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社交禮儀:以禮相待,網羅人脈(1)(3 / 3)

他人介紹的時機

他人介紹的時機包括:在家中,接待彼此不相識的客人;在辦公地點接待彼此不相識的來訪者;與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識的同事或朋友;陪同親友,前去拜會親友不相識者;本人的接待對象是不相識的人士,而對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陪同上司、長者、來賓時,遇見了其不相識者,而對方又跟他們打了招呼;打算推薦某人加入某一社交圈;受到為他人作介紹的邀請。

他人介紹的順序

(1)介紹長輩與晚輩認識時,先將晚輩介紹給長輩。

(2)介紹年長者與年輕者認識時,先將年輕者介紹給年長者。

(3)介紹老師與學生認識時,先將學生介紹給老師。

(4)介紹已婚者與未婚者認識時,應將未婚者介紹給已婚者。

(5)介紹女士與男士認識時,應先將男士介紹給女士。

(6)介紹同事、朋友與家人認識時,應先將家人介紹給同事、朋友。

(7)介紹社交場合的先至者與後來者認識時,應先將後來者介紹給先至者。

(8)介紹來賓與主人認識時,應先將主人介紹給來賓。

(9)在公務場合,要先將職位低的介紹給職位高的。

(10)在向別人介紹自己的家庭成員時,應該謙虛地說出對方的名字,這不僅是出於禮貌,而且介紹自己的家庭成員也比較的方便。

他人介紹的類型

(1)標準式。內容以雙方的姓名、單位、職務等為主,適用於正式場合。

(2)簡介式。其內容往往隻有雙方姓名一項,甚至可以隻提到雙方姓氏為止。接下來,則要由被介紹者見機行事。適用一般的社交場合。

(3)引見式。作這種介紹時,介紹者所要做的是將被介紹者雙方引導到一起,而不需要表達任何具有實質性的內容。適用於普通的社交場合。

(4)強調式。其內容除被介紹者的姓名外,往往還會刻意強調一下其中某位被介紹者與介紹者之間的特殊關係,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紹者的重視。適用於各種交際場合。

(5)禮儀式。是一種最為正規的他人介紹。其內容略同於標準式,但語氣、表達、稱呼上都更為禮貌。適用於正式場合。

(6)推薦式。多是介紹者有備而來,有意要將某人舉薦給某人,因此在內容方麵,通常會對前者的優點加以重點介紹。適用於比較正規的場合。

他人介紹時的細節

在進行他人介紹時,介紹者與被介紹者都要注意自己的表達、態度與反應。介紹時的細節包括:介紹者為被介紹者作介紹之前,要先征求雙方被介紹者的意見;當被介紹者在介紹者詢問自己是否願意認識某人時,一般不應加以拒絕或扭扭捏捏,應欣然表示接受。如果實在不願意,應向介紹者說明緣由,取得諒解;當介紹者走上前來為被介紹者進行介紹時,被介紹者雙方均應起身站立,麵帶微笑,並恭敬地目視介紹者或者對方;當介紹者介紹完畢,被介紹者雙方應依照合乎禮儀的順序進行握手,並且彼此使用友好的語句問候對方。不要在此時此刻有意拿腔拿調、硬端架子,顯得瞧不起對方。

介紹後雙方應行使的禮節

介紹後雙方要互相問候,如果是兩位男士,通常握手以示相識。如是一男一女,應等女方伸出手,男方才可伸手相握,若女方不伸手,男士是不應該主動伸手的。握手時用力要適中,太重了表現得過於熱情,太輕了使對方感到不受尊敬。介紹客人時切勿漏掉一人,應該介紹的人而未被介紹,視為不禮貌的行為,並認為沒被介紹的人是不受歡迎的人。此外,向外國朋友介紹中國同事或上級時,應注意:我國介紹客人時習慣用官銜、職務或職業名稱等冠於姓氏之前,但有些名稱詞在英語用法上卻不用於姓氏前。介紹已婚女士時,要考慮到西方人的習俗:女士婚後改用其丈夫姓,而我國女士婚後仍保持娘家姓氏。總之,向外賓介紹我國人士要入鄉隨俗。

握手的基本禮節

握手是一種無聲的動作語言。今天,握手在許多國家已成為一種習以為常的禮節,其應用的範圍越來越廣。它是人與人交際的一個部分。握手的力量、姿勢與時間的長短往往能夠表達出不同禮遇與態度,顯露自己的個性,給人留下不同的印象,也可通過握手了解對方的個性,從而贏得交際的主動。因此,在日常交際中,我們必須要注意握手的基本禮節。

握手的基本規範

握手的次序。被介紹之後,最好不要立即主動伸手。年輕者、職務低者被介紹給年長者、職務高者時,應根據年長者、職務高者的反應行事,當年長者、職務高者用點頭致意代替握手時,年輕者、職務低者也應隨之點頭致意。和女性握手,男士一般不要先伸手。軍人戴軍帽與對方握手時,應先行舉手禮,然後再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