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長時記憶
長時記憶是指存取時間在一分鍾以上直到許多年甚至終身保持的記憶。與短時記憶相比,長時記憶的信息在頭腦中存儲的時間長,容量沒有限製。其實,長時記憶大部分來自於對短時記憶內容的加工,主要是把新的信息納入已有的知識框架內或把一些分散的信息單元組合成一個新的知識框架,也有小部分是由於印象深刻而一次獲得的。
據此,你大概可以知道應該如何正確、高效地運用你的記憶力了。比如,來記“transporat tion”(運輸)這個單詞,如果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記,費勁又容易出錯,而如果把這個單詞分成“tran”、“sport”、“ation”三個部分就好記了,這是短時記憶的技巧。你如果想長期地記住這個單詞,就要反複進行短時記憶,並且不斷將它和其他詞比較、聯係,才能奏效。
我們一直在記憶,又一直在遺忘
記憶和遺忘既像是一對冤家,又像是形影相隨的孿生兄弟。人從開始記憶的那一刻,遺忘也就開始了。遺忘是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現象,也是維持大腦正常運轉所必需的一步。
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對遺忘現象做了最早的係統性研究,發現遺忘在識記之後就立即開始,最初進展得很快,以後逐漸緩慢。他用無意義的音節作為記憶實驗的材料,根據實驗數據繪製出了一條曲線,即著名的艾賓浩斯遺忘曲線。
艾賓浩斯遺忘曲線表明了遺忘發展的一條規律:遺忘進程是不均衡的,在識記的第一個小時內遺忘很快,保存在長時記憶中的信息迅速減少,以後逐漸緩慢,到了相當的時間,幾乎就不再遺忘了,也就是遺忘的發展是“先快後慢”。除了遺忘規律,艾賓浩斯的發現還揭示了在長時記憶中保存的信息能夠持續多長時間的問題。研究發現,在長時記憶中信息可以保留數十年。所以兒童時期學過的東西,即使多年沒有使用,一旦有機會重新學習,都會較快地恢複到原有水平。如果不再使用則可能被認為是完全忘記,但事實上遺忘絕不是完全徹底的。
除了時間因素以外,遺忘的進程還受其他因素的製約。人們最先遺忘的往往是沒有重要意義的、不感興趣的、不需要的以及不太熟悉的信息。另外,記憶信息類型的不同也影響遺忘進程。
人到底為什麼會遺忘呢?目前主要有兩種解釋,即消退和幹擾。消退論認為,遺忘是記憶痕跡得不到強化而逐漸減弱以至最後消退的結果。幹擾論則認為,長時記憶中信息的遺忘主要是因為在學習和回憶時受到了其他刺激的幹擾,而一旦幹擾被解除,記憶就可以恢複。許多研究表明,長時記憶的遺忘,自然消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主要還是由信息間的相互幹擾造成的;一般先後學習的兩種材料越相近,幹擾作用就越大。那麼幹擾又是如何導致遺忘的呢?研究證明,幾乎所有長時記憶的遺忘都是由於某種形式的信息提取失敗。
記憶障礙:記憶隧道出現“腸梗阻”
所謂記憶障礙,是指人腦受到損傷或在精神因素影響下不能正常反映過去經驗中發生的事物的異常心理現象,即由於記憶過程受到部分或完全的破壞,使人不能把腦中反映過的客觀事物的映像或經驗以痕跡的方式保留下來並加以再現。
記憶障礙主要有三種表現:
1.記憶增強
指人在病態情況下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如患有強迫症、躁狂症和偏執性障礙等,對原來已經遺忘的經驗或根本記不起來的事情能十分清晰地記憶起來,甚至包括許多久遠的事件細節。
2.記憶減退
指人的“識記”、“保持”、“回憶”和“認知”這四個環節的能力比一般人或本人發病之前有不同程度的減退,或某一個環節受到嚴重破壞,導致記憶能力減退。記憶減退可能是短時記憶減退,也可能是長時記憶減退。一般是由短時記憶減退逐漸發展到長時記憶減退,直至產生遺忘症。
臨床上,遺忘症分為心因性遺忘症和器質性遺忘症兩類:
1.心因性遺忘症
所謂心因性,是指因情緒因素而導致的遺忘症。如長時間的焦慮、注意力渙散、內心矛盾等,均可引起記憶障礙。情緒既能影響識記,又能幹擾回憶過程。心因性遺忘症的典型表現是,同過去經曆的某一特殊時期有關的或與強烈恐懼、憤怒、羞辱情境有關的特定記憶喪失,即遺忘內容具有高度選擇性。心因性遺忘症具有暫時性,較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