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一個有著彎彎曲曲通道的瑪瑙球,要求使者們用絲線穿過去。誰穿過去了公主就嫁到誰的國家去。第一個使者用金絲鉤絲線直接往裏穿,穿了個眼冒金星也沒穿進去;第二個使者換了個花樣,用嘴在瑪瑙的另一端直接吸氣,想把線吸過去,累了個滿臉通紅,也沒把絲線吸過去;第三個是吐蕃國(現西藏)的使者,他將絲線係在一隻大螞蟻腰上,在瑪瑙的另一端塗上蜂蜜,螞蟻為了吃到蜂蜜,沿著彎曲通道急速前進,很快就將絲線穿過了瑪瑙球。使者通過螞蟻間接地實現了穿線的目的。
在軍事戰略理論中,英國的戰略家利德爾·哈特提出了著名的“間接戰略”原則。他認為,間接路線戰略,就是要使戰鬥行動盡量減少到最低的限度,其主要原則是避免正麵強攻的直接作戰方式。他認為,在戰略上最漫長迂回的道路,常常是達到目的的最短途徑。
軍事上的典型戰例有:圍魏救趙、欲擒故縱、圍點打援、迂回進攻、聲東擊西,等等。
美國曆史上最有名的總統之一林肯,早年曾當過律師。有一次,他接到這樣一件案子:一個叫阿姆斯特朗的人被人誣告為謀財害命的殺人凶手。證人福爾遜一口咬定,親眼看到阿姆斯特朗在半夜行凶殺人。對此,阿姆斯特朗難辯冤屈,眼看就要定案。林肯接案後,經過大量調查、訪問,並親自勘察現場,終於明白了其中的真相和事實。一開庭,林肯就巧妙地迫使證人一起“爬雪坡”,采取了不直接揭露證人的謊言,而是迂回一下讓證人自己露出馬腳的辦法。下邊是當時對質的記錄:
林肯:“你起誓說認清了阿姆斯特朗嗎?”
福爾遜:“是的。”
林肯:“你說你在草堆後麵,阿姆斯特朗在大樹底下,兩處相距二三十碼,能認清嗎?”
福爾遜:“看得清清楚楚,因為月光很亮。”
林肯:“你敢肯定不是憑衣著猜測的嗎?”
福爾遜:“我肯定認準了他的麵容,因為月光正照在他臉上。”
林肯:“你能肯定凶殺時間正是晚上十一點鍾嗎?”
福爾遜:“絕對肯定,因為回家時,我看了時鍾,為十一點一刻。”
林肯通過迂回辦法,首先將證詞一一敲定,讓福爾遜自己“爬上雪坡”,然後再“往下滑行”。於是林肯從正麵發起攻擊。
林肯向法庭宣布:“證人是個十足的騙子。他發誓說18日晚上十一點鍾月光照在凶手臉上,使他認出了阿姆斯特朗。但是,請法庭注意,10月18日是上弦月,不到十一點月亮便已下山。就算月亮沒有下山,月光照到被告臉上,這時被告臉朝向西麵,而證人在樹東麵的草堆後,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臉。如果被告回頭,因為月光照不到臉,證人也無從認準。”
林肯靠著出色的思維技巧和辯護才能(以調查為依據),迫使福爾遜當場承認自己提供偽證,為被告獲得無罪釋放的判決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相傳曹操的兒子曹衝從小就非常聰明。在他7歲那年,有人把一頭大象作為貢品送給了曹操。曹操非常高興,並得意地向眾人炫耀這頭大象,眾人自然稱讚不已,可有位大臣偏偏提出了個難題,他問這頭大象有多重。是呀,這麼一個龐然大物可怎麼稱呢?眾大臣議論紛紛,有的說把大象殺了,割成一塊塊後再稱……這些提議曹操都不滿意。這時曹衝提出了個辦法:先讓衛士把大象趕到一條船上,量出船的吃水線並作上記號,再換上石頭,直到吃水線相同為止,這時再稱出船上所有石塊的重量就是大象的重量了。曹操聽了,不禁大喜。曹衝就是采用了間接手段而達到了給大象稱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