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票據管理易犯錯誤(1)(2 / 3)

收款單位應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及有關原始憑證編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商品銷售收入(或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若收款單位收到的銀行本票金額大於實際銷售金額,則付款單位應用支票或現金退回多餘款項。於是,收款單位可以在收到本票時,根據有關發票存根等原始憑證按照實際銷貨金額編製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產品銷售收入(或商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付賬款——付款單位

收款單位將銀行本票送存銀行,辦理進款手續後,再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編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出納箴言

銀行本票的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長不超過兩個月(不分大月小月,統一按次月對日計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順延)。逾期的銀行本票,兌付銀行不予受理,但可以在簽發銀行辦理退款。收款人受理銀行本票時,應審查銀行本票的真實性和規範性。具體包括: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本人;銀行本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不定額銀行本票是否有壓數機壓印的出票金額,並與大寫出票金額一致;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銀行本票背書轉讓錯誤

情景案例

莎莎是某公司的出納,由於業務需要,莎莎申請銀行本票給甲公司,而甲公司又把該銀行本票背書給乙公司,於是,莎莎就在本票上背書人蓋章處加蓋財務章及法人章。

問題把脈

莎莎申請銀行本票給甲公司時,甲公司應該在本票背書人蓋章處加蓋財務章及法人章,再轉給乙公司時需要在本票後加粘單,在本票被背書人處寫乙公司的名稱,在粘單背書人蓋章處加蓋乙公司的財務章及法人章。

要點解析

背書是票據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麵簽名或書寫文句的手續。背書時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記名背書;未寫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單位名稱的,稱不記名背書。經過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人負有擔保票據簽發者到期付款的責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則背書人必須承擔償付責任。經過背書,票據的所有權由背書人轉給被背書人。一張票據可以多次背書、多次轉讓。背書有限定性背書、空白背書、特別背書、有限度背書和有條件背書五種方式。

銀行本票一律記名,允許背書轉讓。被背書人受理銀行本票時,除了審查銀行本票必須記載的事項以外,還應審查下列事項:

(1)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

按照規定,銀行本票的背書必須連續,也就是說銀行本票上的任意一個被背書人就是緊隨其後的背書人,並連續不斷。如果本票的簽發人在本票的正麵注有“不準轉讓”字樣,則該本票不得背書轉讓;背書人也可以在背書時注明“不準轉讓”,以禁止本票背書轉讓後再轉讓。

(2)背書人為個人的身份證件。銀行本票見票即付。跨係統銀行本票的兌付,持票人開戶銀行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利率向出票銀行收取利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麵“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並將銀行本票、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審查無誤後辦理轉賬。

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憑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支取現金的,應在銀行本票背麵簽章,記載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並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持票人對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需要委托他人向出票銀行提示付款的,應在銀行本票背麵“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被委托人姓名和背書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發證機關。被委托人向出票銀行提示付款時,也應在銀行本票背麵“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記載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並同時交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並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銀行,申請人為單位的,應出具該單位的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應出具該本人的身份證件。出票銀行對於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隻能將款項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於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銀行本票遺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如果收款單位收受銀行本票之後,不準備立即到銀行辦理進賬手續,而是準備背書轉讓,以此來支付款項或償還債務,則應在取得銀行本票時編製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產品銷售收入(或商品銷售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款)

收款單位將收受的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其他單位時,應根據有關原始憑證編製轉賬憑證。如果用收受的銀行本票購買物資,則按發票賬單等原始憑證編製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采購(或商品采購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如果用收取的銀行本票償還債務,則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出納箴言

銀行本票的持有人轉讓本票應在本票的“背書”欄內背書,加蓋本單位預留銀行印鑒,注明背書日期,在“被背書人”欄內填寫受票單位名稱,之後將銀行本票直接交給被背書單位,同時向被背書單位交驗有關證件,以便被背書單位查驗。被背書單位對收受的銀行本票應該進行認真審查,其審查內容與收款單位審查內容相同。

銀行本票退款處理錯誤

情景案例

某公司出納陳某,因為一時疏忽,收到銀行本票以後,不慎將該銀行本票丟失了,因為數額巨大,陳某特別擔心,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問題把脈

如果遺失不定額銀行本票,且付款期滿1個月確未冒領的,可以到銀行辦理退款手續。

要點解析

按照規定,超過付款期限的銀行本票如果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的,可以辦理退款:一是該銀行本票由簽發銀行簽發後未曾背書轉讓;二是持票人為銀行本票的收款單位。

付款單位辦理退款手續時,應填製一式兩聯進賬單連同銀行本票一並送交簽發銀行,簽發銀行審查同意後在第一聯進賬單上加蓋“轉訖”章退給付款單位作為收賬通知。付款單位憑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編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如果遺失不定額銀行本票,且付款期滿1個月確未冒領的,可以到銀行辦理退款手續。在辦理退款手續時,應向簽發銀行出具蓋有單位公章的遺失銀行本票退款申請書,連同填製好的一式兩聯進賬單一並交銀行辦理退款,並根據銀行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編製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同上。

出納箴言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其流動性極強,銀行不予掛失。一旦遺失或被竊,可能會被人冒領款項,後果由銀行本票持有人自負。所以銀行本票持有人必須像對待現金那樣,認真、妥善保管銀行本票,防止遺失或被竊。

支票填寫錯誤

情景案例

小宋是某公司的出納,因為業務需要,小宋簽發支票支付單位的購貨款,但是收款單位名稱寫錯了,於是小宋就在支票上進行修改,修改以後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加以證明。

問題把脈

在用支票結算時,支票大小寫金額以及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內容如有更改,必須由簽發人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加以證明。上例中,小宋簽發支票時收款單位名稱寫錯了,該支票已經無效,不能直接進行修改。

要點解析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一張支票的必要項目包括:①“支票”字樣;②無條件支付命令;③出票日期及出票地點(未載明出票地點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點視為出票地);④出票人名稱及其簽字;⑤付款銀行名稱及地址(未載明付款地點者,付款銀行所在地視為付款地點);⑥付款人;⑦付款金額。

支票的特點

(1)支票是見票即付的票據。支票在有效提示期限內,持票人一旦提示,付款人則應當無條件地支付票麵金額,法定抗辯的事除外。支票為見票即付,不存在支票到期日問題上的定日、計期、注期之說,從發票到付款的時間很短。不允許發行“遠期支票”。

(2)支票的付款人隻限於銀行,而在發票人與付款人之間,要求必須有一定的資金關係存在。這與彙票、本票的付款人有很大的不同。

支票填寫樣式和格式

常見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在支票正麵上方有明確標注。現金支票隻能用於支取現金;轉賬支票隻能用於轉賬。

(1)出票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例】2005年8月5日:貳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寫也可不寫,伍日前零字必寫。

【例】2006年2月13日:貳零零陸年零貳月壹拾叁日

◆壹月貳月前零字必寫,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拾月至拾貳月必須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麵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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