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效果還是不甚理想,元璋就有點不耐煩:我想清除貪官汙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元璋忘了,老子雲:“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元璋當皇帝當到第十八個年頭,終於發出了如下感歎: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俱久,俱係奸貪。(參見《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提拔重用的人,當官久了,都成奸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們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頒行《醒貪簡要錄》,這東西雖然無緣得見,但估計跟我們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員們攜妻觀看的《生死抉擇》《大雪無痕》相類似,也就是給正在貪汙的官員提個醒,沒別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對反貪無可奈何,無奈中,始創養廉銀。養廉銀製是年羹堯提出的,但年是個大大的貪官,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們一直嚷嚷著給公務員加薪,估計內裏也有個養廉的意思。當然,給公務員重發養廉銀的呼聲私下裏也有,隻是大家忽略了一個前提條件: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
於是乎,古代反貪,出現了以下幾種怪現象:
第一,越反越貪。據有關人士查史料,有關貪汙之記載,遠古至先秦,七十八起。秦漢至唐末五代,四百六十起。宋代包黑子雲:“黷貨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貪吏什九。明代,《明史》載:“貪官汙吏遍布內外。”清初,林起龍奏稱:“今貪官汙吏遍天下。”
第二,越貪越狂。東漢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劉悝向宦官王甫行賄五千萬錢。敢接皇帝弟弟的賄賂錢,夠狂;明代隆慶皇帝登基前三年,達不到皇上的“例有賜給”,不得不向權貴嚴世蕃饋贈銀子1500兩。敢接皇子的賄賂錢,更狂了;清代年羹堯事敗抄家時,抄出現銀百十萬兩。有人計算,當時省級大員年俸150兩銀子,年家的現銀就相當於7333個省級大員的年俸收入,也夠狂的。至於和珅,財產多到沒法計算的地步,大家隻約摸知道:和珅跌倒,嘉慶吃飽。至於嘉慶吃撐著了沒,大家也不得而知,後來梁啟超給統計出一個數字:和珅家產八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和大人簡直是狂貪無邊了。
第三,貪中反貪。現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敗的方式反貪,其實貪中反貪古已有之,我們再警惕也沒用。僅舉一例:山東巡撫陳祖輝,貪。乾隆令浙江巡撫王亶望前去反貪。王反著反著,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財產,並獵獲王家絕色少妾吳卿憐據為己有,改用一句歌詞,可謂是“貪汙著你的貪汙,腐敗著你的腐敗”。
下麵我們分析一個問題,封建統治者反貪決心與力度不可謂不大,為什麼貪汙卻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端坐於金字塔頂端的最高統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貪汙群體。皇家的排場、奢侈與權威,對下層官員構成一種致命的威脅,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致命的誘惑。否則項籍與劉邦不會在看到始皇的儀仗後,一個脫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個悄悄地立誌“大丈夫生當如此也”。總之,皇家集團的存在,恰好構成了貪官的榜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這話太正確了。曆史上的貪官懲而不絕,前仆後繼,皇家的示範作用不可低估!
第二,莊子雲: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這話也太正確了。皇家與它手下龐大的官僚集團,同屬一個竊國團夥,兩下裏聯合統治、剝削人民。遺憾的是,大盜小偷之間各層次經常出現分贓不均的情況,比如《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五年,既殺項羽,定天下,論功行封。群臣爭功,歲餘功不決。看看,打完天下後,兄弟們光爭功就爭了一年多。當然了,以後的和平日子裏,分贓爭鬥的主要表現形式,當為貪汙與反貪。總之,皇家統治比較強大的時候,貪汙有所收斂;皇家統治比較薄弱的時候,貪汙比較囂張。新王朝初期較好,王朝末世最糟。
第三,專製製度與官僚體製,是造成貪汙不止的組織與技術原因。西哲雲: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腐敗。吳思更是感歎:惡政下,皇上也是冤大頭。也就是說,製度與體製的原因,導致皇帝也無可奈何。朱元璋有此體會,康熙更是黑天白夜地為此發愁。打一個比方,肉是臭的,卻不想讓它生蟲,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