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寫,拾日至拾玖日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日(前麵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伍日),貳拾日至貳拾玖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須寫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收款人。
◆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麵“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後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由於有的銀行各營業點聯網,所以也可到聯網營業點取款,具體要看聯網覆蓋範圍而定)。
◆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背麵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麵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賬支票背麵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賬支票後,在支票背麵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賬單後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賬號: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
(4)人民幣(大寫):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億、萬、仟、佰、拾。
(5)人民幣小寫:最高金額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頭打掉,數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現金支票有一定限製,一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和“勞務費”等。
◆轉賬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和“代理費”等。
(7)蓋章。
支票正麵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色,印章必須清晰,印章模糊隻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並重新蓋章。反麵蓋章與否詳見“(2)收款人”。
(8)常識:
◆支票正麵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塗改。
◆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節假日順延。
◆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是票麵金額數目的錢丟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現金支票一般要素填寫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可在開戶銀行掛失;轉賬支票假如支票要素填寫齊全,可在開戶銀行掛失,若要素填寫不齊,需到票據交換中心掛失)。
◆出票單位現金支票背麵若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重新再蓋一次。
◆收款單位轉賬支票背麵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規定是不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的),收款單位可帶轉賬支票及銀行進賬單到出票單位的開戶銀行去辦理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這樣就無需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簽發支票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嚴格做到“九不準”。
(1)不準更改簽發日期。
(2)不準更改收款人名。
(3)不準更改大小寫金額。按照《票據法》規定,支票的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如若更改,即成為無效票據。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即簽發超過銀行存款賬戶餘額的支票。
(5)不準簽發遠期支票。
(6)不準簽發空白支票。簽發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蓋好印章的支票。攜帶該種支票外出,遺失後將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7)不準簽發有缺陷的支票。有缺陷的支票表現形式主要有:①印鑒不符,即支票上的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或是支票上的印章蓋得不全。銀行審查出印鑒不符時,除將支票作廢退回外,還要按票麵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②戳記用印油而不用印泥的支票,或印章字跡間模糊不表的支票;③汙抽支票,即票麵破碎、汙損,無法辨認或字跡不表的支票;④賬號戶名不符,或戶名簡寫的支票;⑤更改處未蓋預留印鑒的支票;⑥付款單位已清戶的支票;⑦未填寫用途或所填用途不當的支票;⑧不是按規定用碳素墨水或簽字筆書寫的支票;⑨購買未經批準的專控商品的支票;⑩非本行的支票。
(8)不準簽發用途虛假的支票。簽發用途不真實的支票,係套取銀行信用行為,銀行一經發現,按違反結算製度給予經濟處罰。
(9)不準將蓋好印鑒的支票存放於他人處讓其代為簽發,以防形成空頭支票或經濟詐騙。
2.要做到要素齊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和字跡清晰。
(1)支票要按順序編號連續簽發,不得跳號。
(2)日期中的年份要寫完整,不得簡寫,如1999年不得寫成99年。
(3)收款人必須寫全稱,不得寫簡稱,防止戶名不符,形成退票。
(4)簽發人開戶銀行名稱用刻好的銀行小條章(向銀行購買支票時蓋好)加蓋清楚,不要手寫(銀行會計規範化管理要求)。
(5)簽發人對本單位賬號要寫,最好也用小條章。
(6)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寫金額的準確填寫,防止簽成無效支票。
(7)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蓋預留印鑒,使用印泥。
(8)由於現行支票上沒有付款單位名稱欄目,必須使用預留在銀行的印鑒,所以印章一定要清楚。
(9)不得用藍墨水填寫。總之,要遵照銀行的規定,不可自以為是。
3.要由專人簽發。
支票應由財務部門分派專人保管、簽發,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責任。如今,支票打印機也陸續在財會部門中使用,對此要明確出納專人使用管理。
支票的使用
(1)支票一律記名,轉賬支票可以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
(3)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他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掛失前已經支付的,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但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作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麵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
出納箴言
支票簽發時要嚴格做到“九不準”:①不準更改簽發日期;②不準更改收款人名;③不準更改大小寫金額;④不準簽發空頭支票;⑤不準簽發遠期支票;⑥不準簽發空白支票;⑦不準簽發有缺陷的支票;⑧不準簽發用途弄虛作假的支票;⑨不準將蓋好印鑒的支票存放於他人處讓其代為簽發。
支票使用錯誤
情景案例
李靈是某公司出納,小王是該公司的業務員,兩人已合作了很長時間,且從來沒有出過差錯。這次,小王又要到外地去采購,但是事先不能確定采購物資的單價和金額,於是就去找李靈說明情況,鑒於兩人以前的合作情況,李靈直接給小王簽了空白支票。
問題把脈
在使用支票進行結算時,嚴格控製攜帶空白支票外出采購。對於事先不能確定采購單價及金額的情況,應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將填明收款人名稱和簽發日期、明確款項用途和款項限額的支票交采購人員使用。
要點解析
空白支票是指單位簽發的沒有填寫收款單位名稱,沒有付款日期,沒有付款金額,而已經加蓋了印鑒的支票,有時也包括未經簽章的支票。該支票一旦丟失會給單位造成損失(誰揀到了都可以在上麵無限製的填寫使用金額)。因此,財務上一般限製領用空白支票。
支票結算應注意的事項
(1)存款人向開戶銀行領取支票,須填寫“支票領用單”,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章,經銀行核對印鑒相符後按規定收取工本費和手續費,發給空白支票,並在支票登記簿上注明領用日期、存款人名稱、支票起止號碼,以備查對。
銀行出售支票,每個賬戶隻準一次一本,業務量大的可以適當放寬。出售時應在每張支票上加蓋本行行名和存款人賬號。
單位撤銷、合並結清賬戶時,應將剩餘的空白支票填列一式兩聯清單,全部交回銀行注銷。清單一聯由銀行蓋章後退交收款人,另一聯作清戶傳票附件。
(2)嚴格控製攜帶空白支票外出采購。對事先不能確定采購物資單價、金額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將填明收款人名稱和簽發日期、明確了款項用途和款項限額的支票交采購人員,使用支票人員回單位後必須及時向財務部結算。款項限額的辦法是在支票正麵用文字注明所限金額,並在小寫金額欄內用“¥”填定數位。
(3)支票應由財會人員或使用人員簽發,不得將支票交給收款人代為簽發。支票存根要同其他會計憑證一樣妥善保管。
(4)收款人在接受付款人交來的支票時,應注意審核以下內容:支票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是否確為本收款人;支票簽發人及其開戶銀行的屬地是否在本結算區;支票簽發日期是否在付款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背書轉讓的支票其背書是否連續,有無“不準轉讓”字樣;支票是否按規定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寫;大小寫金額、簽發日期和收款人名稱有無更改;其他內容更改後是否加蓋印鑒證明;簽發人蓋章是否齊全等。
(5)對持支票前來購貨的購貨人必須核對身份,查驗有關證件。為了防止發生詐騙、冒領或收受空頭支票,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接受支票時,可檢查持票人的身份證,摘錄身份證號碼並問明聯係電話等。按常規應將受理的支票及時送存銀行,待銀行將款項收妥並存入本單位賬戶後再行發貨。
出納箴言
為了防止發生詐騙、冒領或收受空頭支票,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接受支票時,可檢查持票人的身份證,摘要身份證號碼並問明聯係電話等。按常規應將受理的支票及時送存銀行,待銀行將款項收妥並存入本單位賬戶後再行發貨。
現金支票簽發錯誤
情景案例
小李是某公司的出納,小王是該公司的業務員。由於業務需要,出納小李需簽發現金支票給小王。小王擔心時間不夠用,所以就讓小李把支票的填發日期空著,待到合適的時間再填。
問題把脈
出納在簽發現金支票時,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簽發支票的日期,不得漏填或預填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