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鄉村治理中的製度創新(1998—2008)(1 / 3)

隨著“政社合一”體製的瓦解,村民自治開始成為重新組織鄉村、實行村莊治理的有效途徑,但是,村民自治在進一步推進過程中,遇到了一係列新問題,其中較為突出的,一是村官腐敗問題。以杭州為例,2002年至2006年6月,杭州市紀檢監察係統查處基層農村黨員違紀違法案件共計2332件,涉及金額6176.55萬元;其中村官765名,占農村案件的32.4%,違紀總金額為4471萬元,占農村案件涉案總金額的72.40%。朱曉明:《沿海富村“村官”腐敗治理研究》,《中共杭州市委黨校學報》2007年第6期。有調查發現,村官腐敗原因一般可以歸結為權力製約缺乏、村民民主缺位、村級財務管理混亂、村務公開走過場等。二是“空殼村”問題。有些村莊由於集體經濟本來就比較薄弱,加上農業稅的停征,使得村集體經濟雪上加霜,嚴重製約了村莊公共事務的治理。諸如此類的問題,不僅製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危及鄉村公共治理的權威。為了改變這一現狀,保護家庭聯產承包和村民自治的勝利成果,浙江省采取了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一方麵充分發揮農民自身的聰明才智,鼓勵自主創新;另一方麵,各地政府積極行動,有針對性地采取了各種政策措施(實質也是一種創新嚐試)。而所有這一切也預示了“強國家—強社會”模式在浙江已初露端倪。

一、完善村民自治的製度創新

自從2002舉辦“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以來,浙江省共有13項入圍,居全國首位。第四屆入圍的有:浙江省義烏市的工會社會化維權模式,浙江省瑞安市的農村合作協會,浙江省慶元縣的技能型鄉鎮政府建設,浙江省寧波市的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第三屆入圍的有:浙江省武義縣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浙江省長興縣的“教育券製度”,浙江省溫州市的“效能革命”,浙江省紹興市的“政府辦公室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係”;第二屆獲獎的有:浙江省湖州市“戶籍製度改革”,浙江省椒江區“縣(市、區)黨的代表大會常任製”,浙江省台州市“鄉鎮(街道)團委書記直選”,浙江省溫嶺市“民主懇談”。在基層民主建設方麵,浙江省的製度創新已經蔚然成風,且效果和影響令人刮目,作為基層民主建設主要組成部分的村民自治製度也在不斷創新中趨於完善。

(一)探索權力構成的民主選舉機製

新富參政是浙江省在探索村級權力構成過程中出現的一個普遍現象,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以往的村莊治理結構,是農村政治發展的必然趨勢。

如上節所述,所謂新富參政是指一部分先行富裕起來的企業家、工商戶或種植養殖大戶,他們不僅依靠自己靈活的頭腦和辛勤勞動,成為率先富裕起來的農村經濟能人,而且基於政治參與的訴求,開始通過民主選舉參與村莊政治。近年來,浙江省發達地區有相當一批富裕人士借助村民自治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政治抱負。新富群體能夠較成功地大量介入基層政治,既是政府和農民對“共同富裕”的雙重訴求的結果,同時也是新富群體自我服務、尋求確定性意願的主要表現。新富參政使得村委會幹部在農村發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標誌著村委會幹部類型正在從道德權威型向經濟能人型轉變。其重要意義在於:首先,新富群體往往在經濟上獲得成功的同時能夠更多地回報社會,這不僅有利於改善幹群關係,而且有利於新富階層同農村其他社會階層的和諧相處,實現社會穩定;其次,當前農村的中心任務在於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農村發展,讓新富群體帶領廣大農民致富增收,不失為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有效途徑。因為從寬泛意義上來看,新富群體是農村社會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農村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人力資源。

村書記、主任是村莊公共權力組織的領頭人,在村莊內擁有最大的法理權威,具有一個村的最高公共權力職位,於是,“最高領袖”自然成為先富群體參政競爭的主要目標,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村書記、主任職位都是先富群體參政激烈競爭的對象,許多先富群體參政獲得成功並得到村民的認同。據永康市委組織部的調查統計,在該市2004—2005年換屆選舉中新當選的村書記、主任中,個私業主約占70%。其中,新當選的村書記376人,經商辦廠的有220人,占58.51%;新一屆村委主任706人,經商辦廠的有524人,占74.22%。以該市四個村為例,龍村地處永康市東北角,離永康城區約20公裏,現有人口1918人;古村地處永康東北部,距永康城區約16公裏,現有人口1148人;芝村隸屬於永康市芝英街道,位於永康市中部,距永康城區約12公裏,現有人口1324人;花村地處永康市郊區,位於城區西側,現有人口1250人。個私業主不僅包攬了村書記、主任職務,而且在村兩委中也占極大比例(四個村村支委成員總數14人,個私業主13人,占92.86%;村委會成員總數20人,個私業主16人,占80%,見表81、82)。

通過鄉鎮調查表明,凡是配有先富“村官”的,60%以上村兩委班子管理能力得到加強,治理水平有了提高;另外,當選的85%以上村委會成員信任度較高,選舉時有經濟承諾的村幹部基本已兌現了其承諾內容。因此,我們認為,先富群體競選“村官”、走向鄉村政治前台,改變了原有的村莊治理結構,為浙江省農村的政治文明建設注入了新生力量,是農村社會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

“自薦海選”是杭州市餘杭區村民創造的選舉村委會的新模式。在浙江省第七屆村委會選舉中,杭州市餘杭區在海推直選基礎上創造性地發明了一種新的選舉模式——自薦海選。自薦海選屬於無候選人的直接選舉,是一種新的村委會選舉模式,即具備村委會成員任職資格且有誌於村務管理、自願為村民服務的選民,均可通過自薦報名的方式參加村委會成員職務的競選。其具體程序是:凡參加自薦的選民應在選舉前十日到村選舉委員會登記,並遞交自薦職位治村演說詞,經審核於選舉前三日按姓氏筆畫為序公布自薦人名單。自薦村民在村選舉委員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或選舉大會上,就所薦職務發表治村演說。選舉時,可采用“下加”計票法,如當選者不足三人或未能選出應選職務,就不足的名額直接進行另選。

自薦海選的創新意義在於,一是改變了海推直選環節多、成本高的不足,同時彌補了海選無目標、得票散和無序拉票的缺陷。據統計,2004年規模調整村的“海推直選”程序需要召開6次村代會,選舉一般至少經過2次投票才能成功。如雙溪村的一次選舉共投票4次,花費12萬元,選舉成本較高。而自薦海選一般隻要召開2次村代會便能解決問題。據統計,2005年餘杭區262個村全部實行了自薦海選,一次成功的有203個,占77.48%。二是通過毛遂自薦的參選方式,既拓展了村民選舉的新渠道,同時為有誌於村務管理、自願為村民服務的選民構建了新的平台。截至2005年6月,餘杭區全區進行了自薦海選的122個村有730人自薦報名參選,369人當選,占自薦者的51%。

“自薦海選”模式是繼“海選”後又一次重大突破,在全國產生了很大反響。有學者稱自薦海選是“既與時俱進,又實事求是的選舉製度創新,是一次大膽的選舉工作製度的設計與實驗”。翁若川等:《透視餘杭區村級民主政治建設之現象》,《杭州日報》2005年7月2日。

(二)建立“協商民主”的民主決策機製

榮獲“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的溫嶺“民主懇談會”近年來備受媒體和學者的青睞,是浙江基層民主決策的一個重要創新形式。

“民主懇談會”是由浙江省台州市溫嶺人創造的基層民主政治模式,它是城鎮、鄉村及市直機關開展的各種民主活動的統稱,其核心和重點是鄉鎮的民主聽政製度和村級的民主議事製度。溫嶺的民主懇談大致經曆了三個發展階段:

(1)起步發展階段。溫嶺民主懇談起步於鬆門鎮的“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論壇”。為了解決鄉鎮存在的諸多問題,1999年,溫嶺市委開始以鬆門鎮為試點采用“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論壇”的形式來拉近黨委、政府與民眾的距離。同年6月15日,鬆門鎮舉辦了首期以“社會治安”為主題的民主論壇,自發前來的民眾與官員進行了麵對麵對話、交流。民眾對大到鎮裏的投資環境、村鎮建設規劃,小到鄰裏糾紛、液化氣價格問題等提出自己的看法,官員對他們提出的問題當場答複、承諾、解決,對一些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作出解釋。這種麵對麵溝通交流的形式,出乎意料地受到廣大民眾的好評,也引起了媒體和上級領導的關注。隨後,溫嶺市委通過多種途徑及時推廣了鬆門鎮的做法。為了統一組織,規範民主形式,溫嶺市委采用“民主懇談”這個名稱在全市統一開展並加以推廣、深化。

(2)深化推廣階段。2000年底,台州市委、溫嶺市委組織省內外專家召開了研討會,並組織了現場觀摩。專家們對這種民主懇談形式給予了高度肯定並一致認為“民主懇談”已經超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範疇,是基層民主政治的一種新形式。這次研討會給溫嶺市委宣傳部官員很大啟發,他們決定以此為契機,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2001年6月和2002年10月,溫嶺市委先後發布了《中共溫嶺市委關於進一步深化“民主懇談”活動,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和《中共溫嶺市委關於進一步深化“民主懇談”,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使“民主懇談”成為新形勢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新形式。

(3)製度規範階段。“民主懇談”屬於體製之外的創新機製,溫嶺市委市政府接下來的重點就是將之製度化、規範化。2004年9月,溫嶺市委頒布了《中共溫嶺市委關於“民主懇談”的若幹規定(試行)》,對民主懇談的性質、原則、議題、程序及監督情況都作了詳細規定,並且還要求各鎮街道一年召開民主懇談會的次數不少於四次,各村、社區不少於兩次。《規定(試行)》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民主懇談”向規範化和程序化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與此同時,溫嶺各鄉鎮又開始積極探索將民主議事製度與基層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相結合的新方法。例如2003年4月,溫嶺市溫嶠鎮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人大代表表決通過了《溫嶠鎮基層合作性民主政治建設若幹規定(試行)》;2004年3月,鬆門鎮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人大代表通過了《鬆門鎮民主懇談若幹規定》。這些規定明確了“民主懇談”的基本原則、議題範圍、討論程序,並設計了特別程序。

“民主懇談”作為基層民主的創新意義體現在:其一,重視程序民主。民主是實體民主與程序民主的統一,程序民主是實現實體民主的條件、途徑和保障。程序民主的基本要求在於平等權、知情權、參與權、話語權以及對決策過程的最終控製權。“民主懇談”不僅是民主決策的必經環節,而且通過懇談可以了解消息、表達意願,充分體現了民主的程序性特征。其二,強調協商與妥協。鎮政府指導的預案與村民討論產生的方案間、村民不同的意見間、鎮政府預算安排與代表修正議案間都存在可以互動與妥協的空間。在協商製度推行前,決策的單方性、參與渠道的不通暢使得各方互動空間相對比較狹窄,而溫嶺的民主實踐開拓了這一互動空間,從而有助於鄉鎮政府治理能力提高、村民自治力量發展。

溫嶺的“民主懇談”為中國基層民主政治開辟了新的途徑,“是中國基層民主政治的一大創造,是協商民主的中國版本,正如當年的小崗生產隊對改革開放發揮的作用一樣,溫嶺將成為中國基層民主政治的小崗村”。房寧等主編:《浙江經驗與中國發展》(政府管理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第169頁。

(三)實踐村級治理的民主管理機製

1998年中共中央下發《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通知》,同年9月,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在浙江省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規定,村務公開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財務賬目公開,幹部報酬公開,集體資產經營狀況公開,村民宅基地審批情況公開,轉工轉非和計劃生育指標安排情況公開,農民負擔費用的收繳以及使用情況公開。隨後,村務公開這項被農民群眾稱作“陽光工程”的製度在農村得到了普遍推廣。截至1998年底,浙江省已有93%左右的村實現了村務公開。但是,由於在實踐操作過程中缺乏有效的運作機製,村務公開往往流於形式。近年來,浙江很多地方對此進行了一係列的探索,其中奉化的重大村務公決製是其中影響較大的一項舉措。

浙江奉化最早在1994年就開始推行村務公決製度,具體內容是:凡涉及村莊重大事項,如集體資產的轉製、出租和具體土地征用,較大規模公益事業的建設,村規民約的製訂及修改等,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或黨員、幹部、村民代表聯席會議等討論決定;規定村民會議必須有50%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村民代表會議和黨員、村幹部、村民代表聯席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參加;實行“票決製”和“一事一決”製度,必須有實到人數一半以上同意,公決事項方算通過。

重大村務公決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村民大會公決,凡是年齡18周歲以上的本村村民都可參加村務公決;二是戶主會議公決,以戶為單位,每戶推薦一名參加;三是黨員、骨幹和村民代表會議公決,由村兩委會成員、村民小組長、黨員、村民代表參加。其中規定召開村民大會或戶主大會進行村務公決的,到會人員必須超過應到會人員的三分之二。重大村務公決嚴格按照程序實施。公決事項獲得應到會人員半數以上讚成的,則通過並付諸實施;未超過半數的,則不組織實施或暫緩實施。每次公決會議的基本情況、公決事項、到會人數、表決情況和形成的決議詳細記錄在案,公決結果當場公布。目前,重大村務公決製度已經在寧波下屬的各縣市區得到了廣泛推廣。以奉化市江口街道葭浦村為例,2006年6月,葭浦村就改建危房大禮堂為標準廠房一事而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當時村裏有流動資金200萬元,想通過廠房出租的方式實現保值、增值。預計投資數額在150萬左右。但是如何招標,如何監管等問題,必須經過村民公決,聽取村民的意見。在村民代表會議上,有代表提出“必須走正規之路”,要奉化市招投標管理中心負責招標,由奉化市質量監督中心負責工程驗收的建議,該建議立即受到與會代表的支持,並被采納到決策中。之後,村幹部將形成的決定以通報方式廣泛張貼,並於同年6月30日,經過全體村民代表投票表決通過了廠房建設工程的決定。

近年來,浙江省普遍實行了村務公開製度,並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少數地方仍存在著工作進展不平衡、製度不健全、決策不民主、監督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激勵和約束機製等問題。為了進一步健全與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2005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意見》精神,聯合頒布了《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通知》。

村幹部“雙述”、“雙評”製度是近年來杭州市餘杭區打造“餘杭模式”的一個重要組織部分,是實行村級民主管理的有效探索。2000年,針對村幹部報酬與業績不對等的情況,餘杭區徑山鎮在裏洪、吳山兩村進行了村幹部述職評議和報酬民主評議的試點工作。到2004年,餘杭區的262個建製村均順利完成了上述民主評議工作。

所謂“雙述”、“雙評”,是上級黨委對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製實行“上考”與本村黨員群眾對村幹部實行“下評”的有機結合。其程序是先由各受評村幹部就一年的工作業績及不足進行述職彙報,參評者就其道德品質、勤政廉潔、“雙帶”能力、遵紀守法、服務態度、工作實績、綜合評議等7個方麵,結合村幹部的“雙述”情況,以無記名方式進行評議;在此基礎上,開展民主評議村幹部的應得報酬,計算時去掉兩個最高數和最低數,餘下的平均值就是村幹部的應得報酬。為了體現廣泛性、代表性和公正性,規定參評人員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組成,每村不少於40人。2004年,全區應參評的村幹部1717人,實際參評1693人:綜合評價“好”的1642人,占97%;“一般”的19人,占1%;“差”的32人,占2%;其中有1688人的評議報酬高於建議標準,占99.7%。2006年全區共有1763名村幹部接受評議,有18154人參加評議,平均每個村達到了70人;其中黨員骨幹代表、村民代表達到80%以上;其中有1608名村幹部的補貼經評議後上升,上升的比例占91%。

“雙述”、“雙評”製度的實施,改變了以往村幹部報酬標準“上定下發”或“自定自發”的做法,將群眾的知情權、議事權和監督權真正落到實處,強化了村幹部的民主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有助於解決長期以來困擾農村基層民主自治中易產生的腐敗現象。這一管理製度的優點有:一是提高了村級班子的整體工作合力。“雙述”、“雙評”要求村兩委班子及成員逐一述職,鄉鎮和群眾逐一評議,村內各項工作的好壞涉及每個村幹部的評議結果,要想得到優秀票,就必須抱成團幹工作。二是激發了村幹部的生機和活力。“雙述”、“雙評”的推行,將村幹部的一切工作置於鄉鎮黨委和群眾的雙重監督之下,增強了村幹部的危機感,村幹部普遍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尤其是村委幹部,極大地增強了他們把競選承諾變成現實的壓力和動力,紛紛轉變工作作風,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三是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通過“雙述”、“雙評”,廣大農村幹部認識到工作好壞不再隻由上級組織說了算,群眾有了評判權,較好地解決了“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相統一的問題。同時,“雙述”、“雙評”充分尊重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幹部由群眾投票評議,有效地調動了群眾的參與積極性,讓村民感受到了當家做主的光榮,拉近了幹部與群眾的距離,架起了一座黨群、幹群的“連心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