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之後,想了一段時間,其實沒有比鄭霖楓更合適的人選了。回頭是岸吧。猶豫著跟衛兵說了自己的想法,受到他莫大的鼓勵。他把我的意思及時轉告給了鄭霖楓,並很快告訴我,鄭霖楓非常高興。我以為鄭霖楓會打電話來約會見麵,但兩個月過去了,杳無音訊。
這天,我忽然接到衛兵的電話,他問我倆進展如何。我說他沒理我。衛兵說:“既然這樣,你不妨給他打打電話。我認為這個事,誰給誰打電話都無所謂,你也不要有太多顧慮。”
事已至此,我想我的確應該打破僵局。既然雙方都有交往的意願,那就是差一句話的事了。當晚,我撥通了他的電話。他接到我的電話的確非常高興,說:“這段時間我也沒有去見別人,我想,咱們如果有緣分,就會走下去。”我心裏好笑,我可是因為又見了別人,才對比出你的好來。不過,我還沒傻到說出這句話。
相隔大半年後,在2005年1月的寒冬,我們相會在東單銀街天橋上,一起去看了場電影。這次,我又重新享受到鄭霖楓的紳士風度:電影票提前買好,進場前,他又排隊買了礦泉水和爆米花,像對待一個小孩子。這是我從未享受過的待遇。
看完電影,鄭霖楓請我吃了一頓晚飯。為了這頓飯,之前他親自考察過,來試吃過飯菜是否合口。我靜下心來看他,發現他除了頭發式樣難看,其實長相很周正,人也很聰明,對事物的見解很到位。我實在沒什麼可挑剔的。為什麼我第一次見他沒有發現這些優點呢?第一次見,好像看到的都是缺點。是不是見過的那些人,有一些也是這樣被我錯過了呢?也許是吧,但我不能再錯過他了……
在不久後的周末見麵,正是情人節。我在大街上等他,他竟然遲到了。等他匆匆跑來的時候,手裏拿著一隻漂亮的藍色鐵盒。他說,臨時想起來今天的特殊意義,趕快去附近買了盒巧克力。我兩手空空,沒有什麼可給他的,接過這盒巧克力,心裏很感動。
尋找的過程是漫長的,對我來說,十幾年都已經過去了。而一旦找對了人,交往的過程就不算很長了。十個月後,我倆結婚了。這一年我三十五歲,鄭霖楓三十九歲。
不止一個人跟我說過,他們結婚前都曾大哭過,大概結得很猶豫。真萬幸,我倆到民政局領證時心花怒放,都一直在傻笑,沒哭。這就好,起碼說明,我倆都很樂意跟對方在一起。直到這時我才知道,鋼印蓋下來之前,雙方還要共同念一段誓言。誓言是什麼,我全都忘了。這一天,我倆在辦事員小姑娘麵前齊聲朗讀誓言,立誌白頭偕老。
以前常想,什麼時候結婚了,我就抱著愛人痛哭一場,把長年累月的失意都好好訴說一番。等結了婚才發現,沒必要啦。該忙的事太多了,收拾屋子,買家具,準備一日三餐……沒有時間搞那些小資情調。我想,這才是生活的常態吧,沒有大喜大悲,有的隻是柴米油鹽的細碎。但這就是我求索多年想要的。
我倆都是快步入中年的人了,已經可以把握自己的人生,也無浮華可羨慕,所以領證即是結婚,在我看來順理成章。如果一定要辦婚禮,我則一直希望有個簡單的婚禮,簡單到撮土為香,天地為證,萬物為賓朋。不過這聽起來像兵荒馬亂的年代裏的傳奇。太平盛世,實現這個願望倒是很有難度。好在我倆對結婚的方案一拍即合,不辦事,搬到一起就行了。
但公公婆婆認為,不辦事怎麼能叫結婚?遂他們的願,我們分別請兩家親戚吃了頓飯,好在除了給賓客斟酒點煙,倒也沒什麼更難的事情。不必一場婚禮下來,不斷換著婚紗和旗袍得瑟,不必回答“願不願意”的審問,不必跟新郎高歌……基本符合我那簡單婚禮的願望。
我結婚沒有告訴單位,也沒有休婚假,繼續做著我一如既往的工作。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不想成為單位裏的焦點話題,更不想收大家的份子錢,這是多麼令人討厭的事情啊。直到有一天,單位領導把我叫去,又要給我們幾位剩女登征婚廣告,我才不得不說我已經結婚了。這個秘密隻保持了幾個月,令我有些意猶未盡。我多麼希望能保持再長一點時間,能讓自己再淡定些,好讓大家說:“哦,結不結婚,對她影響並不大。我們都沒看出來啊。”
相親的故事寫到這裏,基本結束了。如今我已經結婚六年,女兒也兩歲了。我們的婚姻也像天下所有人的婚姻一樣,有互相支持的甜蜜時光,也有耐不住性子大吵的時候。不過,總的來說,還稱得上家庭和睦。
當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經常陷入對往事的痛苦回憶之中。相親十年,幾乎都是失敗的經曆,看不到前途在哪裏。有時候停筆在某個故事,反思自己也許正是在這裏走了彎路繞了遠。當自己深陷在這些情緒中時,半夜愛人加班回家敲門的聲音把我驚醒,把他迎進門,發現有他真好,有他才有家,自己才有勇氣寫出這些埋在內心多年的不願提及的故事。
說到底,自己是一個幸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