,才能避免下一次災難的來臨。

作為一名公務員,我們所有人都應該牢記自己所肩負的責任,因為我們哪怕有1%的責任心都會為人民帶來99%的希望。如果我們一心為民,就可以避免一些損失。公務員有多大的權力就應肩負多大的責任,對於這種責任,每個人都應當發揮自己的才能,付出最大的努力,用更多的心血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