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創業第三步: 項目的選擇(5)(3 / 3)

由於合夥人之間認識上的差異、合夥人信息溝通上的障礙、態度的相悖以及相互利益的互斥,矛盾衝突在所難免。當破壞性的矛盾衝突發生後,合夥人就應該坐下來,通過協商的辦法來解決,但在協商中也應注意一些技巧的運用。

先做自我批評。合夥人之間的矛盾衝突是由多方麵原因引起的,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對方的原因,還可能有第三者的原因。要順利地化解矛盾,就應該從自我批評開始。這樣,會給對方也造成負疚感,也會坦誠地把自己的錯誤找出來,不致將矛盾激化。當然,提倡自我批評並不意味著沒有原則地遷就對方。從某種意義上說,責己既是手段又是策略。

回避退讓。回避不等於逃避,而是為了防止矛盾激化,並在回避中等待解決矛盾的時機。當矛盾或分歧比較嚴重,並且一下子難以解決時,為了不使矛盾進一步發展,達到激化的程度,應有意識地減少與有矛盾的合夥人接觸,避免正麵衝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求同存異。矛盾衝突的各方,暫時避開某些分歧點,在某些共同點上達成一致,以達到矛盾與衝突的逐漸解除。這是解決合夥人之間矛盾衝突而不影響企業正常運行的最好辦法。求大同、存小異,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在枝節問題上不苛求於人,不但可以避免衝突的發生,而且還會調解或解除現有的矛盾衝突。

模糊處理。在特定的條件下,對於一些無原則性的矛盾衝突,可采取模糊處理的辦法。模糊處理,不是不問青紅皂白,而是衝突本身無法分清誰是誰非。衝突雙方均無事生非,毫無道理,尚若硬要分個是非分明,反而會助長對立,激化矛盾。模糊處理法是堅持原則立場處理無原則的衝突的最好方法。

52.選擇合作夥伴有什麼技巧

與人合夥創業固然是好事,但它的麻煩同樣顯而易見,比如人多嘴雜,各有主張,決策意見難統一;有困難時企業是大家的,誰都往後縮,有好處時企業是自己的,誰都往前擠。這些問題常會導致合夥關係的破裂,使創業者身心俱疲,痛苦不堪。

為了避免這些問題的出現,在挑選合作夥伴時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技巧,那就是,在選擇合作夥伴的時候,著重看他的可替代性。當你在挑選合作夥伴的時候,首先要考慮對方在企業中的位置是否可以替代,或者現在雖然不能替代,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很容易替代。如果你的這位或這群創業夥伴是很容易替代的,那麼,對你來說就是有利的,這意味著你可以將整盤生意始終操控在自己手裏;反過來,如果你是被別人挑選來作創業夥伴,那麼,你首先要考慮的也是自己在合作關係中的可替代性。如果你是輕易可以被替代的,或者現在雖然不能替代,在將來的某個時間段卻是很容易被替代的,這樣的創業合夥關係對你來說,就是一種危險的合夥關係。你要時刻作好被人踢出局的準備。如果預計在被踢出局之前的這個時間段內,你得到的回報可以令你滿意,那你不妨接受別人合夥的邀請,否則,對這樣的合夥關係,你最好還是加以拒絕。

所以,創業者在尋找創業夥伴,考慮創業合夥關係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不是股權,不是控股不控股,而是自己在創業組合中的替代性問題。這與創業中途的融資是不同的。在創業中途的融資,因為企業已初步成形,創業者首先要考慮的應是企業的控股權問題。隻有控股,而且是絕對控股,才能保證企業大權不旁落,保證企業按照創業者自己的意誌,而不是別人的意誌發展,在這方麵,原新浪總裁王誌東已經得到過深刻的教訓。而在創業伊始,創業者首先要考慮的應是自己不要中途出局,因為隻有首先保證自己不出局,以後才談得上保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