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時間之迷(3 / 3)

我交代。

我一直暗戀莫曉曉,從她搬到這兒來見她第一眼開始。但是我沒有辦法向她表白,事實上我的相貌已經不可能讓我有獲得她的愛情的機會,但是,這不妨礙我愛她,誰傷害她就是傷害我。

她繼父來騷擾她,敲半天門也不開,後來,那個男人來我房間借水喝,說要等她回來,一定要找到她,言談非常齷齪。他說了一句話,讓我起了殺心,他說:“我隻要活著,她就跑不了。”後來,竟然很無恥地問我莫曉曉有沒有男朋友,他還說,莫曉曉早就是他的人了。

我尾隨他,知道了他住的賓館,準備好工具,第二天伺機殺了他。

“為什麼要毀他的容,剁去他的手腳?”“我恨他玷汙了莫曉曉,她是我的,誰動也不行。像他這樣的人就應該有這樣的下場。”

人證物證都在,沒有什麼可以抵賴的。砍去他手腳的刀還在我的床下,賓館的老板在事發的當天見過我,同死者打鬥的過程中我傷了胳膊,血跡也取了樣。所有的所有,都指明了一個結局。

請判我死刑。

莫曉曉來看我,我拒絕見她。我買通了獄警,告訴她,我很快會出去了。

刑期快到了,每天待在幾平方米的房間裏,我有了足夠的時間思索我的人生,迄今為止,這起凶殺案,是我寫的最好的一本小說。

一個被大火毀容的男人,足不出戶,以寫小說為生,愛上他的女鄰居,生活的所有意義都在於能每天看到這女孩子的笑容,當女孩兒失手殺死前來糾纏的繼父時,男人終於得以同女孩子接觸,他把屍體移至自己的房間,並肢解了他。當天下午,他在城市裏尋找到一個身高體重都形似於死者的流浪漢,並給他足夠的錢,讓他換下死者的衣裳,在當天晚上住進了死者的房間,這樣,旅館的人都以為死者還活著。

他在第二天的上午帶著作案工具來到旅館,殺死了流浪漢,為了怕警察識破,把死者的臉砸得麵目全非,還殘忍地剁去了他的手腳。

這就是警察為什麼會把莫曉曉的繼父定位於周一死亡的原因。

行刑前,高個子警官來看我,他說:“我看過你的小說,這麼有才情的作家,你真的很可惜。”我笑著看他,想到的卻是莫曉曉微笑的臉。

莫曉曉搬來之前,我曾經無數次考慮離開這個世界的方式,我想體麵些又不至於很痛苦,每天琢磨的都是這些,而且,那時候的我確信,我不會活太久。而初識莫曉曉,她在走廊裏的一笑,讓我覺得生命重新有了意義。

我最大的心願是想再見到莫曉曉的笑,但是,不會再見。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這都是無法完成的願望。我永遠不要讓她知道我有多愛她。

我的愛情藏在黑暗裏,盛開在我的心底,我寧願你不知道,在這世間,我的愛一路匍匐。

故事講到這裏結束了,我抬起了頭,看著他們,他們的眼神卻像看待神經病,變態一般的看著我。這種眼神讓我想起了“猶如隔世”這個詞。

當然,我不想在乎,包括陳濤這個混蛋,他在我講完這個故事後,也低頭思索著。

這讓我感到異常的氣憤,可我的臉上卻看不出絲毫的變化

我笑了起來,走到了自己的“床位”,然後說道:“講完了,你們覺得怎麼樣?”

許久的沉默,這讓我內心感到了無比的驕傲,畢竟一個年過半百的老人,講出來的故事也可以讓年輕人無語,這也算是很不錯了。

慢慢的,我的目光注視著洞外。此刻我不由的感謝起了,我那個當警察的朋友。

而我也在這時明白,此時的我們陷入了一個無底的黑洞,想活下來,就得踩著同伴的身體往上爬,最後的勝利者,才是真正的勝利著。

第四天清晨

我第一個起床時,發現了一把刀放在洞口,我認為是神秘人留下的,這不由暗示了我們此刻的處境。

而我也更加堅信,我昨夜的想法。

此刻的我,望著外麵的陽光,心中想著:我一定會贏,活下去後,我才能夠正正的感受生活。

我盯著,還在熟睡的夥伴,嘴角輕輕撇了下。然後靜悄悄的走向了我的位置,躺了下去。

我相信,當其他人醒來,發現這柄刀時,我一定比所有人表現的更加害怕和恐懼。

此時的我,深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