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
2007年12月11日夜於北京
3、我,這個人
我這個人啊,太倔了,一把破壺能買七天;手機,非得買APPLE;筆記本非得買白色的;穿衣服個人喜歡民族與唐裝;喜歡誇張的藝術;小東西喜歡粉色,粉色的手機皮套,粉色的奶瓶水杯,粉紅色的娃娃大頭拖兒,粉紅色的睡衣,過兩天我還想買一把粉紅色的太陽傘……一口氣說了好多好多的喜歡,喜歡日本木屐,喜歡日本NEC,喜歡趙寶剛、王迎導演的《給我一支煙》,喜歡沈嚴編劇的《無處安放的青春》(又名《我們那遙遠的青春》),喜歡王迎導演的《與青春有關的日子》,喜歡那些風靡一時的時裝設計,“把我的眼前扔到國際上去”、“莫斯科之夜的高貴”、“紐約浪漫的奢華”、“巴黎前衛的時尚”、“米蘭春天的優雅”……太幸運了,我自由自主地“沒事偷著樂”,我是個女孩,可以穿那麼多漂亮的衣服。
前兩天看楊瀾的博客說,與張曼玉一起參加活動時,發現《張曼玉一雙眼睛太純了》,在我一開始開門見山地一股腦兒拋給您這些與我有關的事情的時候,你可能也會覺得我挺單純的,裝的。但是爸爸曾經對我說過,如果一件事情你裝了一輩子,那麼它也便是真的。
我是個生活比較嚴謹的人。起床、睡覺基本規律,一直到高考,整個的高中生涯裏,我沒有加班熬夜的記錄。反倒是來北京讀書後,破了好幾次記錄,尤其是最近,白天忙著工作,忙裏偷閑在公交車上睡會兒,回家加班加點地寫作、上網,一天下來,虛脫得像張白紙一樣,蒼白無力,但是心是熱的,跟爸爸通電話還會說:今天過得很好,很充實,謝謝你,把握送到北京來。
自戀,也是學藝術的時候沾染的一大毛病,熟悉我的朋友都會發現我的iphone裏麵隻有我自己的照片,冥主曾經為這個問題問過我,軍妮姐也為我刪掉了她在鳥巢的幾張照片而生過我的氣,“我的iphone不喜歡留別人的照片”算不算是一個理由呢?我不得而知,我隻知道,我這個人擁有這種霸道已經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