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大禮堂裏昏昏欲睡,頭一下又一下砸在涼風的肩上,還好是她,要是換做別人大概早把我扁地跟個豬頭一樣了。
說實話,這個校長還真是煩地可以,明明是別人讚助了我們學校,他卻霸著話筒,唾沫四濺地說了足足有兩個小時。我放眼望去,他的聲音明顯已經放倒了一大片。
“涼風,我餓了。”
“那我去給你買點吃的東西。”
“不要了,坐在這裏吃,我怕他的口水會沾到我的食物上,那多惡心啊。算了,我自己出去買來吃,等下,有人問起來,你就說我忽然脫力昏倒就送醫院了。”
我看涼風忍著笑,自己卻忍不住笑了起來,彎下腰,一陣風似地奔了出去。
自由的感覺真好!我伸了個懶腰,左右扭了扭,放眼望過去,人煙稀少的學校真是安靜地出奇,不過這樣很好,我可以很清醒地做我的工作了。
從背包裏拿出我的隨行小筆記本,裏麵存儲了很多新的資料,其實我們都是很挑剔的人,更何況我們已經過了那段付錢就可以讓我們為他們辦事的困苦日子了。
現在的我們也許才是真正的勝利者。
我插上耳機,放上Mr
tree的歌,他是我最喜歡的歌手,於是我擺脫涼風,向他要一個簽名。
但涼風沒給我拿回來,她說他看到她摸出刀子的時候已經動不了了。我對這件事情一直耿耿於懷,因為我覺得涼風應該先叫他簽名再拿出刀子宰了他。可她把順序弄顛倒了。不過也不能完全怪她,因為無論我怎麼教導她,她依舊對搖滾一竅不通。
有時候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不明白要怎麼喜歡一個人,或者說愛一個人的方式應該是怎麼樣的?是一味地對他或她好,還是索性一次愛個夠,讓他或她隻屬於自己,於是摸刀殺了他或她。當我將這個問題提向那個憔悴的歌迷時,他隻是抬起他那雙煙熏過似的黑眼圈,慘笑地提醒著我,一個好殺手的本分是不問多餘的問題。
多少年我一直把他這句話當成至理名言來供奉著,當然後來他還是告訴了我,當然是透過電視機,在他被捕的那一刻,他對著記者的鏡頭告訴我,愛一個人就要殺了他。
“親愛的,我愛你,但首先我要殺了你。”
不知道是從哪一本書上看來的東西,我覺得和他那句話很和契。
我哈哈大笑,因為我聽到Mr
tree在他的音樂裏大聲唱到,“我要愛,讓我的靈魂融進你的身體裏。”
這個蠢男人,原來是他自己把自己給害了。
我對自己說警惕,因為我又聞到那股味道,那股香味,從來沒這麼濃烈過,這說明他離我實在是很近。
不過我看不清他的臉,隻有一個黑色的影子灑在那裏,但一個扭曲了的影子又能讓我看出什麼來。
我收起電腦,慢慢向他的方向走過去,我不喜歡有東西一直縈繞著我,因為我討厭那種陰魂不散的感覺。
多少年了,我幾乎沒有再嚐過害怕的滋味,除了這一次。
那雙手不知道什麼時候放到了我的肩上,可我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
我明明看到他在我的前麵,怎麼回到我的身後來了?他體內存儲的能量大到什麼程度?
那股味道直衝我的大腦,卻讓我愈加地清醒。我努力回想當時看到的他的臉,可是好象一曾薄薄的霧氣遮蓋了真相,我想不起來,一點都想不起來。
“這麼冒失就想來見我?”
“……”
“我還以為你是個傑出的殺手。可惜我錯了。”
“……”
他的氣息有種壓迫力,壓著我的喉嚨,我發不出一點聲音,我開始祈禱上天,要殺他的人不要來找我,不然我一定會殺了那個顧主,因為他竟然想讓我殺這麼危險的人。
“說話啊!讓我聽聽你的聲音。”
“先生有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