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以後的嬰兒,並不是隻知道吃和睡,或僅有簡單的模仿能力,他們已經具有令我們成人出乎意料的認知、情緒和學習的能力。從胚胎時期開始,人腦的發育就已經開始其漫長的曆程,直到二十多歲完成。與其他生物相比而言,人腦的發育時間是比較長的。
從出生開始,嬰兒的感知、動作和社會情緒等能力已經開始迅速發展。孩子這些方麵的發展是很重要的,這為其以後的情緒、行為、語言和智力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尤其是那些在特殊環境中成長的兒童,或天生具有某種傾向的兒童,早期的發展尤為重要。如果能夠鑒別他們早期發展的類型,我們就能依此對孩子有效地教育和幫助,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對他們一生的發展都是十分重要的。針對兒童的智力水平對兒童進行同步的教育。
而當今比較認可的思想是應從七八歲開始對兒童進行教育,這種看法被廣泛的認可。另外,也存在一些人認為早期教育對兒童的健康有損害,這一觀點使孩子的父母陷入恐慌之中。雖然兒童具有潛在的能力,但隨著開發時間推遲,這種潛在的能力就會隨之變少。也就是說,兒童天生具備的潛在能力,如果在早期就開始進行比較理想的教育,就有機會成為個備百分之百能力的成年人;如果教育從五歲開始的話,即使是較好的教育,也隻能成為具備百分之八十能力的成人;而如果教育從十歲開始的話,再好的教育,也隻能使他達到不超過百分之六十能力的成人。這說明,教育開始得越晚,兒童的潛能開發得越少。
兒童潛在的能力遵循的是遞減法則。在教育孩子時,家長要努力杜絕這種遞減是最重要的。因為出現遞減就會使孩子應有的能力無法發揮出來,甚至能力會枯竭。因此家長抓住時機在早期就對孩子進行教育就能做到杜絕這種遞減。人類的遺傳因素已經為孩子提供了一個全麵發展的機會,這個機會不是在小學,也不在中學、大學才出現,而是在學前時期就已經出現,特別是孩子三歲時。
從孩子出生到三歲之間是教育的最佳時間段。這一時期孩子的大腦接受事物的方法與以後相比存在較大差異。剛出生的嬰兒還不能認出人的麵孔,到三四個月或五六個月後,他們就能夠將母親和他人的麵孔分辨開來,即知道了人們所說的“認生”。當然,這時嬰兒的認生不是依靠人們的臉部特征來分辨的,而是在嬰兒的不斷重複觀察中,將母親的麵孔以原樣不變的模式儲存在記憶裏。
有句俗語說:“三歲看大”,也就是說孩子在三歲時,決定基本性格的因素已經形成。如果我們對一個人仔細分析就能看到他三歲之前生活的環境和環境對他性格和素質形成的影響。所以,早期教育決定孩子的一生。
適時適度地誇獎孩子
蓋茲和匹斯蘭德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兩位教授,他們曾經做了一項關於“獎懲在學習上的效果”方麵的心理實驗。他們采取隨機取樣的方式在某校挑選了一些學生來進行測驗。他們首先將學生分成A、B、C三組,然後進行考試。三天之後再進行同樣內容的考試。不過,在第二次考試舉行之前,先獎勵A組學生,表揚他們考試成績不錯;懲罰B組,責怪他們考試考得不好;對C組的學生既不給予獎勵,也不進行懲罰。考試結果表明,A組在考試之前受到了獎勵,第二次考試的成績最好,受到懲罰的B組成績排第二,沒有受到獎勵和懲罰的C組反而考得最糟。
雖然我們不能肯定地說這項實驗能夠證明獎勵要比懲罰的作用大,但至少可以說明獎勵對孩子的積極影響作用要比不過問孩子的情況要好得多。
那麼,究竟是獎勵好還是懲罰好?答案是要依靠孩子的個別差異來適當地分配比例。家長要注意一點,不可以以成人的尺度或要求來對其進行獎勵或懲罰,避免我們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避免孩子心靈上產生陰影。我們不斷地對孩子某一良好行為進行誇獎,這種行為就會持續下去,最終成為孩子良好的習慣。
許多父母還沒有認識到這方麵的重要性,而是認為孩子良好的舉動是天生就有的,是理所當然的行為,從而忽視了對孩子的讚揚。事實上,孩子良好的行為如果得不到應有的讚揚,那麼這個行為就不會在孩子頭腦中產生深刻的印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良好行為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但反過來,很多家長誇獎孩子的不良行為,例如孩子的撒嬌,一些父母不但不給予正確的引導說教,反而用不恰當的方式給予嗬護。這樣,家長在無意中強化了孩子的不良行為。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常常存在一些不良行為,例如打架、鋪張浪費、偷東西、說謊話……這時家長一般都用對孩子打罵的形式來教育孩子。家長的這些行為反而會對孩子改掉這些不良行為產生負麵影響,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很多家長認為孩子開始上學就已經應該懂事了,可是,實際上,許多年級較低的孩子的心智成長還處於幼兒階段,所以,家長對年齡小的孩子進行的獎勵次數要多一點,而且要告訴他們因為什麼原因和行為才表揚他們的。比如當孩子今天表現得很好時,你不能隻說“嗯,你今天表現得非常好!”或隻說“很好”。而是要用較清楚的語言來表揚他,“你今天沒有搶哥哥的東西,又能自覺地收好玩具,媽媽十分高興!”或告訴他“你今天沒有弄髒衣服,而且又很快地寫完了習題,真不錯呀!”通過清晰而具體的表揚方式,孩子才能明白什麼行為是良好的、什麼是父母所期望的行為。
另外要強調的一點是,對於年紀較低的孩子來說,是非概念是不清晰的,他們經常重複地做著被批評過或被表揚過的事情,並且,無論他們做過什麼,他們自己都認為自己是好孩子,是正確的。所以,當父母看到孩子良好的行為時一定要給予鼓勵,而且要堅持重複地表揚,讓孩子明白自己這樣做是對的,產生這樣的意識後孩子就會逐漸地向好的行為方麵發展下去。
一些家長認為懲罰可以阻止孩子的壞習慣,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對孩子來說,家長給予的懲罰與獎賞類似,他們把家長的行為看成是一種對自己的關注,從而這種壞行為被加深了印象。這是因為孩子有這樣的傾向:願意選擇父母關注的行為,而不去做父母不理會的行為。許多孩子愛搞惡作劇,其原因也是如此。同時,家長還要注意一點,對那些自尊心很強的孩子來說,懲罰很容易令其產生反抗情緒,甚至一些孩子會將憤怒發泄到他人身上。父母對什麼行為比較關注,孩子就會朝著這種行為發展並養成習慣。所以,對孩子的良好行為父母要及時給予關注,並給出恰當的表揚和鼓勵,而對孩子那些不良的行為要冷漠對待,不要去加深孩子的印象。
對孩子的好行為進行誇獎孩子就會越誇越好,對年齡越小的孩子進行誇獎,效果就越明顯,實施起來也就越容易。為了使這一方法更好地得到實施,父母首先要對孩子的情感與行為做出明確的區分。孩子的愛、高興、生氣等等的內心世界是孩子所獨有的,父母往往無法捉摸,一般情況下也隻能對其望洋興歎。但是,孩子因高興或生氣情緒影響表現出來的行為是外在的,是我們能夠見到的,可以捉摸的,父母能夠對其行為進行正確的引導和說教。所以,雖然對孩子的情緒難以控製,但父母可以對孩子的行為做出監控。因此,應針對孩子的行為對他們進行誇獎,而不是去針對他們的情感做出表揚。
父母要及時獎勵孩子的良好行為,使孩子感到一種先天性的優越感,進而培養起孩子認為自己不比任何人差的看法,從而使孩子在為人處世上具有自信心和向前衝的勇氣。孩子有不良行為時,家長不必特別著急,孩子偶爾也會表現出良好的行為,這也是父母該注意的,隻要孩子表現出良好的行為,就要及時給予獎勵來進行強化,鞏固這種行為。
父母一般通過情感與物質兩種方式對孩子的良好行為進行獎勵,其中情感的方式要比物質方式更具有效果。表揚、親吻、擁抱等口頭或身體的行為都是情感表達方式,家長擁有無窮無盡的情感表達方式,所以在對待孩子時不要吝嗇。作為補充方式的物質方式,是指家長提供給孩子喜愛的東西來獎勵孩子。
但誇獎如同青黴素一樣不可以隨便使用,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實行起來要小心謹慎。已經為人父母的家長們要能夠發現孩子的優點,不要總是專注於孩子的不良行為,對於個性很強,精力旺盛,從不受別人指使的孩子家長更應該做到以上的要求,當發現孩子的優點時,父母要及時給予誇獎,通過誇獎使孩子改掉一些頑劣的脾氣,樹立堅強的信心,為他以後遇到挫折和困難時能夠輕鬆解決奠定基礎。
孩子的成長需要家長的誇獎,因此家長要做到對孩子的誇獎適當及時,讓孩子覺得任何時候我們都是他們的依靠,這樣,孩子在沒有後顧之憂後,就會放手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會更有魄力的處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