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浙江省政府批複省農村發展研究中心,同意建立浙江省農業投資開發公司。
4月5日浙江省政府批準對14個小氮肥廠進行技術改造,總投資為9757萬元。改造後新增合成氮生產能力10.4噸,折合碳銨41萬噸。
4月14日浙江省政府發布《浙江省五保戶供養工作暫行規定》。《規定》對凡是農村中基本上喪失勞動能力、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孤兒,均應實行五保供養。
5月4日國家教委部署實施“燎原計劃”。該計劃的主要任務是:在做好普及教育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農村各級各類學校智力、技術的相對優勢,積極開展與當地建設密切結合的實用技術和管理知識的教育,培養大批新型的農村建設者;積極配合農業與科技部門,開展以推廣當地實用技術為主的試驗示範、技術培訓、信息服務等多種形式活動,促進農業發展。
6月8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通知,責成湖州市政府立即糾正擅自抬價收購蠶繭的錯誤。
6月29日浙江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省農業廳在富陽召開“三機一線”(即插秧機、收割機、耕整機和工廠化育秧流水線)技術推廣經驗交流會。
7月8日《人民日報》報道:農業部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一期工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肉、蛋、奶、水產和蔬菜生產基地及良種繁育、飼料加工等服務體係,以保證居民一年四季都有新鮮蔬菜吃。
8月7日今年第七號台風從象山縣登陸,登陸時最大風力達35米/秒。8月8日,登陸後的台風經奉化、餘姚、上虞、嵊縣、紹興、蕭山、杭州、湖州等地。據不完全統計,受災人口1050萬人,成災512萬人;受災農作物326.7萬畝,絕收24.7萬畝,衝毀農田10萬畝。此次台風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億元,是浙江省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一次。
9月28日國務院作出《關於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的決定》。《決定》指出:“化肥、農藥、農膜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在目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為了製止多頭插手倒買倒賣,解決市場價格混亂的狀況,維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國務院決定對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國家委托商業部中國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和各級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對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經營上述商品。
9月30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農業技術服務組織和農業事業單位開展綜合經營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討論深化農村改革和加速農業發展問題,指出:農業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基礎。對於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解決農業問題的根本途徑是,通過進一步完善聯產承包責任製、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和推廣農業科學技術來加快農業的發展。
11月浙江省政府專門召開了土地規模經營會議,決定在經濟比較發達、具有一定工作基礎的蕭山、紹興、鄞縣、樂清等15個縣(市、區)擴大試點,逐步發展土地規模經營,並製定下發了《關於經濟發達地區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若幹政策規定》,為經濟發達地區發展土地規模經營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村經濟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因地製宜,出台扶持政策,花大力氣狠抓落實,使土地規模經營獲得了新的進展。
11月2日國務院批轉水利部《關於依靠群眾合作興修農村水利的意見》。
11月2日至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田紀雲副總理在會上作《必須充分重視和大力發展農業》的講話。針對1984年以後我國的糧食生產出現了新的徘徊的情況,田紀雲指出:如果這種局麵不改變,繼續下去,將會給改革、給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穩定與改善帶來嚴重影響。他強調:在新的曆史條件下,農業的基礎地位沒有發生變化。農業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最大製約因素。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發展狀況如何,不僅對實現“七五”計劃和達到本世紀末的經濟發展目標有著重要的影響,而且對明後兩年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抑製通貨膨脹、控製物價大幅度上漲也是至關重要的。
11月14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堅決製止擅自“農轉非”的通知》。《通知》指出,不少地方放寬政策,擅自擴大“農轉非”範圍。這種現象給戶糧政策和管理製度造成了紊亂,而且使城鎮商品糧人口的增長失去了控製。《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部門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農轉非”的政策,不準任意擴大“農轉非”範圍;重申戶糧歸口管理,實行統一政策,從緊從嚴控製。
11月1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開全省農村工作會議,研究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業生產,特別是確保糧食豐收問題。
12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從1989年起,逐步建立農業發展基金,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列收列支,專款專用,開辟資金渠道,使農業發展有一個穩定的資金來源。
12月15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研究中心、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省鄉鎮企業局《關於鄉鎮集體企業推行股份製的若幹意見》,大力在全省推進股份製試點。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農業社會總產值938.37億元,比上年增長33%。在自然災害頻繁和比較嚴重的情況下,糧食總產量1553.64萬噸,減產2.2%;棉花總產量4.37萬噸,減產33.2%;油菜籽43.39萬噸,增長9.7%;蠶繭10.56萬噸,增長8.2%;茶葉12.82萬噸,增長10.6%;農業總產值145.5億元,增長2.4%;農村社會總產值達到932.4億元,增長24.5%。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607.17億元,較上年增長33.5%。1988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50.48萬個,比上年增加2.4萬個;從業人員540.31萬人,增長1.18%。
據抽樣調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902.36元,比上年增加了177.23元,增長24.4%,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8.1%。生活消費支出838.73元,比上年增長27.2%,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0%。(數據來源:《浙江經濟年鑒1989》,第119,139—149,154—156頁)
1989年
2月15日浙江省政府舉行農業“豐收獎”、優秀糧食大會表彰會,給11位縣(市)委書記、縣(市)長以記功獎勵;授予194個項目農業“豐收獎”,並對20位優秀售糧大戶、25名做好糧食收購服務工作的先進個人和53個完成糧食定購任務的優勝單位進行了表彰。
2月13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
2月26日商業部召開電話會議,表彰全國糧食生產、交售100個先進縣和100名售糧模範,其中有浙江省的嘉興市區、嘉善縣和鄞縣;嘉善縣西塘鎮東彙村的宋光先、奉化市楊村鄉翔豐村的任孝慈、紹興縣富盛鎮倪家漊村的倪長興。會上還宣布獎給每個先進縣平價化肥500噸。
2月28日浙江省供銷社召開全省農業生產資料專營工作會議。
3月4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省農業廳《關於加強鄉鎮農經服務站建設若幹意見的通知》。《通知》要求,列入國家建製的鄉鎮,一般都要建立農經服務站。鄉鎮農經服務站是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和縣農經業務部門的幫助指導下,發揮行政性的管理和事業性、社會性的服務職能,積極開展有償服務,辦好以服務為目的的經濟實體。
4月14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全麵征收農林特產稅的通知》,《通知》規定,凡從事農林特產生產、有農林特產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均為農林特產稅的納稅義務人,都應按規定繳納農林特產稅。征收範圍:(一)海水、淡水和灘塗養殖類的收入;(二)鮮、幹果類的收入;(三)果用瓜類的收入;(四)竹類的收入;(五)原木類的收入;(六)茶葉、花卉類的收入;(七)食用菌的收入;(八)藥材類的收入;(九)其他類的收入。
4月17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農村”全程服務體係“嶄露頭角”,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一條龍。
5月12日華東地區第一個農村有線廣播功率到戶和有線電視同時共線傳輸工程,在浙江省溫嶺縣長嶼鎮嶴裏村開通。
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浙江、江蘇省蠶繭收購價格問題的通知》,規定蠶繭幹殼量9.2殼為標準級,每50公斤收購價為480元。
6月1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開征糧食補償金的通知》。為平抑物價,穩定人民生活,在對職工進行物價補貼的同時,對糧食生產經營環節發生的政策性虧損和進銷價格倒掛的價差,采取有各級財政給予補貼的辦法。這方麵的補貼逐年增加,負擔越來越重。為緩解矛盾,實行由國家、地方和單位都分擔一點的政策,為此,浙江省政府決定,從1989年4月1日起,在全省開征糧食補償金。
8月18日浙江省城鄉建設廳授予湖州市南潯鎮、紹興縣富強村等42個村鎮“省級村鎮建設文明鎮(村)”的稱號,並予通報表彰。
8月26日浙江省省長沈祖倫在全省旱糧生產會議上強調指出,要把開發旱糧生產作為增產糧食的一個重要途徑。
9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就處理浙江省違反國家規定收購春繭問題發出通報。通報指出,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蠶繭返利提前兌現,事先未經國家物價局、經貿部同意,也未報國務院批準,違反國務院有關收購蠶繭返利的規定,給毗鄰的蠶繭收購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為此,國務院決定對浙江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並在經濟上處以罰款,上繳中央財政。省政府負責人應從中吸取教訓,作出深刻檢查,改正錯誤,把今後蠶繭收購工作抓好。
10月30日浙江省桐鄉縣通過初級農村電氣化驗收,成為我國第一個由大電網供電的農村初級電氣化縣。
12月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環境保護法》。該法第二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防治土壤汙染、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麵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萎、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
12月22日經浙江省政府批準,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計經委、省公安廳、省糧食局《關於嚴格控製“農轉非”的報告》。
1989年,農業部在總結北京大興等縣對從業農民實行技術許可製度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的經驗,開展了農民技術資格證書(簡稱“綠色證書”)的試點工作。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1989年,浙江省農村社會總產值為1047.9億元。農作物播種麵積6469.3萬畝,其中糧食播種麵積4833.97萬畝,總產量1554.28萬噸,與上年基本持平;棉花播種麵積90.58萬畝,總產量4.19萬噸,比上年減少4.1%;絡麻總產量13.27萬噸,減少6.9%;油料總產量38.28萬噸;茶葉總產量11.78萬噸,減少8.2%;水果總產量98.75萬噸。
鄉鎮企業:全省鄉鎮企業總產值657億元。1989年底,全省共有鄉鎮企業50.03萬個,比上年減少0.49萬個;從業人員505.33萬人,比上年減少34.98萬人。在農村勞動力結構變化上,出現了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回流現象”。
浙江農民人均名義收入首次超過千元,為1010.72元,比上年增長12%,但由於整個農村經濟增長趨緩以及物價上漲幅度仍然很大,加之農民的商品性支出比重增加,按實際收入測算的農民收入則比上年下降2.6%。換句話說,以上年同期價格水平為參照係,1989年農民人均收入由上年的902元,下降為879元。(數據來源:《浙江經濟年鑒1990》,第39—46,106—130頁;《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0》,第58,99頁)
1990年
2月14日《浙江日報》報道:國務院最近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和各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2月18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
3月4日《浙江日報》報道:湖州市南潯鎮、蕭山市紅山農場、鄞縣邱隘鎮、紹興東浦鎮、嘉興市王店鎮和奉化市蕭王廟鎮屯頭村、蕭山市瓜瀝鎮航民村、紹興縣勝利鄉富強村、瑞安市塘下鎮韓田村、海鹽縣長壩鄉豐山村、鄞縣天童鄉勤勇村,被建設部等部門評為全國文明村鎮。
5月25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供銷社、省體改辦《關於在治理整頓中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意見》。
5月30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穩定發展鄉鎮企業若幹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統一認識,堅定發展鄉鎮企業的信心,擇優傾斜,充分發揮重點縣(市)和骨幹企業的作用,鼓勵鄉鎮企業全方位開展各種經濟聯合,進一步搞活鄉鎮企業的流通經營。
6月19日江澤民出席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在北京召開的農村工作座談會,並就農業的重要地位、深化農村改革的方向、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力水平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等問題在會上講話。江澤民指出,首先,要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為主的聯產承包責任製;其次,要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發展各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第三,努力疏通和拓寬農村商品流通渠道,逐步推進農村流通體製改革,促進農村商品經濟發展。
7月27日國務院批轉了原商業部等八個部委《關於試辦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的報告》,決定成立由原商業部和河南省政府合辦的中國糧食批發市場,農產品期貨市場正式開始籌建。
8月5日《浙江日報》報道:國務院就加強糧食購銷工作作出規定,把農民需出售的餘糧收購起來,保護調動農民糧食生產積極性。
9月16日國務院第六十七次常務會議決定建立國家專項糧食儲備製度,即國家撥出專款把全國農民需要向國家出售的餘糧,以不低於國家製定的保護價統統收購起來,作為對全國糧食豐歉餘缺進行宏觀調控的國家專項糧食儲備。
11月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發出《關於穩定和完善雙層經營體製,切實加強村經濟合作社建設的通知》。《通知》指出,村經濟合作社的性質是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和政社分設以後形成的社區性的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主體。
11月10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打破地區間市場封鎖進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指出近一個時期,由於地區之間的封鎖,造成商品流通不暢,加劇了市場的疲軟。《通知》提出了維護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確保商品暢通無阻,加強物價管理等六條具體要求。
11月10日至15日全國糧食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決定從1990年秋糧收購開始,將合同定購改為國家定購,交售國家定購糧作為農民應盡義務,必須保證完成。會議強調要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流通體製的改革。
11月11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發揮供銷社在農村商品流通中主渠道作用的通知》。
11月20日紹興縣農村初級電氣化通過省級驗收。這是繼桐鄉縣之後,浙江省第二個實現農村初級電氣化縣。
1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1991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農業和農村工作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文件要求除了中央建立專項糧食儲備外,地方也要儲備,建立多級糧食儲備製度。
12月4日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取消火柴、肥皂、食糖、食鹽等四種商品憑票定量供應辦法,敞開銷售。
12月22日浙江省嘉善縣通過大電網供電的農村初級電氣化縣驗收。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1990年全省農村社會總產值達到1150.00億元,比上年增長7%;農村經濟總收入931.6億元,增長7.9%;全年農業總產值336.77億元。全省農業總產值按1980年不變價格計算為154.02億元,比1985年的130.09億元增長18.4%。
農作物播種總麵積為6577.05萬畝,糧食總產量為1586.1萬噸,比上年增加31.8萬噸,增長2%。棉花總產量為6.42萬噸;油菜籽總產量為46.66萬噸,比上年增加10.09萬噸,增長27.6%;甘蔗產量減少迅速,種植麵積隻有17.51萬畝,產量為62.78萬噸;茶葉總產量為11.7萬噸;水果總產量為107.01萬噸。
鄉鎮企業總產值達到728.45億元,企業49.4萬個,從業人員495.49萬人,企業創造的總產值占全省農村社會總產值的67.8%。1990年浙江省共有84萬人左右的農業勞動力向農業以外的產業轉移。同年有17萬人左右的非農業勞動力回流到農業。
1990年,農民人均收入達到1099元,人均消費支出945.97元。
(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1年》,第1—10,21—27,36,43頁;《浙江鄉鎮企業發展的“七五”回顧與“八五”思考》)
1991年
1月4日李鵬總理簽發第73號國務院令,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條例》自1991年2月1日起施行。
1月12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糧食購銷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為了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1991—1992年度,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糧食包幹指標,按1990年度計劃略加調整,繼續執行兩年。在此期間,全國糧食定購數量每年保持500億公斤不變。《通知》要求改變平價糧食銷售範圍過寬、數量過大的情況,通過壓銷,逐步做到國家定購與平價銷售數量大體平衡;從1991年度開始,平價食油銷售隻保城鎮居民定量油和軍供用油,其他各項用油改為議價供應或市場調節。
1月14日浙江省政府批轉浙江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等部門《關於加強農民負擔管理工作報告的通知》。《通知》進一步明確農民合理負擔的項目和範圍,包括農業承包金、鄉鎮統籌費、農村勞動積累工、鄉村農業發展基金。要求全麵清理整頓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項目和文件。
1月18日至23日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製是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應在穩定的前提下逐步加以完善。完善的主要途徑應是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服務,並逐步形成社會化服務體係。
2月2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隆重表彰22個糧食生產先進縣和10個噸糧田工程建設先進鄉鎮。
2月25日至3月1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全國經濟體製改革工作會議。會議討論了《經濟體製改革“八五”綱要和十年規劃》以及1991年經濟體製改革的要點。1990年初,江澤民曾經要求體製改革領導部門抓緊研究治理整頓期間以及治理整頓任務完成以後如何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的問題。李鵬先後4次專門聽取國家體改委關於經濟體製改革規劃設想的彙報。此後,江澤民、李鵬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常委專門召開座談會,聽取國家體改委的彙報,討論“八五”和整個90年代經濟體製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指導方針。在經過一係列重要會議座談討論、反複征求意見和總結12年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形成了《經濟體製改革“八五”綱要和十年規劃》。這個文件提出了90年代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總目標是: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新體製和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運行機製。
3月1日宋平同誌在全國農村經濟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強調,把農村建設和改革推向新階段。今後十年,我國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主要目標是: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要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確保糧食生產連續登上兩個台階;農村改革要有一個新的進展,使農村經濟體製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麵貌要有一個新的變化,形成經濟繁榮興旺、思想健康向上、社會安定團結的局麵。
3月3日全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八五”期間扶貧開發工作的目標是在“七五”期間工作的基礎上實現兩個穩定:一是加強農田基本建設,提高糧食產量,使貧困地區的多數農戶有穩定解決溫飽問題的基礎;二是發展多種經營,進行資源開發,建設區域性支柱產業,使貧困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為爭取到本世紀末貧困地區多數農戶過上比較寬裕的生活創造條件。
3月31日浙江省鄞縣實現農村初級電氣化,成為浙江省繼桐鄉、紹興、嘉善之後的第4個大電網供電的農村初級電氣化縣。
4月9日至1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磐安縣召開全省扶貧和老區工作會議,總結“七五”期間的工作經驗,部署“八五”期間的工作。會議提出了到1995年穩定地區解決溫飽問題的目標:90%以上的貧苦戶達到人均收入500元,人均口糧250公斤,部分農戶過上比較富裕的生活。
4月14日國內目前規模最大的,擁有電器自控裝置的大型蠶種催青室——桐鄉縣農林局蠶種催青大樓通過專家驗收。
5月1日國務院決定從即日起調整糧油統銷價格。國家定量供應城鎮居民的大米、麵粉、玉米,三種糧食的統銷價格每500克平均提價0.10元,六種食油統銷價格每500克平均提價1.35元。
7月15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辦好城鄉市場的通知》,《通知》要求市場設置應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合理布局。在全省範圍內,做到大、中、小市場有機結合,推動全省社會各方興辦市場的新局麵。
7月20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省農業廳《關於開展村經濟合作社財務清理工作報告》的通知。
8月3日浙江省政府下發《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把農村衛生事業建設,改善農村衛生狀況,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保健問題作為整改衛生工作的重點,提到日程上來。省政府批準了省衛生廳製定的《浙江省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規劃目標》。
9月12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扶持鄉鎮集體企業穩定發展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繼續對重點企業實行傾斜扶持。
9月16日田紀雲在農村經濟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穩定發展農業,必須穩定農村政策,特別是要穩定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製政策。
10月16日鄞縣邱隘鎮邱二村被確定為浙江省現代化持續農業體係開發與研究第一個試點。
10月28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的通知》。《通知》指出,農業社會化服務,是包括專業經濟技術部門、鄉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社會其他方麵為農、林、牧、副、漁各業發展所提供的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形式,要以鄉村集體或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以專業經濟技術部門為依托,以農民自辦服務為補充,形成多經濟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服務體係。
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搞活農產品流通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進一步完善農產品放管結合的購銷政策;(二)打破地區封鎖,撤掉濫設的關卡,保證貨暢其流;(三)繼續發揮供銷合作社和國營商業在農產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四)鼓勵集體和個人進入流通領域,發展多渠道經營;(五)積極發展產銷一體化經營組織;(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發市場為中心的農產品市場體係;(七)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八)大力發展和合理調整農產品加工業;(九)切實安排好農產品收購資金;(十)各級政府要像抓生產那樣抓流通,加強宏觀調控。
11月《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選擇了蕭山、海寧、德清、臨安等十個縣市,作為全省初保工作的示範縣。經過三年的努力,這十個縣市已有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衛生室,85%以上的農村人口飲用安全衛生水,180萬農業人口享受合作醫療。
11月25日至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全會肯定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在農村的各項基本政策,高度評價了80年代我國農村改革和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決定》還提出了必須始終把農業真正擺在首位;必須繼續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不斷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製等基本原則。
12月1日紹興縣阮社鄉通過噸糧田工程建設合格鄉驗收,成為全省第一個噸糧田建設合格鄉。
12月7日國務院總理簽發第92號國務院令,發布實施《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糧食全省播種麵積為4900.81萬畝,根據抽樣調查總產量為1640萬噸。棉花總產量為7.53萬噸,比上年增長17.30%;絡麻總產量為14.07萬噸,減少3.10%;油料收獲總產量為45.56萬噸,比上年下降5.8%;甘蔗總產量68.79萬噸,比上年增長9.6%;水果全年總產量134.49萬噸,比上年增長25.7%。
全年地方財政用於支援農村生產支出為5.49億元,比上年增長9.1%,占財政支出比重有所上升。金融信貸支農,農行、信用社全年累計發放農業生產貸款27.58億元,增長43.5%。主要農資供應:化肥增長1.6%,農業增產4%,農膜增長15.3%。
鄉鎮企業:到1991年底,全省共有鄉鎮企業51.56萬個,比上年末增加2.16萬個。從業人員為525.3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9.79萬人。企業總產值為1002.37億元,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按當年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30%。
根據對2700戶農民的抽樣調查,1991年農民人均名義純收入突破1200元,為1210.77元,較上年增長10.2%,剔除物價上漲的因素後的實際收入為1196.85元,比上年增長8.9%。全年農民生活消費支出人均為1026.52元,比上年增長8.5%,扣除物價上漲的因素,實際支出為1015.03,比上年增長7.3%。(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2》,第1—8頁)
1992年
1月18日至2月21日鄧小平在視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時,發表著名的“南方談話”。
2月10日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農業部《關於在全國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請示》的通知。文件指出,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是保護耕地的有效方法。
2月12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積極實行農科教結合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通知》。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等四單位《關於加強農村土地征(使)用費管理使用意見的通知》,要求加強土地社會主義公有製的教育,加強土地征(使)用費管理。
2月28日中共中央將鄧小平“南方談話”作為1992年中央二號文件下發,並發出通知,要求盡快逐級傳達到全體黨員幹部。
3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提高糧食統銷價格的決定》。為加快糧食購銷體製改革,從1992年4月1日起,提高糧食統銷價格。
3月12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貫徹國務院提高糧食購銷價格決定的通知》。
3月18日國務院批轉了農業部《關於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報告》,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不懈抓下去。在此背景下,鄉鎮企業進入了改革以後的第二個發展高潮。
4月1日繼上年5月1日後,國務院再次決定提高糧食統銷價格,實現購銷同價。糧食統銷價格提高後,糧食部門的經營費用仍由財政補貼;對城鎮居民口糧繼續實行憑證、憑票、定量供應政策;對農村平價糧銷售也繼續實行計劃供應。在提高糧食統銷價格的同時,國務院決定給城鎮居民適當補貼。
4月3日至4日浙江省政府召開鄉鎮企業家座談會。會議取得共識,認為鄉鎮企業是浙江經濟重要增長點,外向發展是鄉鎮企業新的突破口。
4月5日由溫州蒼南縣農民合股創辦的以經營專線航班為主的全國首家航運包機飛機——天龍包機業務公司建立。
5月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關於改變棉花流通體製的意見》,確定棉花流通體製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經營,放開市場,放開價格,逐步建立起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以市場調節為主要手段,內外貿相互聯結,高效暢通的棉花流通新體製。
6月21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的通知》。《通知》明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的目標是:根據農業商品化、專業化、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各方麵的力量,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的綜合配套服務,爭取經過三五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以鄉村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以專業經濟技術部門為依托,以農民自辦服務和群眾性科普組織為補充,覆蓋農林牧副漁各業的多層次、多成分、多形式、多功能、高效率的社會化服務網絡。
7月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業對外開放若幹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抓住改革開放的有利時機,加快農業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外資全麵開發農業資源,引進新技術、新品種、新工藝和先進管理經驗,改造傳統農業,推進農業上台階,加速實行農業現代化。《通知》作出加快農業對外開放十項規定。
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17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建立用地補償金製度的通知》。鑒於浙江省耕地連年減少,急需墾造新的耕地予以補充的情況,省政府決定省、市、縣分別建立用地補償金製度。補償金由各地從按規定收取的造地費、菜地建設費、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鄉鎮企業用地有償使用費中提取,專項用於造地。
9月1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決定,從明年起全麵放開糧食購銷和價格。
浙江省委、省政府批準建立溫州農業新技術開發示範區和金華市農業對外綜合開發區。
9月13日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在杭州舉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改革糧食購銷體製,放開糧食價格,調整農業結構,發展“一優兩高”農業,把農業和農民引向市場的重要決策,並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措施。
9月2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決定》。《決定》提出:(一)進一步把農產品推向市場。(二)以市場為導向繼續調整和不斷優化農業生產結構。(三)以流通為重點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的經營體製。(四)依靠科技進步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9月28日浙江省最大的室內農貿市場——紹興市大江市場正式開業。
9月30日嘉興市實現全市農村電話自動化,成為浙江省第一個甩掉“搖把子”電話的地區。
10月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專門召開電話會議,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會議要求引導農民發展“一優兩高”農業,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建設。
10月24日至26日全國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會議在杭州召開,浙江省初保試點工作受到表彰,蕭山市、餘姚市和德清縣為達標先進縣(市)。
10月2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化肥、農藥、農膜經營管理的通知》。為解決農業生產資料多頭插手倒賣和價格失控現象,《通知》指出:中國農資公司和各級供銷社的農資經營單位是農資經營的主渠道。
10月28日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放開糧食購銷和價格的通知》,決定從1993年1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放開糧食購銷和價格。
12月8日浙江省首屆糧食交易會在嘉善商城開幕。
1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嚴禁開發區和城鎮建設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通知》就各地興辦開發區和城鎮建設中,占用耕地出現多占少用、占而不用、閑置撂荒的情況,造成耕地資源嚴重浪費作出規定,嚴格執行各類開發區和城鎮建設用地特別是占用耕地的審批製度。
12月23日至2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鄉鎮企業工作會議。發出了《關於全力推進鄉鎮企業大發展大提高的通知》,明確地把“大發展,大提高”作為今後浙江省鄉鎮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堅持多種所有製、多種形式的企業一起上,“多輪驅動”推動鄉鎮企業的大發展。會議確立了鄉鎮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重點、戰略方針、戰略舉措,全省鄉鎮企業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村社會總產值達1978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的年度增長率達到了34.6%,為80年代以來增長速度最快的年份,年絕對增長額達569億元。其中非農業經濟比上年增長44.4%,占農村經濟比重由上年的73.8%提高到79.5%。糧食種植麵積出現了較大幅度的減少,全年糧食總播種麵積3164.20千公頃,比上年減少了103.01千公頃,減幅達3.2%,這是自70年代以來浙江糧食播種麵積最少的一年。棉花種植麵積為71.09千公頃,比上年增長4.3%,全年總產量5.96萬噸,比上年減少23.9%;油料總產量為50.08萬噸,比上年增長9.9%;絡麻種植麵積為19.25千公頃,比上年減少3.67千公頃,總產量11.38萬噸,比上年減少19%;甘蔗種植麵積14.31千公頃,比上年增長14.8%,全年總產量74.99萬噸,比上年增長9%;受雪凍影響,全年收獲水果僅103.37萬噸,比上年減少23.9%。
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全省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比上年增長16.4%,投資規模首次突破200億元。鄉村兩級農村集體固定資產投資比上年增長63.3%。
鄉鎮企業:1992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55.19萬家,比上年增長7.1%,從業人員達到568.45萬人,比上年增長8.2%;全年實現總產值1459.45億元,比上年增長46.5%。
據對全省27個縣市2700萬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359.13元,比上年實際增長8.8%。農民基尼係數達到0.3361,為十年來的最高水平;恩格爾係數下降到了50%以下。全省農民生活消費支出比上年實際增長4.5%。(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3年》,第1—8頁)
1993年
1月6日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發展生豬生產、搞活生豬流通的通知》,決定從本年起放開生豬購銷計劃和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1月7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浙江省農業廳關於加強我省蠶種產銷管理意見的通知》。
2月1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發展的決定》。《決定》提出要把加快發展鄉鎮企業作為中西部地區經濟工作的一個戰略重點,並在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等方麵給予扶持。
2月1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快糧食流通體製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糧食管理,搞好本地區糧食數量、品種平衡,確保城鄉市場糧食供應。並且從本年開始,取消省際計劃調撥,省際糧食流通全部通過市場進行。
2月25日全國糧食產銷政策發布及訂貨會在北京舉行。陳俊生代表國務院在會上就推動糧食購銷改革,促進生產發展提出八項措施。
3月3日新華社報道,國務院最近發出通知,決定適當調整農林特產稅稅率。調整原則是:農林特產稅的稅負應適當高於糧食作物,以利於合理調節農業內部比較利益,穩定糧食生產。
3月9日浙江省政府發布糧食產銷政策,切實保護、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
3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通知》指出,涉及農民負擔的攤派、集資、達標活動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款等方麵的許多文件來自中央國家機關和省級國家機關,因此,清理文件必須從源頭抓起,堅決把農民負擔減下來。
4月12日《浙江日報》報道:義烏市東塘鄉設立農民負擔“一年早知道”卡,卡內數額不準追加,卡外攤派有權拒交。
4月30日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村政策研究室、省鄉鎮企業局《關於鄉村集體企業推行股份合作製的試行意見》的通知。
5月19日浙江省奉化市滕頭村榮獲今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頒發的環境保護“全球500佳”稱號。
5月28日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該交易所推出了大豆、綠豆、小麥、玉米、芝麻等五個商品的標準化期貨合約,製定了符合國際通用原則的交易規則和經紀公司代理章程,並逐步發展在國內具有影響的期貨交易所。
6月20日國務院宣布,取消37項農村收費項目。
7月《農業技術推廣法》正式頒布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法》對推廣工作的原則、推廣體係的職責、推廣工作的規範和國家對推廣工作的保障機製等重大問題作出了原則規定,是我國推廣事業發展的重要裏程碑,它標誌著我國推廣事業開始走上法製的軌道。
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7月14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扶持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鄉鎮企業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拓寬鄉鎮企業發展思路,鼓勵社會各方支持興辦企業,實行必要的資金、信貸扶持以及優惠的稅收政策。
7月18日李鵬總理簽發116號國務院令,發布《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條例》自1999年11月11日起施行。
7月22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涉及農民負擔項目審核處理意見的通知》(中辦發〔1993〕10號),《通知》指出,減輕農民負擔不單純是經濟問題,而且是政治問題,它關係到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乃至全國的政治穩定。為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保護農民利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取消37項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
8月20日國務院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九十年代農業發展綱要(草案)》。《綱要》指出,堅持把加強農業放在首位,是事關全局的頭等大事。到2000年,糧食產量要達到5000億公斤,農業總產值(按1990年不變價格)達到12100億元,年均增長4%左右。農民生活要達到小康水平,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200元,年均增長5.8%。貧困地區經濟發展步子要加快,到本世紀末,確保解決群眾的溫飽問題。11月4日,國務院印發了這個《綱要》。
8月27日鄞縣660個行政村全部開通了程控電話,成為浙江省第一個村村通程控電話的縣。
11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文件指出,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製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製度,要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為穩定土地承包關係,鼓勵農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產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不變。文件要求從1993年起建立糧食風險基金。中央儲備發生的虧損由中央財政建立的風險基金解決,地方儲備發生的虧損由地方財政建立的風險基金解決,中央財政對糧食主產區給予適當補助。
12月27日浙江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省政府認為,穩定糧油價格是穩定市場物價的基礎,要求全省各地立即行動起來,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迅速平抑物價,穩定市場供應。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實現農業總產值達到499.70億元,比上年增長4.6%。全省創農業增加值317.84億元,比上年增加55.17億元,增長2.5%;農村非農行業總產值2815.3億元,比上年增加1183.92億元,增長73.5%。全年糧食播種麵積2844.46千公頃,減少10.1%。全年糧食總產量為1436.20萬噸,比上年減少117.32萬噸,減少7.6%。棉花播種麵積為60.94千公頃,比上年減少10.15公頃,總產量5.79萬噸,比上年減少0.17萬噸;油料播種麵積為235.95千公頃,比上年減少68.13千公頃,產量38.57萬噸,比上年減少11.51萬噸,減少23%;絡麻播種麵積為13.6千公頃,比上年減少5.56千公頃,總產量8.37萬噸,比上年減少3.02萬噸,減少26.5%;甘蔗播種麵積為14.54千公頃,總產量79.24萬噸,比上年增加4.25萬噸,增長5.7%;茶葉總產量為12.23萬噸,比上年增加0.29萬噸,增長2.4%;水果總產量為148.88萬噸,比上年猛增46.51萬噸,增長率達45.5%。蔬菜播種麵積為283.41千公頃,比上年增加了33.39千公頃,增長13.4%,產量768.23萬噸,比上年增長了11.4%。
浙江農村1993年度共完成投資總額365.02億元。其中,生產性投資達237.7億元,比上年增長91.00%,與非生產性投資之比由上年的47.1∶52.9上升到65.1∶34.9。
鄉鎮企業發展情況:全省共有鄉鎮企業70.56萬家,比曆史最高的1992年末55.19萬家猛增了27.8%。鄉鎮企業從業人數達667.09萬人,比上年增長17.4%。全年鄉鎮企業總產值高達2758.97億元,比上年的1459.45億元,增加了1299.52億元,增長76.7%。
據對2700戶農戶的抽樣調查,1993年浙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1745.94元,比上年實際增長10.3%。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達到了1262.50元,比上年增長13.5%。(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4年》,第1—6頁)
1994年
1月1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自1991年推行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後,至1994年,全省已經投保的農民僅有50萬人,不足應參加保險人數的2%。
3月農業部出台《鄉鎮企業產權製度改革意見》。《意見》提出:鄉鎮企業要開展以產權界定與明晰化、產權的有效流轉、產權的最終實現、產權的管理與監督為主要內容的產權製度建設,使各種要素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所有製之間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使股份合作製、股份製、承包製、租賃製、兼並、聯合等各種經營形式得到完善和發展,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企業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3月3日全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委員兼國務院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俊生在會上宣布:國務院決定從1994年起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力爭到20世紀末最後的七年內基本解決全國八千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3月23日中共中央召開農村工作會議,全麵部署今年的農業和農村工作。
3月31日《浙江日報》報道:新昌大膽改革戶籍製度,鼓勵農民進城興市。新昌鼓勵農民進城的具體政策中規定,集鎮建設與市場、工業小區及房地產開發相結合,集聚和發展二、三產業;集鎮建設與農民奔小康結合,為進鎮和進城農民提供住宅和公共服務設施;集鎮建設與建立農田基本保護區結合;集鎮建設與扶貧工作結合等等。
4月3日中央四號文件提出:扶持民辦專業技術協會的健康發展,加強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抓緊製定《農民專業協會示範章程》,引導農民專業合作技術協會真正成為“民辦、民管、民受益”的新型經濟組織。
4月15日國務院印發《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決定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開展大規模扶貧攻堅,力爭用七年的時間,到2000年底基本解決全國農村80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這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有明確目標、明確對象、明確措施、明確期限的扶貧綱領性文件。以此為標誌,農村扶貧開發進入了攻堅階段。
《浙江日報》報道:餘姚市委、市政府最近決定,對種糧20畝以上、無拋荒擱荒的種糧大戶實行農業工人列編待遇,即根據種糧規模大小,每月補助工資80~150元,資金從鄉、村農業發展基金中列支。這一優惠政策促使更多的農田向種糧大戶集中。
4月19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國有糧食、供銷企業在糧食、棉花、油料等大宗農產品購銷業務提供了專門的政策性貸款。
4月28日《浙江日報》報道:台州地區農業企業化經營發展迅速。該地區已有各種類型的農業企業化經營組織2萬多個,遍布農、林、牧、漁各業。其中有近千家農業企業,實行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發揮著龍頭作用。
5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糧食風險基金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了建立糧食風險基金的目的、內容、用途、資金來源等,為完善糧食宏觀調控體係邁出了一大步。
6月29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黨外人士通報會,通報浙江省農業和農村工作情況。省委常委、副省長劉錫榮指出,1994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主要目標是保持農業特別是糧食的穩定生產,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實現這兩個目標關鍵在於深化改革,大力興辦龍頭企業,溝通農民與市場鏈接的“橋梁”,積極推進土地規模經營,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進一步將股份合作製向農村的各個領域推進,努力發揮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作用。
8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開始實施引進國際先進農業科學技術計劃,簡稱“948計劃”。
9月17日浙江省衛生工作會議在杭州閉幕。這次會議討論了全省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重點研究農村衛生工作,部署了加快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和下階段救災防疫工作,爭取提前兩年,到1998年實現國家提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
11月2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所要努力實現以下五項目標:(一)建設一個好領導班子;(二)培養鍛煉一支好隊伍;(三)選準一條發展經濟的好路子;(四)完善一個好經營體製;(五)健全一套好的管理製度。
1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若幹意見》發布實施。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強科普工作。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442.11億元(按1990年價格計算,下同),比上年增長37.86億元,增長9.3%,增幅是近十年最高的一年。糧食播種麵積2741.04千公頃,比上年減少103.42千公頃,下降3.6%;糧食總產量達到1404萬噸,減幅2.2%,明顯低於上年7.60%的減幅;棉花總產量達到5.54萬噸,比上年減少0.25萬噸,減幅4.3%;油料總產量是34.59萬噸,比上年減少3.98萬噸,減幅10.3%;甘蔗總產量是70.14萬噸,比上年減少9.1萬噸,減幅11.5%;麻類總產量是4.89萬噸,比上年減少41.8%;茶葉總產量是9.6萬噸,比上年減少2.6萬噸,減幅21.3%;水果總產量是175.86萬噸,比上年增加18.1%。
農村勞動力總量:全省農業勞動力為1187.43萬人,比上年減少51.73萬人,減幅為4.2%。1994年全省從農業淨流向二、三產業的勞動力達82.93萬人。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4810.40億元(按1990年不變價計算),比上年增長74.3%。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86.36萬家,比上年增長22.4%;全省鄉鎮企業工人數773.89萬人,比上年增加106.8萬人,增長16%。
政府的農業投入:全省財政支農資金實際執行13億元,比上年實際增長6.5%。其中支援農業生產支出為7.97億元,比上年下降4.8%;農林水氣事業費實際支出5.04億元,比上年增長31.2%;至12月末,全省金融機構用於農業貸款餘額39.70億元,比年初增加5.43億元。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根據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224.64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4.1%。全年人均消費支出1680元,比上年增長33.1%,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9.3%。(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5》,第1—8頁)
1995年
1月7日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建立糧食工作分級負責責任製的通知》。對糧食產銷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調控,並按季進行檢查,年終考核、結算,考核的結果作為評估市、縣政府工作業績的主要內容之一。
1月8日《浙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頒布實施。浙江省政府要求: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要從浙江省的實際出發,提倡家庭保障為主,與社會扶持相結合,國家予以政策扶持。同時,要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集體經濟和農民的承受能力,堅持群眾自願的原則,加以積極引導和推動,逐步建立覆蓋全省農村的儲蓄積累式的社會養老保險製度。
浙江省農業工作會議召開。會議確定了本年度農業工作的具體目標:糧食產量1500萬噸,棉花產量6.5萬噸,肉、蛋、奶、菜、桑、茶、果產量保持穩定增長。
《浙江日報》報道:嵊縣積極推進“兩田製”,即:按照責任田與口糧田分開的要求,向幹部群眾講明“兩田製”、土地規模經營是家庭聯產承包製內涵的充實和外延的擴展。
1月10日全國農業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提出,本年度農村經濟工作要圍繞確保農副產品有效供給、農民收入穩定增加兩大目標,突出糧棉生產、菜籃子產品生產和鄉鎮企業三大重點,全麵發展農村經濟。
2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鄉鎮企業東西合作示範工程方案的通知》發布,拉開了鄉鎮企業東西合作、中西部鄉鎮企業快速發展的序幕。
3月10日至12日國務院召開全國糧食、棉花、化肥工作會議。會議指出,我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糧食、棉花和化肥購銷體製。糧食、棉花和化肥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生產、流通和消費都必須堅持在國家宏觀調控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
3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199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金融部門在增加農業信貸投入的同時,要改進農村信貸管理,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糧棉生產和“菜籃子”建設,支持農村多種形式的貿工農一體化經濟實體,支持為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互助合作性質的新型經濟組織。
4月2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深化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製改革的通知》,將堅持和完善省長負責製作為改革重點之一。省長負責製的主要內容是:(一)穩定糧食播種麵積和規定的庫存數量;(二)完成國家下達的定購任務、儲備糧收購計劃及地方確定的市場收購計劃;(三)按照國家核定的規模建立地方糧食儲備風險基金;(四)糧食生產省要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規定的省際糧食調劑任務,並進一步提高糧食商品率,不能自給自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完成糧食進口計劃和調劑任務,並逐步提高糧食自給率,努力組織糧源,確保市場供應和糧價穩定。
4月11日國家11部委聯合下發《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內容主要包括:(一)完善小城鎮政府的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二)深化小城鎮建設方式改革;(三)促進小城鎮建設和發展的多元化投資機製;(四)實行戶籍管理製度改革;(五)建立和完善試點小城鎮的新型社會保障體製;(六)探索建立有效的集體土地內部流轉製度;(七)深化小城鎮鄉鎮企業製度改革;(八)以市興鎮,抓好小城鎮的市場培育;(九)建立機構完整、職能健全的鎮一級財政;(十)進行規範化的農村合作基金組織試驗;(十一)建立與完善小城鎮科技管理與服務體係;(十二)建立健全小城鎮為農服務體係。
5月28日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主任李澤民在桐鄉市調查研究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製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他強調,搞好這項改革具有多方麵意義:(一)有利於堅持公有製的主體地位,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增強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的集體觀念;(二)有利於鄉鎮企業製度創新,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營機製和監督機製;(三)有利於拓寬集體資產增值渠道;(四)有利於實現鄉鎮政企分開;(五)有利於農村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
6月農業部、監察部決定,為減輕農民負擔,從1995年開始在全國推行農民負擔監督卡製度。它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法定的預算審批程序,把當年農民應承擔的村提留、鄉統籌費和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分解到戶,在明確農民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明確了農民應承擔的義務。
6月6日至9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陳俊生在會上介紹,全國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絕對貧困人口正在明顯下降,已經從1992年底的8000萬人減少到1994年底的7000萬人。國務院提出,今後要以每年解決1000萬以上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速度,推行扶貧開發工作。
6月28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委、省政府隆重表彰在奔小康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作出顯著成績的100個小康示範村、100名奔小康帶頭人和100名脫貧致富帶頭人。
8月7日至8日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製改革座談會召開,要求積極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製綜合改革,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壯大集體經濟的新路。
8月10日浙江省農村物價管理會議召開。浙江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柴鬆嶽在會上提出,農村物價管理工作是完成省政府把本年度的物價控製在14%左右這一目標的關鍵。
8月18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湖州市城區織裏鎮、富陽市新登鎮、玉環縣陳嶼鎮、東陽市橫店鎮、紹興縣楊汛橋鎮和蒼南縣龍港鎮被國家體改委、建設部等11個部、委、辦列為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
9月25日至28日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舉行。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建議》提出,實現“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關鍵是實行兩個具有全局意義的根本性轉變:一是經濟體製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轉變;二是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10月3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農村經濟服務中心每月發布近25萬字信息,同時對浙江省的貧困縣進行信息扶貧,免費將信息傳遞到鄉鎮。該中心還建設了浙江省農村經濟信息服務網絡。全省已有網員近3000戶,在30多個市(縣)相繼成立了分中心。
10月8日全國農村基層組織經驗交流會召開。
10月24日小城鎮戶籍管理製度改革正式啟動,浙江六個試點鎮的一批農民將先期轉為城鎮居民戶口。這次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內容是:打破長期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形成的城鄉分割的多元戶籍結構,按照居住地登記的原則統一登記為小城鎮居民戶口,實行一體化管理,使戶籍登記能夠如實地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狀況,逐步改變由城鄉分割造成的公民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權利與義務不平等狀況。
12月5日至7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北京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會議強調,1996年和今後經濟工作中一定要緊緊抓住經濟體製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關鍵環節。中央決定1996年提高糧食定購價格,這是發展糧食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
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論農業產業化》的社論。《人民日報》以超常規的篇幅和版麵介紹了濰坊發展農業產業化的經驗,這標誌著農業產業化經營得到了社會和政府的認可。
12月21日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務院法製局召開會議,研究貫徹中央經濟會議精神,要求各地加大減輕農民負擔力度,近期內將組成檢查組對部分地區進行重點抽查。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891.71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1990年增長39.6%,年均增長速度6.9%,比“七五”期間年均增長率3.4%高3.5個百分點。全年糧食播種麵積2814.39千公頃,比上年增加73.35千公頃,增長2.7%,總產量達到1430.9萬噸,增長1.9%。棉花總產量達到6.25萬噸,比上年增長12.8%;油料總產量達到50萬噸,為僅次於1992年的第二個曆史最高年;甘蔗總產量為65.79萬噸,比上年減少4.35萬噸,減少6.2%;絡麻總產量為2.66萬噸,比上年減少45.2%;茶葉總產量為10.21萬噸,比1990年下降12.7%;水果總產量達到214.62萬噸,比1990年增加113.3%;蔬菜總產量達到823.51萬噸,比1990年增加11.8%。
鄉鎮企業:全年農村工業總產值為5920.9億元,比1990年增長5.4倍。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90.22萬家,較1990年增長82.6%;鄉鎮企業工人數795.71萬人,比上年增加21.8萬人,增長2.8%。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根據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966元,比1990年增長1867元,增長1.7倍,年均遞增22%,扣除物價因素,年均實際遞增43.2%。全年人均消費支出為2378元,比上年增長41.5%。浙江省農民的總體生活水平已經進入小康階段。(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6》,第1—8頁)
1996年
1月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京結束。會議認真研究了實現“九五”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的基本思路,重點部署了今年農業和農村工作,提出實現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目標必須著重解決的8個大問題:(一)堅決貫徹優先發展農業的方針,真正把農業放在首位;(二)切實解決好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保護和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三)努力改善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五)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深化農村改革,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經濟體製和運行機製;(六)轉變農業增長方式,走高產、優質、低耗、高效的發展路子;(七)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打好“八七”扶貧攻堅戰;(八)嚴格控製人口、保護耕地和保護生態環境,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1月1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發〔1995〕5號文件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若幹意見》。《意見》的主要精神是:(一)堅持供銷合作社辦社宗旨,強化為農服務功能,大力發展綜合業務;(二)按照供銷合作社集體所有製性質特點,進一步轉換經營機製,完善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製;(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基層供銷社合作社建設;(四)按照社章治社,理順供銷合作社組織管理體製;(五)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和扶持供銷合作社。
1月17日至19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開全省農村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了本年度浙江省經濟工作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提出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的四個方麵。
2月1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下發《關於“九五”期間進一步加強扶貧工作的通知》。“九五”期間,我省扶貧工作的總目標是:兩年脫貧,三年奔小康。
5月9日浙江省供銷社第五屆代表大會召開。會議指出:努力把供銷社真正辦成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必須把“三農”服務放在工作首位,發揮流通主渠道作用,強化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大力興辦農產品基地和各類服務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
7月8日國家科委發布《1996—2000年全國科技扶貧規劃綱要》,加強對科技扶貧的政策引導。政府安排科技扶貧資金,用於優良品種和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科技培訓等。
7月13日全國農村金融體製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朱鎔基在會上指出,深化農村金融體製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機構分工協作的服務體係。
7月16日至17日浙江省委在杭州召開市(地)委書記座談會。會議討論研究交流了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照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的要求,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問題。
9月25日中央扶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江澤民在會上指出,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既定的戰略目標。由救濟式扶貧轉向開發式扶貧,是扶貧工作的重大改革,也是扶貧工作的一項基本方針。
10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盡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決定》內容包括:(一)必須堅定不移地完成扶貧攻堅任務。(二)實現扶貧攻堅計劃的基本方針、任務和要求。(三)打好扶貧攻堅戰的主要措施:增加扶貧投入;在集中連片的重點貧困地區安排大型開發項目;嚴格管理各項扶貧資金,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對貧困地區實行優惠政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扶貧工作;組織沿海發達省、直轄市對口幫扶西部貧困省、自治區;繼續扶持初步解決溫飽的貧困縣;圍繞扶貧攻堅搞好培訓工作;發展和擴大與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四)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
10月25日浙江省行政村實現村村通電。
11月1日至5日國務院副總理薑春雲在浙江考察。他對浙江的貿工農一體化、“一條龍”經營形式給予了高度評價。
12月9日浙江省召開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座談會,涉及的主題有:因地製宜,發揮優勢,找準“強村富民”的路子;以農為本,以工建農,不斷強化農業基礎地位;深化改革,拓寬思路,以改革促發展;當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領頭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物質文明建設等。
12月19日中宣部、國家科委、農業部、文化部、衛生部等10部門聯合發出《關於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的通知》。《通知》決定:在全國農村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
12月22日浙江省山區發展暨扶貧工作會議在麗水召開。會議的主題是:研究分析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山區工作麵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解放思想,拓寬思路,研究政策,部署加快山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扶貧攻堅工作,為提前實現全省奔小康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12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黨中央、國務院特作以下決定:(一)國家的農業稅收政策穩定不變;(二)村提留鄉統籌費不超過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5%的政策穩定不變;(三)農民承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製度穩定不變;(四)嚴禁一切要農民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五)嚴禁在農村搞法律規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資活動;(六)嚴禁對農民的一切亂收費、亂漲價、亂罰款;(七)嚴禁各種攤派行為;(八)嚴禁動用專政工具和手段向農民收取錢物;(九)減免貧困戶的稅費負擔;(十)減輕鄉鎮企業的負擔;(十一)減少鄉鎮機構和人員的開支;(十二)加強領導,實行減輕農民負擔,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製;(十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違紀行為。
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在全省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通知》和《關於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通知》,提出“統籌考慮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實行城鄉聯動,整體推進,抓緊建立麵向城鄉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總體要求,開始建立覆蓋城鄉的低保製度,是全國率先實行農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省份,為全國實行城鄉一體化的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政策開啟了先河。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961.9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6.7%。全年糧食播種麵積2877.17千公頃,比上年增長3.5%,糧食總產量達到1516.8萬噸,比上年增長6%,增幅為90年代以來之最;棉花的總產量達到6.84萬噸,比上年增加0.59萬噸,增長9.4%;油料總產量達到52.11萬噸,比上年增加2.11萬噸,增長4.2%;麻類總產量達到2.72萬噸,比上年略增;水果總產量達到227.63萬噸,比上年增加13.01萬噸,增長6.1%;蔬菜總產量達到999.24萬噸,增幅為6.1%。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7798億元,其中工業總產值713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約20%。年末,全省共有鄉鎮企業92.92萬家,比上年增長3%;鄉鎮企業工人數786.43萬人,較上年減少近10萬人。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根據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3462.99元,比上年增長496.80元,增長16.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6.1%。全年人均消費支出約2701.69元,比上年增加323.31元,增長13.6%,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7.1%。(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7》,第1—8頁)
1997年
1月1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正式公布實施。《鄉鎮企業法》的出台,標誌著鄉鎮企業進入了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新階段。《鄉鎮企業法》確立了鄉鎮企業的地位和作用,確定了“積極扶持、合理規劃、分類指導、依法管理”的鄉鎮企業發展指導方針,該法將發展鄉鎮企業的一係列政策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下來。
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和國家計委、水利部等有關部門製定的《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設立水利建設基金。
1月10日至13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強調本年度農業和農村工作要著力做好八個方麵的工作:(一)堅定不移地把農業放在首位,繼續加大抓農業的力度。(二)切實做好糧食收購工作,解決好農產品流通不暢問題。(三)加快科教興農步伐,積極推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四)調整優化農村產業結構,全麵實現增產增收。(五)狠抓農田水利建設,增強防洪抗災能力。(六)繼續深化農村體製改革,增強農業和農村經濟活力。(七)下決心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八)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事業全麵發展。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與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部分代表座談。江澤民指出,今年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持續穩定增長,防止出現滑坡;(二)保證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積極發展以農產品加工為主的鄉鎮企業,以加工企業為龍頭,帶動種植業的發展,把生產、加工、銷售聯結起來,實行貿工農一體化、產業化經營。這是推進農業兩個根本性轉變的有效途徑,也是逐步實現農村改革和發展“第二次飛躍”的主要形式,應當積極引導和大力支持,穩步推進;(三)大力加強水利建設,保證大江大河安全度汛;(四)保持農村社會穩定。
1月15日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在我國首座農民城——蒼南縣龍港鎮召開。會議提出,要加快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步伐,努力建設一批能帶動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小城鎮。
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決定》指出:要積極穩妥地發展和完善合作醫療製度。合作醫療對於保證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落實預防保健任務、防止因病致貧具有重要作用。
1月31日農業部發布《關於我國鄉鎮企業情況和今後改革與發展意見的報告》。《報告》內容為:(一)改革開放以來鄉鎮企業發展的基本情況。(二)今後十五年鄉鎮企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不斷深化企業改革;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切實加強經營管理;努力優化產業產品結構;堅持實行大中小企業並舉;積極引導集中連片發展;繼續推進東西合作;重視資源和環境保護。(三)繼續創造有利於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四)切實加強對鄉鎮企業的領導。
3月11日浙江省農村幹部基層崗位培訓班正式開學。這是全省第一次大規模的鄉村幹部培訓工作。
3月13日衛生部、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下發《關於發展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的若幹意見》。《意見》充分肯定了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民醫療保障製度,確定舉辦合作醫療的基本原則是民辦公助、自願量力、因地製宜。
3月26日據全國農經年報統計會議消息,浙江省農村經濟總收入與農民人均經營性純收入連續兩年居全國第三位。
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就農業部《關於我國鄉鎮企業情況和今後改革和發展意見的報告》發出通知指出,鄉鎮企業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未來十五年肩負著新的曆史重任,要堅定不移地促進鄉鎮企業的改革、發展和提高。
4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一)加強土地的宏觀管理;(二)進一步嚴格建設用地的審批管理;(三)嚴格控製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四)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的管理;(五)加強對國有土地資產的管理;(六)加強土地管理的執法監督檢查;(七)加強對土地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4月24日《浙江日報》報道:杭州市鄉鎮企業工作會議結束。杭州市鄉鎮企業產值、利潤、稅收已分別占全市工業企業的60%以上。杭州市鄉鎮企業1996年完成工業產值846億元,實現利潤25.4億元,上交稅金35億元,基本實現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長。在全市農民收入中,有50%來自鄉鎮企業,經濟發達地區的份額已占70%以上。鄉鎮企業成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體力量。
5月20日國務院同意公安部發布《關於完善農村戶籍管理製度的意見》。《意見》包括:(一)完善農村戶籍管理製度的目標和要求;(二)建立健全各項戶籍登記管理製度;(三)建立健全戶籍管理機構,充實戶籍管理隊伍;(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5月21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全省村鎮工作會議召開。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柴鬆嶽在會上要求,把村鎮建設特別是小城鎮建設放到經濟工作的重要位置。會議明確了“九五”期間浙江省村鎮建設的具體目標:五年建設公共建築2400萬平方米、生產建築4500萬平方米、住宅6000萬平方米,村鎮人均居住麵積達20.4平方米。到2000年,建製鎮供水普及率達95%,人均生活用水量170升,集鎮供水普及率達85%,人均生活用水量120升;村鎮道路鋪裝麵積2150萬平方米,人均道路麵積12平方米,高級和次級路麵達到45%。
5月23日浙江省鄉鎮企業工作會議結束。柴鬆嶽指出,要積極貫徹抓大活小的方針。在抓大方麵,重點抓好國家級和省級企業的改革,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要形式,選擇一部分鄉鎮企業集團建立和完善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製,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在一般集體企業更多推行股份合作製,對“小微虧”企業實行兼並、拍賣和破產等方法進行要素重組。要繼續貫徹和落實集體經濟為主、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和多輪驅動、多軌運行的方針,積極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正確引導,加強管理。
7月9日至11日國務院召開全國糧食購銷工作會議。針對夏糧豐收後市場糧價下跌的趨勢,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一起行動,所有糧食收購站迅速掛出定購價和保護價的牌子,全麵敞開收購。
8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在第一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集體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製度,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政策。(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是在第一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進行的。(三)承包土地“大穩定、小調整”的前提是穩定的。“大穩定、小調整”是指在堅持上述第二條原則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要,在個別農戶之間小範圍適當調整。(四)延長土地承包期後,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主管部門要及時向農戶頒發由縣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浙江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經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這一條例將村鎮規劃建設納入了法製的軌道。
11月14日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搞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穩定完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的若幹意見》。《意見》指出:(一)認真做好延長土地承包期的工作,把土地承包權明確落實到戶;(二)嚴格規範土地調整的範圍;(三)合理確定土地承包款標準,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四)嚴格控製和管理“機動地”;(五)正確處理好土地權屬關係。《意見》指出,在經濟發達地區繼續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穩妥地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一)繼續允許和鼓勵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二)努力做好糧田適度規模經營的鞏固、完善工作;(三)積極探索多種形式、多種途徑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004.88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4.9%。全年糧食播種麵積2873.00千公頃,與上年基本持平。糧食總產量達到1493.5萬噸,比上年下降1.5%。棉花總產量為4.76萬噸,比上年減少2.08萬噸,減幅達30.4%;油料總產量為48.88萬噸,比上年減少3.23萬噸,減少6.2%;茶葉總產量達到10.17萬噸,比上年增長2.7%;水果總產量達到269.38萬噸,比上年增加41.75萬噸,比上年增長18.3%;蔬菜總產量為1009.84萬噸,比上年增加10.6萬噸,增幅為1.1%。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8989.33億元,比上年增長15.3%。全省共有鄉鎮企業93.29萬家,比上年增長0.4%;有鄉鎮企業工人數768.58萬人,與上年同比下降2.3%。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根據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3684.22元,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收入比上年增長3.8%;全年人均消費支出2838.97元,比上年增長5.1%,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1.6%。(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8》,第1—8頁)
1998年
1月1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確定蕭山市航民村等17個村為“浙江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村”,予以命名和表彰。
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1998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農民自主建立的各種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與聯合組織,多數是以農民的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為主的集體經濟,有利於引導農民進入市場,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要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水利建設要始終把大江大河治理放在突出地位,抓緊抓好,確保萬無一失。同時,要重視中小河流的治理。
2月10日浙江省農村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指出,浙江農業生產要實行農林牧副漁全麵發展,按市場要求來組織生產,使農業生產與市場緊密結合;從不斷增加農業收入的角度來抓糧食的生產。本年度浙江省確定糧食的總產量保持在150億公斤左右。
2月23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做好1998年糧食工作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一)穩定糧食總量和糧食播種麵積,優化糧食種植結構;(二)切實穩定和完善糧食購銷政策;(三)緊緊依靠科技進步,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業的產業化,開展社會化服務,提高農民種糧效益;(四)深化糧食流通體製改革,以流通促生產。
《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供銷社係統商品總額首次突破500億元,在全國係統同比下降的情況下,比上年增長5%;綜合經濟效益增長43%,位居全國同行業前列。
4月9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若幹意見》。《意見》指出:浙江省“九五”期間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是:逐步形成糧油、水產品、蠶絲綢、果品、竹木、禽獸、蔬菜、茶葉、食用菌、花卉十大農業主導產業和骨幹農產品,建成50個年銷售收入超億元、利稅超千萬元的大型農業龍頭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列入省“百龍工程”的農業龍頭企業,“九五”期間,省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企業技術改造、基地建設和新產品開發。
4月27日至29日全國糧食流通體製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席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他強調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四分開一完善”,即實行政企分開、儲備與經營分開、中央與地方責任分開,新老財務賬目分開,完善糧食價格機製。
5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製改革的決定》。《決定》的主要內容有:(一)轉換糧食企業經營機製,實行政企分開;(二)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糧食責權,全麵落實糧食省長負責製;(三)完善糧食儲備體係,實行儲備和經營分開;(四)建立和完善政府調控下市場形成糧食價格的機製;(五)積極培育糧食市場,促進糧食有序流通;(六)妥善解決糧食財務掛賬,改進資金管理辦法;(七)統一認識,加強領導,保證糧食流通體製改革順利進行。
6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農村普遍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通知。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要堅持和完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製度;切實加強群眾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需要選舉產生的村級組織負責人,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以及黨內法規的規定,按期實行民主選舉。
6月24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通知,部署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農村宅基地專項治理的活動,要求嚴格宅基地審批管理,積極開展宅基地整理。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在本年底之前基本完成村鎮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的編製和修訂。村鎮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
6月25日浙江省政府發出《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製改革的通知》。《通知》的主要精神是:(一)實行政企分開,加快糧食企業自身改革;(二)合理劃分省與市縣的糧食事權,全麵落實糧食省長負責製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責任製;(三)實行儲備和經營分開,完善糧食儲備體係,加快糧食儲備管理;(四)建立和完善政府調控下市場形成糧食價格機製,堅持國有糧食收儲企業順價銷售;(五)培育和規範糧食市場,堅持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敞開收購;(六)認真清理、限期消化糧食財務掛賬,完善政策性資金管理辦法;(七)加強領導,分工負責,密切配合,保證糧食流通體製的順利實施。
《浙江日報》報道:慈溪市勝山鎮農戶自發成立了農民專業協會。浙江省已有像這樣的農民專業協會3000多個,會員近10萬人,其中有200多個農民專業協會創辦了各種服務實體。同時,農民還成立了科技互助組、市場營銷隊等。
7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嚴格控製提留統籌費。國有糧食收儲企業要嚴格執行《糧食收購條例》的有關規定,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的餘糧,不得拒收、限收,不得壓級壓價或者抬級抬價;嚴禁強迫農民借款、貸款繳納各種稅費。要嚴格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中發〔1996〕13號)中關於“‘九五’期間,各地不再增加鄉鎮機構和人員編製”的規定。繼續凍結編製;嚴肅查處加重農民負擔的違法違紀行為。
9月8日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於在浙江省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製度的實施意見》。村務公開的主要內容是:財務賬目公開;幹部報酬公開;集體資產經營狀況公開;村民宅基地審批情況公開;轉工轉非和計劃生育指標安排情況公開;農民負擔費用的收繳以及使用情況公開。
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要從農村經濟現狀和發展要求出發,繼續完善所有製結構。在積極發展公有製經濟的同時,采取靈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取得更大的發展。適應生產和市場需要,發展跨所有製、跨地區的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決定》強調,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的政策,並要求抓緊製定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規,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堅持“多予少取,讓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的方針,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10月16日《浙江日報》報道:第二輪土地承包正在浙江省由點到麵全麵推開。據統計,到9月底全省已經完成或正在試點的縣(市、區)有65個,占全省總數77%,其中25個可以在本年年底基本完成。第二輪土地承包工作涉及麵廣、政策性強。地方政府把有利於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不變作為製定政策的出發點,因村因組製宜,不搞“一刀切”,保證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這一政策得到落實。
10月18日《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著力構築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已經形成了由國家涉農經濟技術服務部門、鄉村集體經濟服務組織、農民自辦服務組織等多層次相結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在技術、物資、服務、信息、商品流通、市場營銷等方麵,為農民提供全方位、係列化、高效率的社會化服務。
11月2日《浙江日報》報道:占浙江省工業經濟總量五分之四的鄉鎮企業,9月份實現工業產值857億元,比上年同月增長19.84%,打破了月增幅在11.31%~12.67%之間的徘徊。這一變化主要得益於鄉鎮企業深化改革、加快技術改造步伐和開拓市場等方麵的努力。
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該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鄉鎮村在法律上不再是行政上的上下級和直接的“領導關係”,而是“指導關係”。
11月8日《浙江日報》報道:溫嶺市夏季開展以確保農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為重點的村級管理規範化工作,在19個村試點後,全麵推廣各項民主製度,取得初步成效。
11月10日《浙江日報》報道:1997年浙江省農業總產值首次突破千億元,比1978年增長15.3倍,農業生產率大幅提高,平均每個農業勞動力所創造的農業總產值達到8994元,比1978年增長16.8倍。20年間,浙江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為這個成果的取得提供了有利條件。
11月16日《浙江日報》報道:杭州市委、市政府以農業綜合開發為突破口,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1997年與1978年比較,農業總產值從8.59億元增加到128.77億元,翻了四番;林牧漁業占農業總產值比重由30.3%提高到39.7%,上升了9.4個百分點;糧食總產量從168.9萬噸上升到183.9萬噸,增長8.9%;蔬菜、水果、肉、禽、蛋、奶、魚均保持較快增長;199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785元,全市已經有9個區、縣(市),126個鄉鎮達到省定小康標準。目前,全市農業產業化的雛形已經基本形成,並由重點突破進入全麵推進階段;區域經濟已經形成格局;主導產業初具規模。
11月26日文化部提出《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級文化部門,進一步提高對新形勢下農村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抓好農村文化建設的自覺性。明確農村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把握農村文化建設的目標,搞好“兩館一室”建設,進一步推動“萬村書庫”建設,管好、用好文化實施,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
12月18日中國共產黨浙江省第九屆委員會第十四次全體會議通過《浙江省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綱要》。《綱要》指出,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步驟是:全省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以鄉(鎮)村為基礎、以縣(市、區)為基本實施單位,梯度推進,分三步實現。第一步,到2005年全省著力於打好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基礎,力爭有近三分之一的縣(市、區)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第二步,到2010年全省有三分之二的縣(市、區)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第三步,到2020年全省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浙江省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主要目標是:農村經濟綜合實力增強,經濟結構優化;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業運行機製和管理體製;農業基本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的生產經營格局;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改善。建成高標準的水利基礎設施保障體係;科技教育對農業的支撐作用增強;鄉鎮企業整體素質提高,實現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城鎮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顯著;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500元以上,恩格爾係數下降到0.4以下,消除貧困鄉(鎮)村,農村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體係健全;農村實行廣泛的民主和法治。
本年度浙江省三農基本數據:
全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達1003.66億元,比上年增長3.8%。糧食總產量達到1435.2萬噸,比上年減少3.9%;棉花總產量6.49萬噸,比上年增加1.73萬噸,增幅達到36.3%;油料總產量為32.13萬噸,比上年減少13.83萬噸,減幅為30.1%;黃紅麻總產量為1.61萬噸,比上年減少32.9%;茶葉總產量達到11.32萬噸,比上年增加11.3%;水果總產量為206.42萬噸,比上年減產62.96萬噸,減幅達23.4%;蔬菜種植麵積達到634.79萬畝,比上年增加69.71萬畝,增長12.3%。
鄉鎮企業:全年實現總產值2119億元,比上年增長207億元,增幅為14.7%。全省共有鄉鎮企業102.62萬家,比上年增長9.33萬家,增幅為10%;有鄉鎮企業工人數788.08萬人,比上年增加19.5萬人,增幅為2.5%。
農村勞動力:據統計,1978年末,農村勞動力的88.8%從事農林牧副漁生產,從事二、三產業的人數僅有164.3萬人。本年全省非農行業勞動力已達到993.8億人,比1978年增長5倍多;農村非農勞動力在農村勞動力的比重由1978年的11.2%上升到47.4%。
農民收入支出情況:根據對全省27個縣(市、區)2700戶農村住戶的抽樣調查,全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3814.56元,比上年的3684.22元增加103.34元,增長3.5%。全年人均消費支出2890.65元,比上年增長1.8%,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實際增長3.2%。(數據來源:《浙江農村統計年鑒1999》,第1—10頁)
1999年
1月6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全國代表會議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到會祝賀並作了講話,要求全國供銷社深化改革適應農村經濟。
1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
3月《浙江日報》報道:按照《浙江省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綱要》提出的總體要求,紹興縣縣委十屆三次全會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紹興縣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實施意見》。《意見》提出紹興縣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到2005年全縣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5萬元以上,一、二、三產業比重為5∶55∶40,非農勞動力比重達65%以上,城鎮人口達40%以上,農民人均收入達7000元以上,基本實現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鄉村城市化和農民知識化。
3月5日至15日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明確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3月29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4月28日浙江糧食集團掛牌。這標誌著浙江省糧食係統真正實現了政企分開、政策性經營和商業性經營徹底分家。
5月6日《浙江日報》報道:近一年多的時間裏,溫嶺市有16923戶、4.6萬多人,通過戶籍改革成了城裏人,戶籍改革給農業生產和城市、城鎮建設帶來巨大變化。
5月11日浙江省推進城市化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柴鬆嶽在會上指出,浙江省城市化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麵向未來,迎接挑戰,加快推進城市化,全麵提高城市整體素質,到2010年,全省城市化水平爭取達到50%以上,形成以大城市為中心、中等城市為骨幹、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布局、功能互補的城鎮體係,通過推進城市化,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推進社會文明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