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公務員是公共資源與社會財富的分配者與調控者,本身不創造價值。而掌管分配公共資源的管理者首先要有道德,要有責任心,要根據法律與規章製度分配和調控社會資源。百姓需要的是正直、負責任的官員,而不是動不動就貪汙納稅人的錢,動不動就仗勢欺人的服務人員。

總之,有能力沒責任心的官員,其能力與其對社會的破壞力成正比,即越有能力對社會危害越大!相比較而言,沒能力但有責任心的公務員,雖然不能以決策推動國家經濟飛速發展,但至少能保證百姓安居樂業。當然,我們這裏不是推崇這類人,我們更多的是呼喚既有能力,又有責任心的公務員。

缺乏責任心的“庸官”與“治庸風暴”

我們有一部分公務員即使能力很強,也秉持“多幹多犯錯,少幹少犯錯,不幹不犯錯”的理念,認為隻要不幹事、不犯錯,就能過自己的“太平日子”,這是典型的“庸官”思維,在近幾年掀起的“問責風暴”下,他們將遭遇的是國家和人民的責任拷問。

清代大學士紀昀在其《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載了一則諷刺庸官的故事:北村鄭蘇仙,一日夢至冥府,見閻羅王方錄囚。……有一官昂然入,自稱所至但飲一杯水,今無愧鬼神。王哂曰:“設官以治民,下至驛丞閘官,皆有利弊之當理,但不要錢即為好官。植木偶於堂,並水不飲,不更勝公乎?”官又辯曰:“某雖無功,亦無罪。”王曰:“公一生處處求自全,某獄某獄,避嫌疑而不言,非負民乎?某事某事,畏煩重而不舉,非負國乎?三載考績之謂何?無功即有罪矣。”

“某雖無功,亦無罪”,是對“庸官”最好的描述。縱觀“庸官”,他們並不是沒有能力,而是對自己的崗位缺乏責任心,通常表現為不作為,“心安理得占位子,忙忙碌碌做樣子,疲疲遝遝混日子”。他們不讀書、不看報,天下大事不知道;不辦事、少辦事,或者稀裏糊塗亂辦事。他們害怕負責,因此在工作中不進言、不獻策,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庸官”可謂屍位素餐、碌碌無為,既沒有貪汙受賄,也沒有釀成重大責任事故。雖然這些“庸官”在我們的公務員隊伍裏隻占少數,但其危害是相當大的,歸根結底就是誤國誤民。他們忘記了“當官是什麼?當官為什麼?當官幹什麼。”他們雖不像貪官那樣“敲骨吸髓”,但一樣吸食民脂民膏,也是老百姓深惡痛絕的一類人。

首先,“庸官”誤事。他們使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落不到實處,誤了人民賦予的職責,更誤了與老百姓休戚相關的大事。其次,“庸官”誤民。他們對前來辦事的百姓表現冷漠,擺出一副居高臨下的樣子,沒有半點服務的感覺,倒像是百姓在求他們施舍。他們對群眾的事情漠不關心,對群眾的疾苦置若罔聞,對群眾有求不應。他們不急群眾之所急、不想群眾之所想、不理群眾之所需。最後,“庸官”誤政。他們的思想行為與黨的宗旨要求南轅北轍,更與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格格不入。“庸官”損害公務員的基本形象。有報道說,寧夏有一位副市長率隊分乘9輛轎車下鄉視察農田基本建設,在途中的一座橋上迎麵遇上13歲女學生王萍。王萍在躲避車隊時,不慎連人帶車一起掉到橋下。麵對在水中掙紮的女生,領導們站在岸上觀望,竟無一人下水援救,致使該女生活活淹死。這就是“庸官”,他們損害的是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以及淳樸的感情。

在我國,法律法規對庸官一直沒有具體的懲戒措施,頂多不過是不褒獎、不重用,庸官該加薪加薪,該升職升職,相關待遇“一個也不能少”,這些都給了“庸官”很大的生長空間。但是,國家也看到縱容這些“庸官”的危害,因此,自從2004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國建立“庸官問責製”以來,江蘇、蘭州、深圳、重慶等地紛紛出台政策措施,相繼掀起“治庸風暴”,機關幹部凡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和工作製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損害管理和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包括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或者擅離崗位、辦事拖拉,都可能被視為“影響機關工作秩序和效能”,被打入“庸官”之列而受到追究。“治庸風暴”就這樣給那些“庸官”們敲響了警鍾,不負責任就要被問責,就要由國家強製你負起責任。有權必有責、權責對等,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原則。“庸官問責”傳達了一種理念:不是隻有貪汙受賄的人才被追究責任,如果你的權力沒有為民所用,那你就會因不作為而受到責任追究,因此為民用權,恪盡職守,夙興夜寐,努力爭創一流的工作業績,才是為官者的理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