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讓愛作主(3 / 3)

“我是。”我站起身來說道。

“老板貴姓?”

“你是買東西啊還是查戶口啊?問這麼多幹嘛!”

“張小寶!”有個人忽然大喝了一聲。

“你們找張小寶啊?他剛出去。”我指著門外說道。趁幾個人向外看的空當,我拔腿就跑,衝到了外麵。外麵街上又有幾個人向我衝來,我東奔西撞跑出去大概一條街的距離,被人絆倒了,然後一群人一擁而上,將我按在地上。我的雙手被反剪在背後,頭被死死地抵在冰冷的水泥台階上,一支黑洞洞的槍管抵在了我的太陽穴上。

“說!你是不是張小寶?”

“是。”

“是就別動,動我一槍打死你!你被逮捕了!上手銬!帶走!”我被一群人拖著走向路邊的一輛警車,陳海蓉跑了出來,大聲叫:“你們幹什麼?你們憑什麼抓人!小寶,小寶,你到底怎麼了?……”

我回頭衝陳海蓉呲牙笑了一下,就被人按著頭押上了警車。

4、在公安局預審室,我被銬在椅子上,兩天兩夜,他們用盡了各種辦法,我隻字未吐。

“我要見一個人!見了她,我什麼都講!”第三天,我開口說了我的第一句話。

“見誰?”

“朱小可,五年前被我甩的女人!記住,還有她的孩子!”

“你都把人家甩了,人家還會來見你這個殺人犯麼?”公安局的人不耐煩地說。

“你們做做思想工作嘛!大哥!難道你們不想早日結案麼?”

“可是這不符合規定啊?”

“這是你們的事,我才不管你們有什麼規定!我橫豎隻是一死,如果你們不能滿足我的要求,我就什麼都不會說!你們看著辦吧!”

公安局的辦事效率還是蠻高的,第二天下午,我就見到了可可的一家三口:可可、陳大壯和小張陽。

見了我,陳大壯點了一下頭,可可麵無表情,小張陽一臉好奇。

“可可,過得還好吧?”

“還可以。”

“還在美甲店裏做啊?”

“不,早不幹了!大壯的遠房親戚給了他一筆錢,我們開了一個飯店。”

“生意還好吧?”

“過得去。”

“那就好。張陽乖不乖?”

“是陳陽。”

“哦哦哦,不好意思!陳陽…乖不乖?”

“很乖,很聽話。陳陽,叫叔叔!”

“叔叔好!”

“哎!陳陽好!陳陽長得真帥氣!”

“你們聊!我去外麵吸支煙!”陳大壯又向我點了一下頭,走出了會見室。

“你為什麼殺那麼多人?”可可問。

“**唄!”我笑著說。

“我知道你為什麼殺那麼多人!”可可的眼圈紅了。

我把食指豎在唇邊示意她禁聲,小聲說:“好好帶好我們的孩子!”

小陳陽一直盯著我手上的手銬,忽然問道:“叔叔,你手上戴的是玩具麼?”

我笑了笑,說:“是啊!”

可可抱起了孩子,親了他一口,柔聲說:“陳陽乖!媽媽跟你商量一件事,你今天管這個叔叔叫一聲爸爸可以麼?就叫一聲!好不好?”

“算了,別為難孩子了!”我歎了口氣,說道。

“爸爸!”陳陽清清楚楚地叫了一聲,在那一霎那,我再也控製不住自己的眼淚,我急忙站起身、仰起頭控製著不讓眼淚流下來。

“這一輩子,我值了!”我輕聲說了一句,然後轉過身大聲叫:“政府!帶我回去!”

“等一下!”可可忽然說道:“我新學了一首歌,讓我唱給你聽好麼?”

我沒有轉身,也沒有說話。可可已經自管自地唱了起來:

“春去秋來,花謝花開,記憶深埋那片心海。所謂糾纏,隻是傷害,沒有人去灌溉一切成黑白。隻是我還放不開,對你太依賴!隻是我還不能夠釋懷。隻是我還放不開,內心的陰霾,忘了曾經你把我出賣!

“一路走來,幾許塵埃,愛是誰來還誰的債?決定醒來,躲開傷害,而命運的安排已無法更改!隻是我還放不開,給我個痛快!因為我已不能夠表白。隻是我還放不開,對你的期待,無法忽視真愛的存在!隻是我還放不開……”

我沒有回頭,我能想像得出可可淚流滿麵的樣子。我在可可的歌聲中拖著沉重的鎖鏈向回走,一路回憶著我從十五歲離開鄉下到今天所經曆的一切,愛恨情仇,無不達到極致。一張張麵孔在我腦海中閃過:表嫂、李蛾眉、雲姨、可可、陳海蓉……,我一路都在笑。

我做到了,我完美地做到了。我回憶起一些細節:

二〇〇六年可可懷孕時我心中最大的恐懼就是我無法給我心愛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兒子一個幸福的將來,我苦思冥想,為她們謀劃。如果我不離開,我終將連累我最不忍心傷害的親人。而以可可的個性,一般的理由是無法勸說她離開我的,我想到了我們小區裏那個叫陳海蓉的風騷女人。

二〇〇六年可可臨產前的那個周六,是我用一個匿名電話通知了工商局金科長的老婆去陳海蓉家捉奸,才最終讓陳海蓉下定決心跟金科長斷絕關係,並提出跟我結婚。

二〇〇六年年底與可可分手三個月後,我一個人來到可可的家鄉,找到了陳大壯。我們的對話內容如下:

“你是真心愛可可麼?”

“當然。”

“她有了別人的孩子你不嫌棄?”

“隻要她對我好,我會當成是自己的孩子!”

“好樣的!這裏是三十萬,你拿去。現在就去找可可,以後一生一世都要好好待她!否則,我會要你的小命!……”

當我把自己建的《殺人檔案》交給公安的時候,他們不解地問:“根據你這份《檔案》的記載和你自己的供述,你總共隻殺了二十六個人,你為什麼說你殺了二十七個?”

“可能是我記錯了。”我笑著說。

其實我沒記錯,這第二十七篇《殺人檔案》是我立給我自己的,因為我用我自己的方式選擇了我最終怎樣去死,雖然假手於人,但還是等於是我自己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