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浙江村莊變遷大事記(3 / 3)

6月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號召全黨全社會進一步動員起來奪取八七扶貧攻堅決戰階段的勝利。江澤民指出:我國農村絕大多數人口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12億中國人民進入和建設小康社會具備了更為堅實的基礎,到2000年基本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6月11日中共中央在人民大會堂舉辦1999年第一次法製講座,題目是《依法保障和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主持講座並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始終重視和保障農村的改革、發展與穩定,必須緊密結合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實際,按照依法治國的方略,積極推進農村的法製建設。

6月14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王春正就完善政策措施、繼續深化糧食流通體製改革發表談話。王春正指出,為了有效地解決當前糧食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出台的措施有:適當調整按保護價收購的範圍;完善糧食收購價格改革,根據市場需求和糧食的品質進一步拉開品質差價,實行按質論價,優質優價;改進和完善糧食的財政補貼方法。為了促進糧食產業化經營的發展,經省級政府批準,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飼料生產企業,可以和農民直接簽訂自用糧包括優質糧的產銷合同,按合同收購農民的糧食。

6月25日溫嶺市鬆門鎮政府組織舉行了第一次“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論壇”。這是溫嶺市政府在全市推行以“開放政府、拓展參與”為理念的民主懇談製度的開端。

7月1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自90年代中期開始推行村級財務公開,進而發展為村務公開。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到1998年底,全省已有93%左右的村實現了村務公開。

7月14日《浙江日報》報道:嘉善大雲鎮外來民工成立自我調節組織,一年來各類外來民工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100%,“民工樂園”治安、刑事案件發生率下降為零。

8月國務院辦公廳向各地區、各部門轉發了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家計委、法製辦《關於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遵照執行。農業部等部門就當前減輕農民負擔提出以下意見:(一)嚴格執行農業稅法規政策;(二)嚴格控製提留統籌費提取數額;(三)禁止一切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四)禁止一切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五)切實減輕農民的用電負擔;(六)堅決精簡機構、人員,壓縮不合理開支;(七)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製;(八)堅決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

8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決定》指出,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關鍵技術的創新和推廣應用。加強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與傳統農業技術的結合,研究開發一大批關鍵技術,特別要在優良品種培育和節水農業兩大領域集中力量盡快實現新的突破,為我國農業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005.22億元,比1993年增長1.56億元。從速度上看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年份,實際比上年增長4.7%。全年糧食播種麵積2751.91千公頃,比上年減少1.7%;糧食總產量達到1392.96萬噸,減幅為2.9%;棉花總產量為4.04萬噸,比上年減少37.8%;油料總產量達到54.09萬噸,比上年增加18.54萬噸,增幅達到52.2%。糖料總產量為71.06萬噸,比上年增長14.7%;茶葉總產量為11.77萬噸,比上年增加0.45萬噸,增長4%;水果總產量為279.19萬噸,比上年增長35.3%;蔬菜總產量為1270.67萬噸,比上年增長9.8%。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11547.12億元,比上年增長14.2%。到1999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103.09萬家,比上年增長0.5%。1999年末,全省鄉鎮企業從業人數達到了813.67萬,比上年增長3.3%,占全省農村勞動力比重為38.9%,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3948.39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5.6%。全年人均消費支出2806.62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下降0.2%。(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0》第1—10頁)

2000年

1月5日至6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為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要求,各部門必須大力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全麵提高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素質和效益,增加農民收入。

1月1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蕭山市臨浦鎮,建德市乾潭鎮,嘉興市秀洲區餘新鎮、新豐鎮,舟山市定海區白泉鎮,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鄞縣集仕港鎮、奉化市溪口鎮等八個鎮被國務院體改辦中國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列為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1月16日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大力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積極發展小城鎮和鄉鎮企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強農產品市場建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強化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和農民負擔管理;加強農村基層組織、民主法製和精神文明建設。

1月2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嘉善縣決定實施依托上海發展城郊效益農業的戰略。緊鄰上海的嘉善縣緊盯上海農副產品市場的變化,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

1月24日由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組織召開的西部地區開發會議在京舉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會上闡述了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的重大意義。

2月3日《浙江日報》報道:新昌堅持科技“常下鄉”與“常在鄉”相結合,及時解決了農民技術難的問題。新昌根據100%的高級農技人員和77%的中級農技人員在縣城局辦的實際,組織48名中高級農技師組成科技專家服務團,並分成糧油、蠶桑、果樹等11個專家組,通過舉辦科技集市等活動,常下鄉為農民提供技術服務。

2月15日浙江省農業廳與省糧食局聯合向全省農民發布《2000年糧食產銷信息》,這在全國尚屬首次。發布糧食產銷信息目的是為了把最新的市場信息告訴農民,引導他們生產適銷對路的糧食品種,增加農民收入;同時這也是一次對糧食生產從計劃轉向市場指導的有益嚐試,信息發布代替了“催種催收、下指令性早稻種植麵積指標”的做法,體現了對農民意願和市場規律的尊重;其次,農業部門管種子供應和種植,糧食部門管糧食收購、加工,兩家聯手圍繞市場進行調查、發布信息,體現了生產、流通和加工的相互延伸和溝通。

5月16日至18日21世紀初中國扶貧戰略國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在16日的研討會上發表講話說,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已從1978年的2.5億減少到1999年的3400萬,沒有解決溫飽的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的比重從1978年的30.7%下降到1999年的3.7%。到2000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可以基本解決,我國政府確定的到本世紀末的扶貧攻堅目標將如期完成。

5月18日國家計委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公布,2000年將在西部地區新開工十大工程,這十大工程是西部大開發的序幕工程。

6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意見》指出,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抓住機遇,適時引導小城鎮健康發展,應當作為當前和今後較長時期農村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

6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其內容包括:(一)充分認識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三)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取消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麵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四)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配套措施:規範農村收費管理;精簡鄉鎮機構和壓縮人員;改革和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製;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督機製;抓緊製定改革的配套文件。(五)加強對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

8月24日《浙江日報》報道:浦江縣各鄉鎮根據本鄉實際,編製了今年鄉統籌費的預算方案,並把農民負擔監督卡放到農民手中,嚴格依卡收費。同時,為規範涉農收費項目管理,浦江縣出台了部門涉農收費項目立項登記公示製度。據統計,本年浦江縣所有16個鄉鎮統籌的提留款額均未超過去年的標準,有5個鄉鎮還降低了收取標準,直接為農民減輕負擔77.7萬元。

8月28日《浙江日報》報道:嘉興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該市和所屬7個縣(市、區)聯動的農技110聯網服務中心正式開通。這是浙江省繼衢州之後又一個全地市聯動的農技110服務網站。

9月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百鄉扶貧攻堅工作會議,部署“百鄉扶貧攻堅計劃”。“百鄉扶貧攻堅計劃”將重點扶持100個貧困鄉鎮,力爭到2002年全省貧困鄉鎮普遍實現脫貧。

10月9日至11日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

10月12日浙江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在蕭山召開。本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學習農村稅費改革的相關理論,探討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對策,為次年稅費改革正式實施和運轉做好準備。

10月31日浙江省城市化水平從1998年的35.92%上升到本年度的39.51%。

11月3日浙江省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通過國家級驗收,成為國家首批基本實現“村村通”的七個省份之一。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062.87億元,比上年增長57.65億元。糧食總產量達到1217.7萬噸,比上年減少175.26萬噸,減幅約12.6%;棉花總產量為2.92萬噸,比上年減少1.12萬噸,減幅約27%;油料總產量為57.88萬噸,比年增加3.79萬噸,增幅為7%;甘蔗總產量為98.52萬噸,比上年增加27.46萬噸,增幅為38.6%;茶葉總產量為11.64萬噸,比上年減少0.13萬噸;水果總產量為170.37萬噸,比上年減少108.82萬噸,減幅約為40%;蔬菜總產量為1562.11萬噸,比上年增加291.44萬噸,增幅為22.9%。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13412.37億元,比上年增長16.2%。2000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10.82萬家,比上年增長5%;鄉鎮企業工人數880.39萬人,比上年增加66.72萬人,增長8.2%。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4253.67元,比上年增長305.28元。全年人均消費支出4527.24元,比上年增長870.04元。(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1》,第1—5頁)

2001年

1月3日至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農村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情況,討論2001年工作的部署。

1月9日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閉幕。會議明確了本年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的主要任務,進一步出台了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若幹政策。

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做好2001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對農產品加工企業、批發市場、合作組織等各種類型、各種所有製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隻要有市場、有效益,能夠增加農民收入,都要一視同仁,給予扶持。

1月15日全國農業科學技術大會在京召開。會議討論了《農業科技發展綱要》,安排部署了“十五”期間的農業科技工作。

2月17日至19日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在安徽召開。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的精神,總結交流安徽等地的試點經驗,研究完善有關政策,部署本年試點工作。

3月經國務院批準,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發出《關於堅決治理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通知》強調:要嚴格控製農村中小學收費標準,結合農村貧困地區實際試行“一費製”。本年,農村中小學收費標準不再提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也不再出台新的農村中小學收費項目。從2001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農村中小學實際,在貧困地區試行“一費製”收費辦法。

3月29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加快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確了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內容。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基本內容是:取消糧食定購任務,放手讓農民調整農業結構;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實行經營主體多元化;放開糧食購銷價格,實行隨行就市;建立和完善糧食儲備製度,增強政府調控能力。

3月30日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製度改革的意見》。《意見》對小城鎮戶籍管理製度改革的實施範圍、入戶條件、入戶原則、辦理程序以及相關費用、人員待遇及權利義務、實施期限等作了明確規定。

4月農業部啟動“全國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準備建立和健全質量安全體係,對農產品實行從產地環境、投入品、生產過程、加工儲運到市場準入全過程的質量安全控製,目標是計劃用3~5年的時間,基本實現食用農產品的無公害生產。“全國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進行試點,2002年7月開始在全國實施。

4月4日《浙江日報》報道:繼土地改革、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之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農村稅費改革,在上虞市24個鄉鎮全麵推開,農民負擔將進一步減輕,農村稅費收取將更加規範。上虞市這次農村稅費改革,主要政策措施是“兩個取消、一個逐步取消、兩個調整、一項改革”,即取消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麵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逐步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政策;調整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

4月19日浙江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召開。

4月28日國務院發布《農業科技發展綱要(2001—2010年)》。《綱要》提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業推廣體係改革,在穩定國家農技推廣機構的同時,大力調動農民、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大力發展農民、企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

5月22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製定各類農業標準600餘項,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發展。

5月24日至25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實施以來的成就和經驗,討論《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部署今後十年的扶貧開發工作。5月25日,江澤民在會上提出,今後十年扶貧開發的奮鬥目標是:盡快解決少數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提高其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對貧困地區要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改變社會、經濟、文化的落後狀態,為達到小康水平創造條件。

6月6日《浙江日報》報道:據浙江省農業廳最近對76個縣(市、區)的調查統計,全省土地流轉麵積達240萬畝,比去年增長一倍多。新一輪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僅規模大,還出現了不少新特點:一是從原來的無償流轉轉為有償流轉;二是土地流轉從經濟發達地區向全省擴展。三是從農民相互間的自發流轉轉向有組織、有序流轉。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堅持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和“自願、有償、依法”原則,是推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前提和基礎。在此基礎上,各地積極探索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的多種形式。紹興縣設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使分散的土地資源得到集聚,吸引了工商業主投資開發效益農業。浙江省采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委托轉包、反租倒包、土地互換、股份合作、季節性流轉、租賃經營、退包等多種形式,其中委托轉包由於靈活性強、容易操作,成為最主要的方式。全省近80%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均采用此方式。

7月21日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幹意見》。

8月5日浙江省在全國率先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經過半年的努力,改革已經明顯地取得階段性的成果:從“定購”到“訂單”,一種新型的糧食產銷關係開始確立。全省糧食購銷、加工企業和99萬戶農民簽訂了糧食訂單,訂單數量高達6.4億公斤,相當於上年全省糧食定購任務的55.7%;從單一主體到多元主體,糧食市場體係建設全麵啟動;從自求平衡到優勢互補,促進了農業區域結構的優化;從生產安全到供給安全,依托糧食市場構築糧食動態儲備庫,一套全新的糧食安全保障體係開始形成。

9月《浙江省效益農業農田建設標準》出台,該《標準》是全國首部服務於效益農業發展的水利標準。

9月11日《浙江日報》報道:由諸暨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上麵寫明了核定的農民負擔計提標準,由鎮(鄉)、村細算到戶,填寫到卡,這成了諸暨市農民拒絕不合理負擔的“擋箭牌”。

9月18日農業部發布了《“十五”農村市場信息服務行動計劃》。《計劃》提出,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基本建立起覆蓋全國省、市、縣、大多數鄉鎮以及有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中介組織和經營大戶的農村市場信息服務網絡;進一步發揮各級新聞媒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的作用,加大農村市場信息的傳播力度;建立一支農村信息員隊伍,健全鄉(鎮)、村兩級信息傳播網絡。

9月20日《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發布。《綱要》明確了2001—2010年扶貧開發總的奮鬥目標;強調繼續堅持開發式扶貧;調整扶貧工作重點縣,進一步把工作重點放在西部地區;以貧困村為基本對象,扶貧資金覆蓋到非貧困縣的貧困村;強調參與式扶貧、以村為單位綜合開發和整體推進;發展貧困地區的科技、教育、文化和衛生事業;鼓勵城鄉間人口流動。

10月1日浙江省政府發布第131號政府令《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這意味著浙江省將以法律的形式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予以規範,這在全國尚無先例。為解決保障資金的來源得不到很好的落實的問題,《辦法》明確規定: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各級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對資金的審批程序、時效進行了詳盡的規定。

11月9日水利部下發《關於“十五”建設400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的通知》。《通知》強調:繼續堅持“誰建、誰管、誰有、誰收益”和“自建、自管、自用”的原則,繼續實行“小水電要有自己的供電區”,“以電養電”,6%增值稅率,采取建設資金以地方和社會投入為主、中央適當補助等政策措施。

11月26日《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十五”科技發展規劃、“863計劃”和科技攻關計劃的重點項目已經確定,各類國家科技計劃實施工作全麵啟動。“十五”期間將圍繞“促進產業技術升級”和“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兩個層麵展開。

12月17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衛生現代化建設綱要(2001—2020)》,在全國率先讓農民享受健康體檢,使得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一樣能逐步共享均等化的社會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這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的“浙江省到2020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而編製的。

12月26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並取得明顯成效。本年以來,全省共取消涉農收費86項,已累計退還給農民亂收費款項和各類押金、保證金等1.4億元,平均每戶農戶減輕負擔13.2元。此外,全省還暫停征收、減免漁業稅等有關稅費2.54億元。全省81.5%的鄉鎮實行了農民負擔預決算製度,65%的鄉鎮推行了農民負擔監督卡製度,69.3%的鄉鎮使用了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一半以上的鄉鎮開展了農民負擔專項審計,98%的村實行了村級財務公開。與此同時,各地積極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製度。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107.98億元,比上年增長50.91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實際比上年增長4.9%。全年糧食播種麵積1875.60千公頃,比上年減少357.73千公頃,減幅為16%;糧食總產量1055.68萬噸,比上年減少11.8%;棉花總產量為3.16萬噸,比上年增長8.2%;油料總產量為58.22萬噸,比上年增長0.6%;糖料總產量為105.97萬噸,比上年增長7.6%;茶葉總產量達到12.06萬噸,比上年增長3.6%;水果總產量為16.64萬噸,比上年增加35.7%;蔬菜總產量為1634.13萬噸,比上年增加11.2%。

鄉鎮企業:浙江農村非農行業以鄉鎮企業為主要形式。全年實現增加值3267.92億元,比上年增長15.1%。截至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107.98萬家,比上年減少0.2%;全省鄉鎮企業工人數929.52萬人,比上年增加5.6%。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4582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6.9%。全年人均消費支出3479.17元,比上年增長7.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7.3%。(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2》,第1—10頁)

2002年

1月7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京舉行。會議研究部署2002年農業和農村工作,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2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討論稿)》,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點是:堅定不移地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整體素質和效益,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1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2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把農村水電列為“周期短,見效快,覆蓋千家萬戶,促進農民增收的效果更顯著”的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予以重點支持。

1月1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座談會聽取對全省農村稅費改革方案的意見,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本年全省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的決定。

1月20日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在杭州結束。會議提出,要圍繞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總目標,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積極應付市場化和國際化的挑戰,大力發展貿工農一體化的龍型經濟,加快城鄉一體化的建設,推進浙江省效益農業和農村發展再上新台階。

1月29日《浙江日報》報道:深受農民關注的省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效益明顯:全省農戶的生活用電價格比農網改造前平均下降每千瓦時0.065元,累計減輕農民用電負擔4.7億元。

1月30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加快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競爭力的若幹政策意見》。《意見》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辦理開業和變更登記手續提供方便,合作組織可自主選擇包括“合作社”在內的各種企業類型登記注冊。農村專業合作組織銷售自產的農產品,以及經其分級、整理、加工、包裝加貼品牌商標等的農產品,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農業產品征稅範圍注釋》的範圍免征增值稅;合作組織為農業生產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稅。

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競爭力的若幹政策意見》。《意見》提出從本年起,浙江省將對省級骨幹農業龍頭企業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運銷常年開通“綠色通道”:龍頭企業可以用注冊商標等無形資產進行抵押貸款;農村專業合作社銷售自己的農產品,將免征增值稅等。

3月7日《人民日報》報道: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6.8萬個農戶的抽樣調查,200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2366.4元,同比增加113元,增長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2%。

3月15日農業部製定了《全國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規劃綱要(2002—2005年)》。《綱要》對批發市場的建設提出了新的目標,要求“十五”期間,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在具有全國性和區域性影響的蔬菜、水果、畜產品、水產品、花卉、土特產品、糧棉油糖等優勢產區,建立和完善能夠滿足流通需要、引導帶動生產基地發展的專業產地批發市場;在大中城市建立和完善適應城市消費需要、交易規範的銷地批發市場;促進產地市場與銷地市場的聯係,形成布局合理、覆蓋全國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體係。

6月6日至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發展農產品加工工作會議。會議提出,要把發展農產品加工工業作為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應對加入世貿組織的能力、推動效益農業再上新台階的突破口來抓。

6月20日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幹意見》。國務院西部開發辦的統計顯示,到2002年5月上旬,我國累計完成退耕還林麵積3500多萬畝。

6月24日《浙江日報》報道:為期三年的浙江省“全省百鄉扶貧攻堅計劃”取得重大進展。據省統計局本年6月提供的資料顯示,到2001年底,100個貧困鄉鎮的農民平均純收入1500元的脫貧目標提前一年實現,達到1709元,比上年增長8.2%,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貧困人口由1999年的22.71萬人減少到14.67萬人,減少了8.04萬人。這100個鄉鎮的農村經濟總收入和全年財政總收入達31.72億元和2.25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5.3%和36.3%。

6月25日國家計委、水利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人畜飲水解困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地方各級政府必須建立健全行政首長負責製,根據本地區飲水困難人口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結合國家投資計劃和地方財力,分期分批擬定農村人畜飲水解困計劃,把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並公開向社會承諾。

7月7月1日起,全省推行農村稅費改革。浙江省農村稅費改革基本內容是:減調改穩、合理負擔、轉移支付、配套進行。

7月19日浙江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打造“綠色浙江農業”將是浙江省農業發展的方向。作為“綠色浙江”的重要內容,“綠色浙江農業”的基本內涵主要體現為綠色環境、綠色農產品、綠色農業經濟協調發展,主要內容是構建綠色農業的生產體係、生態體係、產業體係、產品體係和保障體係。

8月13日浙江省政府召開的全省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結束。據統計,上半年全省農業總產值達到432億元,比去年同期實際增長2.5%;農民人均現金收入2960元,同比增長7.7%。

8月14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把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作為發展效益農業的重要突破口來抓,通過若幹年努力,把浙江省建成農產品加工業強省。

8月21日浙江省水利廳召開“萬裏清水河道建設”工作座談會,研究部署全省河道整治工作。會議提出了該省新時期水利任務的思路——把萬裏清水河道建設作為全省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的延伸,次年以河道綜合整治為主要內容的城鄉水環境建設將全麵展開,啟動“萬裏清水河道”工程。浙江省河道綜合整治建設將與全省的現代化建設接軌,確定年限為2003—2015年,分兩期實施。2003—2008年,全省第一批實現現代化的縣市,完成主要河道和鄉鎮所在地河道整治;到2010年,全省第二批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縣市的主要河道和鎮村所在地河道完成整治;到2015年,全省基本完成“萬裏清水河道”工程的建設。

9月2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上虞召開全省農村政務財務公開工作現場會。會議指出,在全省全麵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製,努力形成以村級會計委托代理製為核心的財務政務公開、以群眾評議為主要形式的行政監督和幹部監督體係,進一步提高農村財務政務公開水平。

10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決定》分為七個部分:(一)農村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二)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三)推進農村衛生服務體係建設;(四)加大農村衛生投入力度;(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和醫療救助製度;(六)依法加強農村醫藥衛生監管;(七)加強對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

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浙江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條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為:(一)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在長期穩定家庭聯產經營製度的前提下進行;(二)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三)規範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對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領導。

11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加大國家投入力度。提高農產品加工業基本建設投資占整個基本建設投資的比重,增加對農產品加工骨幹企業的技改投入。

1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強農業稅收征管改革,規範征管行為,正確執行農業稅收政策和各項征管製度,防止侵犯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案(事)件發生,要求農業稅收堅持“十不準”。

12月17日浙江省農辦和浙江省供銷社聯合舉辦的全省農村專業合作社建設座談會在杭州召開。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糧食播種麵積為1659千公頃,總產量為942.3萬噸,分別比上年下降11.5%和10.7%。蔬菜播種麵積為697千公頃,比上年增長11%;藥材播種麵積22.6千公頃,比上年增長14.6%;花卉苗木種植麵積64.2千公頃,比上年增長89.2%。油料、棉花生產下降。全年油料播種麵積為289千公頃,產量為47萬噸,分別比上年下降5.7%和19.3%。棉花播種麵積18.7千公頃,產量為2.2萬噸,分別比上年下降32.3%和29.1%。糧經比例漸趨合理,由上年的59:41調整到54:46。

農業生產條件進一步改善。2002年,全省農田有效灌溉麵積1406千公頃,旱澇保收麵積1035.8千公頃。年末擁有農業機械總動力2053.2萬千瓦,比上年末增長1.8%;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純)91.9萬噸,比上年增長1.8%;農村用電量341.1億千瓦小時,增長19.6%。

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940元,實際增長8.4%。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麵積49.5平方米,增加1.7平方米,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為40.8%,降低0.8個百分點。(數據來源:浙江統計信息網,《2002年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2003年

1月8日為期兩天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指出,要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優化農業區域布局,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更快更好地發展。要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和多種經營,拓展農村的就業領域。通過體製創新、技術改造、布局優化和產業升級,提高鄉鎮企業的競爭力。

1月16日國務院出台《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的意見》。《意見》在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管理體製、補償模式、監督機製等方麵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創新和突破。

1月2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綠色農產品認定委員會宣布,28個農產品通過認定,成為全省第一批獲得“浙江綠色農產品”稱號的綠色農產品。

1月24日2003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決定展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試點工作。提出至2003年底,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都有2到3個試點縣建立起這個製度。

2月18日全國將重點實施六類現代農業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以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動先進技術向農業生產轉移。

3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做好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發展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本年,國家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和財政支農資金,要繼續圍繞節水灌溉、人畜飲水、鄉村道路、農村沼氣、農村水電、草場圍欄“六小”工程,擴大投資規模,充實建設內容。

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2年8月29日通過,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農業部發布《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3—2007年)》。農業部計劃在每種優勢農產品的優勢產區選擇若幹個重點地區,麵向優勢農產品整個產業發展的需要,采取一種優勢農產品製定一個戰略,明確主要目標市場,選擇一批龍頭企業,推廣一套實用技術,製訂一套扶持政策,實施項目帶動等措施,大力推行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專業化服務,產業化經營,提高優勢產區的生產和管理水平,輻射帶動形成一批優勢產業帶和產業區。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該法確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業經營組織的一種形式。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堅持為成員服務的宗旨,按照加入自願、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餘返還的原則,依法在其章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農業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

4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浙江杭州召開全國農村經濟計劃工作會議。會議提出,今後,國家對農口投資的範疇將由投資農業向投資農村,由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向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拓展,增加總量優化結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是節水灌溉、人畜飲水、鄉村道路、農村水電、草場圍欄等“六小”工程。

5月16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國土資源、財政、民政、農業等部門,共同出台了《關於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製度的指導意見》。目的是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維護其合法權益。

5月17日國務院提出十條意見,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一)全麵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二)切實做到“三個確保”;(三)進一步調整完善有關農業稅收政策;(四)加強和規範農業稅及其附加征收工作;(五)健全和完善農業稅減免製度;(六)妥善處理農民公平負擔問題;(七)嚴格執行村內“一事一議”籌資投勞政策;(八)切實加強涉農收費管理;(九)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措施和辦法;(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改革紀律。

6月5日至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開“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作會議。今後五年,浙江省要對1萬個左右的村進行全麵整治,把其中1000個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麵小康示範村。

6月27日《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發布主要內容包括:以法人為單位,改革信用社產權製度,明晰產權關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區別各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改革信用社管理體製,將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負責。

浙江省交通廳成立鄉村康莊工程領導機構。省交通廳確定實施鄉村康莊工程建設目標:五年內康莊工程社會總投資177億元,完成建設裏程55000公裏通鄉、通村公路的路基、路麵改造;使全省等級公路(準四級以上)通村率達到90%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80%以上;通鄉公路實現等級化和路麵硬化。

7月15日義烏市召開全委會,討論通過《義烏市城鄉一體化行動綱要》。

8月8日至9日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在會上強調,實現農民收入穩定增長,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一要推進農業結構調整,靠提高效益增收。二要發展產業化經營,靠龍頭企業帶動增收。三要健全市場體係,促進農民增收。四要擴大就業領域,拓寬增收渠道。五要深化農村改革,靠完善政策增收。

8月26日浙江省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每位農民每年隻需交30元錢,就能報銷不同比例的醫藥費。

9月《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規劃》發布。《規劃》提出了農民工培訓的具體目標:2003—2005年,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1000萬名農村勞動力開展轉移就業前的引導性培訓,對其中的500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已進入非農產業就業的5000萬名農民工進行崗位培訓。2006—2010年,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5000萬名農村勞動力開展引導性培訓,並對其中的3000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同時,對已進入非農產業就業的2億多名農民工開展崗位培訓。

9月4日《浙江省特色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3—2007年)》發布。浙江省將以《規劃》為龍頭,按照突出重點,以點帶麵的思路,著力抓好以下幾項重大措施:一是實施科技先導戰略,著力提高特色優勢農產品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二是實施龍頭帶動戰略,加快推進特色優勢農產品的產業化進程,提升產業層次;三是實施“農產品綠色行動”,加強特色優勢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建設,創建區域特色農業大品牌;四是加強市場信息服務體係建設,搞活特色優勢農產品的市場流通;五是加強對特色優勢農產品和優勢產區政策扶持,主要是有針對性地加大基本建設投資力度,實施項目帶動政策,減稅政策,以及減免各項收費,努力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9月17日國務院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決定》涉及的內容有:2007年困難學生有望享受“兩免一補”;推行教師聘任製;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製度;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民工子女教育將有保障;確保中小學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等。

9月19日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發表講話。他強調:要充分認識農村義務教育在整個國民教育體係中舉足輕重的地位。沒有農村全麵“普九”,沒有農民素質的全麵提高,就很難實現全麵小康。

9月22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國土資源、財政、民政、農業等部門,共同出台了《關於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製度的指導意見》,對相關部門特提出如下意見:(一)要高度重視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二)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製度;(三)落實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四)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問題;(五)認真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相關工作。

10月1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通知》,《通知》確定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目標:到2005年,村級集體總收入達到100億元。

10月11日至14日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三中全會在京舉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十六屆三中全會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思想,將其放在“五個統籌”之首。

10月26日《浙江日報》報道:嘉興全麵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嘉興從“五個一”工程,即:每個縣(市、區)高標準、高起點抓好一個中心鎮、一個示範村、一個特色工業城、一個現代農業園區、一條現代農業產業帶,以點帶麵,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升到“五個化”工程,即:全麵實施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農村城鎮化、農民知識化和環境生態化,追求並最終實現農村的全麵發展、可持續發展。

10月31日浙江省水利廳宣布,從本年起,本省將投資85億元,用10年時間改善1000多萬農村人口的飲用水條件,解決100多萬農村人口飲用水困難。

11月21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明年起對種糧油農民免征農業稅。浙江省政府將推行增加地方儲備糧規模、再建500萬畝標準農田等四個方麵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重要舉措。

11月24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發布。《意見》內容包括:(一)農村衛生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二)大力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三)建立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係;(四)全麵提高農村衛生隊伍素質;(五)建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和醫療救助製度;(六)完善農村衛生經濟政策;(七)加大農村醫藥和衛生監管力度;(八)明確責任,加強對農村衛生工作的領導。

12月25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閉幕。會議強調,2004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實現農村社會經濟全麵發展。

12月27日浙江省召開全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全麵啟動。浙江省這一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從實際出發,確定全省統一實行股份合作製的產權製度,通過提高入股金額,吸收其他組織和法人入股,以明晰產權,實現股權機構多元化、投資主體多元化;農信社的組織形式也將進行變革;加快推進農信社管理體製改革,注意發揮各級政府的積極性,共同營造農信社發展的良好環境;組建省級管理機構,具體承擔對全省農信社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切實落實好中央扶持政策,研究製定浙江省的扶持政策。

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幹政策的意見》。《意見》內容包括:(一)集中力量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糧食產業,促進種糧農民增加收入;(二)繼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三)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四)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增加外出務工收入;(五)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搞活農產品流通;(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七)深化農村改革,為農民增收減負提供體製保障;(八)繼續做好扶貧開發工作,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和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九)加強黨對促進農民增收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增收政策落到實處;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165.23億元,比1993年增長61.09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實際比上年增長3.6%。全年糧食播種麵積1427.77千公頃,比上年減少230.15千公頃,下降13.9%;糧食總產量達到793.4萬噸,比上年減少148.87萬噸,減幅15.8%,為近四十年來最低。棉花總產量為2.1萬噸,比上年減少6.3%。油料總產量為43.79萬噸,比上年減少6.8%。甘蔗總產量為118.69萬噸,比上年增長4.6%。水果總產量為568.38萬噸,比上年增加67.48萬噸,增幅13.5%。蔬菜種植麵積為700.77千公頃,比上年增加0.5%。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增加值4555.15億元,比上年增長19.5%。2003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108.12萬家,比上年增長0.8%;鄉鎮企業工人數1082.78萬人,比上年增長9%。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431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7.8%。全年人均消費支出4286.70元,比上年增長16.1%,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3.9%。(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4》,第1—8頁)

2004年

1月17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關於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幹意見》。浙江省委、省政府特提出進一步推進農業體製創新和結構調整,努力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建立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係,確保糧食供給安全;加快推進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增強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紮實推進“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全麵提高農民就業致富能力;提高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加快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促進欠發達地區跨越式發展;推進城鄉配套改革,促進城鄉一體化新體製的建立等。

1月2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10萬被征地農民領到保障金。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製度所需的資金,浙江省采取由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承擔的辦法多渠道籌集。其中政府出資部分不低於保障資金總額的30%,集體補助部分不低於40%,農民個人承擔部分主要從征地安置補償費中抵交;同時,按比例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風險準備金。到上年底,全省共籌集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約30億元。

2月全國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主任座談會在廈門市結束。從本年起,農業部將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實施以“1515”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產業化示範工程,使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製。“1515”農業產業化示範工程是指:在全國推廣100個農業產業化示範縣(市);重點扶持500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重點圍繞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組織開展100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試點;建設5000個與龍頭企業相配套的、符合優勢區域規劃布局的標準化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

2月8日中共中央下發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幹政策的意見》。《意見》提出:鼓勵發展各類農產品專業合作組織、購銷大戶和農民經紀人,積極推進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立法工作。從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安排專門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培訓、質量標準與認證、市場營銷等服務。有關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興辦倉儲設施和加工企業、購置農產品運銷設備,財政可適當給予貼息。

3月2日《浙江日報》報道:湖州市出台《關於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幹意見》。《意見》涉及農業稅實行“零稅率”、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發展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多項和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內容。

3月23日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會議作出如下部署:2004年在黑龍江、吉林兩省先行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河北、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江西、山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2個糧食主產省(區)降低農業稅稅率一個百分點。沿海及其他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進行免征農業稅試點。同時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

4月5日浙江省欠發達地區百萬農民科技培訓工程全麵啟動。從2004年起至2008年,省科技廳將在淳安、泰順、開化、三門、仙居等23個經濟欠發達縣(市、區)對100萬農民進行科技培訓。

4月14日至16日“全球扶貧大會”中國東部考察團考察浙江。浙江是中國第一個沒有貧困鄉鎮的省份,中國扶貧的“浙江模式”引起了全球關注。

4月18日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正式成立,這是本年全國成立的首家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標誌著浙江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特別是管理體製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5月10日浙江省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布,在浙江省農村已經延續20多年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今年起全麵取消。

5月21日《浙江日報》報道:溫嶺試點“村民代表監管會”。溫嶺市石塘鎮金星村的34名村民代表,投票選出了村民代表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三年任期內,他們將對村委會的工作開展更直接、具體的監管。

5月28日胡錦濤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

6月4日國務院頒布《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多種所有製市場主體從事糧食經營活動,促進公平競爭。規定糧食價格主要由市場供求形成。《條例》還規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及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糧食的總量平衡、宏觀調控和重要糧食品種的結構調整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製度的執行。《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6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糧食收購條例》、1998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同時廢止。

6月14日農業部製定了《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與管理指南》。《指南》對市場建設、交易、監管提出了具體規範,為市場的現代化升級改造提供了指導。

6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意見》正式發布。《意見》內容為:(一)充分認識進一步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二)進一步健全村務公開製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三)進一步規範民主決策機製,保障農民群眾的決策權;(四)進一步完善民主管理製度,保障農民群眾的參與權;(五)進一步強化村務管理的監督製約機製,保障農民群眾的監督權;(六)進一步加強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領導。

6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7月6日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四年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經驗,分析研究改革進程中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安排部署本年深化改革試點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提出下一步任務,取消專門麵向農民征收的各種稅費。

7月16日浙江省首部鄉村典章——《石磁村典章》由新昌縣儒嶴鎮石磁村全體村民公決通過。內容包括組織及職責、村務會議及決策、財務管理、村務公開製度、幹部違規失職追究辦法、村規民約等六個部分。

8月25日國務院發表《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製改革的意見》。國務院決定,在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的基礎上,2004年全麵放開糧食收購市場,積極穩妥推進糧食流通體製改革。2004年起,全麵實行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浙江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的首家農村合作銀行開業。

9月16日至19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綜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曆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兩個趨向”重要論斷的提出,標誌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機遇期的到來,標誌著“三農”工作的外部條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標誌著我國在解決“三農”問題方麵有了一個質的飛躍。

10月21日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這是近年來國務院出台的關於土地管理的最全麵、最明確、規格最高的一份文件。

10月28日全國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溫家寶在會上強調,落實嚴格土地管理措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基本農田;(二)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三)加強土地規劃管理和用途管製;(四)運用價格機製調控用地;(五)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六)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

11月11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此條例於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浙江省通過的我國大陸第一部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地方性法規,其中明確規定合作社可以登記取得法人資格。據統計,浙江已發展了2300多家專業合作社(農民協會),帶動了135萬農戶闖市場。

11月12日浙江省省政府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今後本省中小學教師應享受當地政府出台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政策,所需經費由財政承擔。

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幹政策的意見》出台。《意見》內容包括:(一)穩定、完善和強化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二)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切實提高耕地質量;(三)加強農田水利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四)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含量;(五)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發展環境;(六)繼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競爭力;(七)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製,健全農業投入機製;(八)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促進農民和農村社會全麵發展;(九)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2004年全省農林牧漁業增加值816億元,比上年增長3.7%。全年農作物總播種麵積2778.4千公頃,比上年減少2%,其中糧食播種麵積1454.5千公頃,比上年增加26.8千公頃,增長1.9%;棉花播種麵積18.8千公頃,增長6.5%;果用瓜種植麵積102千公頃,增長4.6%;藥材播種麵積27.2千公頃,增長4.1%。油料播種麵積237.3千公頃,下降5.4%;蔬菜種植麵積661千公頃,減少5.7%;花卉苗木麵積114.1千公頃,減少0.2%。糧經麵積比例由上年的50.4:49.6調整到52.4:47.6。全年糧食總產量為834.9萬噸,比上年增加41.5萬噸,增長5.2%。

2004年末,全省農田有效灌溉麵積達到1406.9千公頃,比上年增長0.2%,其中旱澇保收麵積1053.2千公頃,增長0.6%。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純)93.3萬噸,比上年增長3.2%。

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096元,實際增長7.4%。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39.5%,上升1.3個百分點。農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費支出799元,比上年增長3.1%,人均居住麵積達51.3平方米。(數據來源:浙江統計信息網,《2004年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2005年

1月勞動保障部要求在全國開展完善農民工就業服務的“春風行動”,向進城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加強和改善對民辦職介機構的管理服務。

1月10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綱要》的通知。

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幹政策的意見》,即第七個一號文件公布。

2月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切實做好200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若幹意見》(浙委〔2005〕1號),這是浙江省連續第二年就“三農”問題出台的省委一號文件。

2月27日全國春季麥田管理現場會議在山東召開。會上,農業部表示:受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支農政策鼓勵,全國已有26個省區市宣布提前免征農業稅,7.3億農民將告別“皇糧國稅”。本年仍繼續征收農業稅的省份僅有河北、山東、雲南、廣西、甘肅等5個省區。

4月19日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則(試行)》。《規則》對重大村務決策、民主懇談會、創業承諾、經濟責任審計、村務公開、工程建設招投標製等焦點問題都作了詳細規定。

5月9日我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下發。浙江省台州市的10位農民在浙江省工商局領取了我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

6月6日至7日全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溫家寶在會上強調,農村稅費改革將進入新的階段,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積極穩妥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製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試點。

6月22日浙江省通過七部委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驗收,恢複農用地轉用和征地正常審批。經過全麵檢查,國土資源部等七部委認為浙江省土地市場治理整頓基本達到驗收標準,基本完成了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各項任務,符合驗收條件,報經國務院批準,同意浙江通過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驗收,恢複農用地轉用和征地的正常審批。

7月我國開展第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將成為這次規劃修編的首要原則。

9月1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出台新舉措農民每兩年免費體檢一次。從2005年起,浙江省將由政府出錢,每兩年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免費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體檢對象為所有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全省66%的農民將因此受益。為此,省財政今年將投入近1億元,全省各級財政投入達到2.3億元。

9月13日至14日《浙江日報》報道:2005年全國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召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自2003年下半年開展以來,已在全國21%的縣(市、區)順利推進,1.63億農民已參加新型合作醫療。2006、2007兩年試點縣(市、區)將分別擴大到40%、60%左右。

9月18日《浙江日報》報道:全國已有28個省份全部免征農業稅,河北、山東、雲南三省也將農村稅稅率降低到2%以下。2006年中國將全部取消農業稅。

9月22日浙江移動與浙江省農業廳簽署《浙江農民信箱工程建設協議書》,標誌著浙江省“百萬農民信箱工程”正式啟動。

10月8日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見》。《意見》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社員和非社員生產和加工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允許開具普通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憑普通發票按購入票麵金額抵扣13%。同時,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以2001年開始,安排資金6300萬元,扶持421個示範性合作社。

10月11日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會議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任務。

12月6日浙江省統計局發布關於全省城市化發展最新進程的調查統計報告,全省城市化水平為54%,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2.2個百分點,城市化進程走在全國前列。

12月12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意見》強調:要大力推進廣播電視進村入戶,積極發展農村電影放映,開展農村數字化文化信息服務,推動服務“三農”的出版物出版發行,加強鄉村文化設施建設。提出到2010年,實現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

12月24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廢止農業稅條例的議案和行政強製法草案、護照法草案、勞動合同法草案等提請審議。

12月28日至29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討論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討論稿)》,提出當前要重點抓好六個方麵的工作:(一)把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入更多地轉向農村,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二)圍繞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三)穩步發展糧食生產,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四)堅持農村土地基本經營製度和嚴格控製建設占地,確保農業發展和農村穩定;(五)引導農民有序進城務工,公平對待農民工,發展縣域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六)增加對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投入,加強農村公共服務。

12月29日農業部部長杜青林宣布,農業部從2006年起正式啟動“九大行動”。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行動;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增強行動;優勢農產品產業促進帶頭行動;農業科技提升行動;畜牧水產業增長方式轉變行動;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加工推進行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行動;生態家園富民行動;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行動。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新中國實施了近50年的農業稅條例被依法廢止。

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發布。《意見》內容包括:(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三)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五)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六)全麵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製保障;(七)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鄉村治理機製;(八)切實加強領導,動員全黨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428億元,比上年增長2.4%。糧食播種麵積1510.79千公頃,比上年增長3.9%;茶葉總產量為14.4萬噸,比上年增長24.1%;水果總產量為578萬噸,比上年增51.8%;蔬菜種植麵積666.7千公頃,比上年增長17.2%。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4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6660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6.4%。全年人均消費支出5215元,比上年增長11.9%,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0.2%。(數據來源:浙江統計信息網,《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6》,第1—5頁)

2006年

1月建設部部長汪光燾表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試點工作要重點關注三個方麵。具體是:篩選整治的重點內容,如村莊內部道路、村莊供水設施、村莊排水設施、村莊垃圾集中堆放點、村內亂搭濫建、人畜混雜居住、村莊廢舊坑塘與河渠水道、村容村貌整治、村民活動場所、古村落與古建築的保護等;繼續探索製定村莊整治規劃的方法與實施路徑;研究村民參與和民主管理的實現途徑與製度性保障。

1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56號國務院令,公布《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同時廢止。

1月3日中國農業科學院向全國農業科技界發出倡議,圍繞國家農業戰略目標和未來我國農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領域,實施《“十一五”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行動》,聯合攻關,大幅度提高農業科技的自主創新能力。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強調義務教育投入要向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

1月8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今天在杭州召開。會上還表彰了270個全省第三批“全麵建設小康示範村”,49個“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結對幫扶先進單位,17個糧食生產先進市、縣(市、區)和39個省級農家樂特色示範村。

1月3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意見》指出: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製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係和執法監督機製,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製和製度。

2月1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統計局日前發布經初步核算的數據:2005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比上年實際增長6.4%,達到6660元,連續20年居全國省(市、自治區)之首。

2月7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將在去年試點基礎上,在全省全麵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製度。符合獎扶條件的農民,每人每年至少可領取600元錢。

2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舉行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麵取消農業稅座談會。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指出,財政每年將安排1030億元資金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曆史任務新聞發布會。

2月2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作協調小組成員會議召開。浙江省委副書記周國富強調,要把深入推進村莊整治建設放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工作中,作為其強大龍頭和有效載體來部署,確保實現今年底全省累計完成800個示範村和8000個整治村的建設目標。

3月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十一五”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項目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規劃,全國將繼續選擇400個縣開展電氣化建設,進一步開發山區豐富的農村水電資源。

3月21日至2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委舉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題學習會。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在會上強調,要充分認識建設新農村的重大意義,全麵把握建設新農村的主要任務,認真貫徹建設新農村的基本要求,以幹在實處的積極成效,全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3月25日《浙江日報》報道:全國首家集農村金融、農產品生產和流通於一體的綜合性農業服務組織——瑞安農村合作協會組建。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供銷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經濟合作社處於相對封閉的自我發展狀態,農經、農貿、農資、農機及農技等機構也分屬不同部門,難以形成助推新農村建設的合力。瑞安農協的成立,正是針對這個難題的一次“破冰”嚐試。

3月27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意見》要求從十個方麵做好農民工工作:(一)充分認識解決好農民工問題的重大意義;(二)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三)抓緊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四)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五)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六)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七)切實為農民工提供相關公共服務;(八)健全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機製;(九)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十)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工工作的領導。

4月6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專題調研組在浙江省開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調研。

4月2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出台了《關於全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決定》提出“把農業建設成為具有市場競爭力、能致富農民和可持續發展的高效生態農業,把村莊建設成為讓農民能享受現代文明生活的農村新社區,把農民培育成為能適應分工分業發展要求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形成城市和農村互補互促、共同繁榮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新格局”的總體目標。

4月27日農村信用社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座談會召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會上表示,允許社會資金參與現有金融機構重組和參股新設農村金融機構,探索更適合中國國情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該法律填補了我國農業行政管理和市場經濟體製的空白。

5月19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工商企業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座談會。會議提出浙江省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新階段。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工商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是一個重要而有效的通道和載體。

5月26日《浙江日報》報道:經過省司法廳和民政廳等部門的嚴格考核,浙江省首批100個五星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即將命名表彰。此前,浙江省先後有25個村被司法部等單位命名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民主與法治已成為浙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旋律。截至2005年底,全省34527個村中95%的村全麵開展民主法治村的創建活動,超過50%的村達到創建標準。

5月27日首屆“長三角新農村建設·南湖論壇”在南湖舉行。本次論壇以“新農村建設的機製創新”為主題,深入解讀中央有關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互相交流各地政府推進農村建設的發展思路,為長三角地區新農村建設提供了一個交流合作的平台。

6月16日至17日浙江省農業科學技術大會在杭州召開。會議圍繞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建設的決策部署,總結交流浙江省“十五”期間農業和農村科技工作的成績和經驗,分析當前農業科技發展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研究部署“十一五”時期的農業和農村科技工作。

7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建設廳、民政廳、財政廳《關於實施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工作的意見》。從次年起,浙江省將全麵實施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製度。四類困難群眾可申請住房救助。

7月7日浙江省首家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中心亮相溫州,甌海農村合作銀行正式啟動。

7月10日農業部發出《關於開通“12316”全國農業係統公益服務統一專用號碼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國開通“12316”農業係統統一公益服務專用號碼,為更方便廣大農民群眾投訴舉報,更好地向公眾提供“三農”信息服務。

7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浙江省率先實行大中專院校農業種養專業免費就讀製度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費就讀中等職業學校製度。

8月17日浙江省國稅局製定的《浙江省農業產品收購業務增值稅管理辦法(試行)》出台。該管理辦法力求通過管理精細化將農業產品收購發票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為各項涉農稅收優惠政策的貫徹執行創造良好的環境,促進涉農經濟健康發展。

8月30日浙江省“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作現場會在台州結束。省委書記習近平強調,全省各級各部門要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為契機,充分發揮“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龍頭帶動作用,深入推進浙江省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努力使浙江省的新農村建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8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73號國務院令,公布《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條例》共分七章四十二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月23日浙江省政府出台《關於全麵推進城鄉統籌就業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把加快城鄉勞動力市場和公共就業服務體係建設,促進城鄉新成長勞動力就業,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進一步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作為當前和今後城鄉統籌就業工作的重點。《意見》規定:要建立覆蓋城鄉的職業培訓體係、整合培訓資源,形成社會化的職業培訓網絡,健全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等惠及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製度和運行機製。

9月15日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根據國家統計局《農村全麵小康標準》及測評方法測算的最新結果公布。2005年浙江省農村全麵建設小康實現程度達到64%,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連續第三年居全國各省區第一位。2005年全國農村全麵建設小康實現程度為28.2%。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位居前三的上海、北京、天津分別為88.4%、84.8%和74%,浙江位居第四,列第五至第八位的分別是廣東、江蘇、山東和福建,實現程度分別為53.9%、53.7%、50.1%和45%。省調查總隊還分別對全省11個設區市的農村全麵小康建設進程進行了測算。結果顯示,總體實現程度位居前三位的為寧波市、湖州市和嘉興市,實現程度分別為79.8%、76.3%和75.5%。

9月16至22日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思卿率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新農村建設中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題調研組在浙江省進行考察調研。

9月29日浙江省召開全省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電視電話會議。會議明確了金融支農重點:大力支持縣域鄉鎮小企業,加快浙江省縣域鄉鎮經濟發展;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消費信貸增強農村消費能力,促進農村消費結構的升級。

9月30日《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辦法》對土地發包和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以及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爭議的解決和相關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了規範和調整。

10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出台了《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特別提到在大力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同時,將積極推行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逐步發展適合農民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10月8至11日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要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製機製,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

10月18日《浙江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發布。規劃提出,到2010年,浙江省被征地老年農民養老保障率力爭突破80%,85%以上的農村老人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老人將享受更加全麵的社會保障。八成被征地農村老人按月領取“養老金”。農村被征地老年人按月到銀行領取“養老金”的比例,要在未來五年內擴大到80%被征地的勞動年齡段以上農民。同時力爭使浙江省20%左右老年農民,通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種形式進行養老或補充養老。85%以上農村老人享受“醫保”。《規劃》要求各地加快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民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費用需要相適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力爭到2010年底,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老年人口比例同步達到85%以上。

10月31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31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對專業合作社的性質、服務對象、應當遵循的原則等作了規定。

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正式實施。

11月1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發布。《意見》要求,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完善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行為規範。

11月17日浙江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製度正式啟動。這一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模式在全國屬首創。

11月22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布《浙江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獎勵辦法》,用以獎勵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和農業技術推廣中作出顯著成績的農業科技工作者,特別是基層農技推廣人員。

12月8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首批1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分別與當地農村信用社訂協議,獲得了2007年度總額2304萬元的貸款授信,有效緩解其生產和季節性、臨時性資金緊缺。

12月11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意見》強調:要大力推進廣播電視進村入戶,積極發展農村電影放映,開展農村數字化服務,推動服務“三農”的出版物出版發行,加強鄉村文化設施建設。

12月1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政府召開全省第二次農業普查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12月15日起,在全省範圍內陸續展開農業普查上門登記工作。

12月22至23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要求重點抓好六方麵工作:(一)切實加大對現代農業建設的投入力度;(二)務必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糧食生產;(三)加快構築現代農業的產業體係;(四)著力提高現代農業的設施裝備水平;(五)不斷強化現代農業的科技和人才支撐;(六)大力加強現代農業的市場體係建設。

12月25日浙江省“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超額完成年度任務。2006年,浙江省“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目標是力爭完成改善飲用水條件145萬人,解決飲用水困難15萬人。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完成投資12.45億元,解決166萬農村人口的飲用水安全問題,其中改善飲用水條件150萬人,占年度計劃103%;解決飲用水困難16萬人,占年度計劃107%。“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是浙江省“五大百億”工程之一,是保障農民飲水安全的重要舉措,自2003年以來,全省累計完成投入39億元,實施了700多個麵向農村的供水工程,新增農村供水規模160萬噸/日,受益行政村6600個,受益農村人口524.6萬人,其中改善飲用水條件470.3萬人,解決飲用水困難54.3萬人。“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與“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相結合,解決了329個省級示範村的飲用水問題;注重鄉村中小學飲水安全,把當地中小學納入供水範圍,解決了44萬學校師生的飲用水問題。全省農村飲水安全覆蓋率已提高到77%。

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意見》內容包括:(一)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建立促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投入保障機製;(二)加快農業基礎建設,提高現代農業的設施裝備水平;(三)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強化建設現代農業的科技支撐;(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健全發展現代農業的產業體係;(五)健全農村市場體係,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物流產業;(六)培養新型農民,造就建設現代農業的人才隊伍;(七)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創新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體製機製;(八)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確保現代農業建設取得實效。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514.56億元,首次突破1500億元大關。糧食播種麵積達到1526.06千公頃,比上年增加15.27千公頃,增幅為0.1%;棉花播種麵積為18.25千公頃,比上年增加0.34千公頃,增幅約0.19%。油料播種麵積為235.56千公頃,比上年減少13.69千公頃,減少了0.55%。糖類播種麵積為14.59千公頃,比上年減少1.12千公頃,減幅為7.1%。蔬菜播種麵積為671.88千公頃,比上年增加5.15千公頃,增幅為0.8%。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7335元,比2001年增46%,年均增7.9%,年均增速比上一個五年提高2.2個百分點。(數據來源:浙江統計信息網;《浙江農村統計年鑒2007》,第1—5頁)

2007年

1月18日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在杭州召開,強調深入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方略,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製,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全麵建設農村新社區,加快培育新型農民,不斷強化農村公共服務。

1月22日浙江省教育局長會議召開。會議決定,浙江省將於當年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擴大家庭貧困學生的受助麵,並開展“一對一”或“二對一”的方式幫助欠發達縣發展教育,以促進浙江省教育均衡發展。

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幹意見》發布。《意見》把發展現代農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並布置2007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具體工作。

2月12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農村公共服務體係建設規劃》。《規劃》涉及推動農村社保、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鄉村兩級文化網絡建設、完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網絡等方麵。

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在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權法》分5編19章247條,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中的一部基本法律。

4月1日保監會會同國務院法製辦、財政部、農業部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小組,計劃當年年底前出台該條例。

4月19日浙江省發改委、省統計局聯合發布《浙江省2005年城鄉統籌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報告》。報告對省域城鄉統籌發展水平進行量化分析和評價,並向社會公開發布,這在全國尚屬首次。《報告》預計,浙江省城鄉統籌將於2020年進入全麵融合階段,並向更高層次邁進。屆時,浙江省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望與目前世界中等發達國家看齊。

6月截至6月底,全國有31個省、市、自治區都已經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覆蓋了2068萬人。

7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通知》,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保障範圍,穩定、持久、有效地解決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通知》內容包括:(一)充分認識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重要意義;(二)明確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目標和總體要求;(三)合理確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對象範圍;(四)規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五)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六)加強領導,確保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順利實施。

8月30日至31日浙江省“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作現場會在衢州舉行。夏寶龍在講話中總結了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五年來取得的成效和經驗,並提出了下一步深入實施這項工程的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

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全國農村開展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了開展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總體安排和主要任務。

9月8日浙江省啟動農民大學生培養項目。

9月26日浙江省部分市、縣(市、區)村級民主監督工作座談會在武義召開。會議強調:實施村級民主監督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要努力完善村級民主監督機製,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10月12日百家浙江農民專業合作社集體參加第五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

11月《浙江日報》報道:截至11月底,全省的鄉村康莊工程建設超額完成政府確定的五年建設總目標,全省累計完成鄉村康莊工程6.3萬公裏(路基、路麵)建設改造任務,等級公路通村率和硬化率分別從2002年底的57%、48%提高到了96.17%和94.39%;有61個縣(市、區)實現了“雙百”目標。全省新增通等級公路行政村15277個,新增通通村公路硬化行政村18274個。

12月浙江省發改委、省統計局聯合發布《浙江省2006年城鄉統籌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報告》。《報告》顯示,2006年度浙江省城鄉在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人民生活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四大領域的統籌水平較之上年全麵提升,綜合評價得分為65.88分。評價結果顯示,全省11個市的評價得分均在50分以上。寧波、嘉興、杭州、舟山、紹興和湖州處於整體協調階段,溫州、金華、台州、衢州和麗水處於基本統籌階段。

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幹意見》。《意見》內容包括:(一)加快構建強化農業基礎的長效機製;(二)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三)突出抓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四)著力強化農業科技和服務體係基本支撐;(五)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六)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和深化農村改革;(七)紮實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八)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糧食播種麵積和單產分別比上年減少2.2%和2.5%,糧食總產量為842.62萬噸,比上年減少4.7%,其中晚稻總產量587.31萬噸,比上年減少6.7%。蔬菜播種麵積684.04千公頃,棉花播種麵積19.01千公頃,分別比上年增長1.8%和4.2%。

新農村建設成效明顯。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深入推進,全年投入整治建設資金總額151.76億元,累計完成示範村1181個,整治村10303個,全省村莊整治率達到35.39%。“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目標任務如期完成,80%以下的欠發達鄉鎮農民收入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24509戶、90315人。全省培訓農民157.2萬人,其中農業專業技能培訓37.2萬人,農民轉移就業技能培訓57.5萬人,務工農民崗位技能培訓56萬人,後備勞動力培訓6.6萬人。培訓後轉移就業48萬人,培訓轉移率84%(同比增長4.1%)。農業多樣化趨勢明顯。全省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達到10300萬個。農民信箱村級聯絡點組建達99%以上,用戶達170萬戶,村級聯絡點按照“八個有”標準組建率達到83%。全省各級財政對新農村建設投入496.17億元,比上年增長32.8%。

據對全省城鄉住戶抽樣調查,2007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265元,扣除價格因素,分別比上年增長8.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連續23年列全國各省區第一位。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6442元,實際增長7.5%。(數據來源:浙江統計信息網,《浙江省統計公報》〔2008〕2號)

2008年

1月浙江省在全國率先停征林業“兩金”。這是浙江省自率先免征農業稅後,在農村稅費改革上邁出的重要一步,標誌著浙江成為全國第一個在政策層麵上實現農民“零負擔”的省份。

1月11日浙江省勞動保障工作會議在杭州召開。浙江省三次產業的就業人員結構由“一、二、三”轉變成了“二、三、一”,農業就業人員數量由第一位降至第三位。

1月30日新華社全文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幹意見》。《意見》包括:加快構建強化農業基礎的長效機製;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突出抓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強化農業科技和服務體係基本支撐;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和深化農村改革;紮實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和改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3月16日浙江省開展了第二次農業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6年度,普查對象為浙江省境內的農村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農業生產經營活動、農業土地利用、農村勞動力及就業、農村基礎設施、農村社會服務、農村居民生活以及鄉鎮、村民委員會和社區環境等方麵的情況。

3月26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2008年全麵推行農技推廣責任製。在新的農技推廣體係中,農技推廣隊伍主要由首席農技推廣專家、縣農技指導員和鄉鎮責任農技員組成。

4月16日浙江省低收入農戶青少年關愛行動暨“千裏馬”醫療救助基金設立儀式在杭州舉行。

4月30日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由杭州聯合銀行為主發起人的長興聯合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三農”為主要服務對象的村鎮銀行。

6月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啟動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評選表彰活動。這是浙江省首次對優秀農民工進行表彰。

6月10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把推進商貿、餐飲和住宿等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今年工傷保險重點工作之一。

6月26日浙江省省長呂祖善主持召開省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會議強調,要有條件、分步驟地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和擴大村鎮銀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