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帝綏和元年(前8),更名禦史大夫為大司空,並將其祿秩提高到丞相的標準,與丞相、大司馬合稱三公。哀帝建平二年(前5),複為禦史大夫。元壽二年(前1),又改名大司空。從此到東漢,遂沿續不變。獻帝時,在曹操專權的情況下,又恢複了丞相和禦史大夫。
西漢晚期,從原來的丞相、禦史大夫、大司馬變為三公並立,是漢代官製中一大變革。到東漢初年,禦史大夫的官屬,由禦史中丞總領,中丞替代禦史大夫而成為執法和監察機構的首腦人物。
魏晉南北朝有時也恢複禦史大夫,或替代司空,或替代禦史中丞。隋、唐以後所設禦史大夫,除宋代為虛銜外,均為禦史台長官,不再具有漢、魏三公的性質。明改禦史大夫為都禦史,自此其官遂廢。
少府
負責皇帝奉養之官。戰國時三晉和秦都曾設置。秦二世時,章邯曾任此職。新莽時改名為共工。東漢仍稱少府。
西漢時田租、口賦等收入歸大司農,即國家財政收入;而山海池澤之稅等稱為禁錢,屬於皇帝宮廷的收入。少府就是專管皇帝帝室財政的機構。另外,它還兼管皇帝的秘書、膳食等事務。少府職司範圍較廣,屬官甚多。其中有符節令、尚書、中書謁者等為皇帝管符節或司筆劄文書;有考工室、尚方、佐弋、東西織室、左右司空之類手工業或工程機構;有太官、湯官、杸官太醫、鉤盾等專司皇帝飲膳、醫療和苑圃之官;有黃門、宦者、永巷等專管宮廷雜事及宦官、宮女之官,還設置拘執將相大臣的若盧獄官。
到了東漢,少府的職能、機構都發生很多變化。光武帝將少府收取山澤陂池之稅的權限轉移到大司農,省減了與此有關的一些屬官,從此國家財政與帝室財政混一不分。尚書和宦官的權勢越來越大,屬於這兩部分的機構便從少府中分離出來,由原來的職屬變為僅和少府保持一點隸屬關係的文屬。另外如監察官禦史中丞、侍禦史以及皇帝近臣的侍中、中常侍等,也隻是文屬少府。西漢時少府屬官設令、丞者達二十餘官,而東漢時僅設太醫、太官、守宮、上林苑四令、丞。少府權限大大地被縮小了,僅是經管皇帝服禦諸物和寶貨珍膳的一種機構。
此外,兩漢時皇後及太後的屬官,也有以少府為名的,如皇後有中少府,帝母有長樂少府,帝祖母有長信少府。又秦漢時郡中亦設小府或少府之官。這些都與中央的少府有所不同。
衛尉
秦漢統率衛士守衛宮禁之官,隋以後改掌軍器、儀仗等事。秦已有此官,始皇時有衛尉竭。漢景帝時一度改名中大夫令,後又恢複舊名。新莽時改為大衛,東漢時仍稱衛尉。
西漢時護衛宮殿者有郎衛和兵衛。光祿勳率郎官為郎衛,衛尉率衛士為兵衛。西漢時衛尉所部稱南軍。宮內設廬舍以駐紮衛士,衛士晝夜巡警,檢察門籍。衛尉主宮門和宮內,與主宮外的中尉相為表裏。西漢時皇帝居未央宮,守護未央宮是衛尉的職責,故有時也稱未央衛尉。皇後所居為長樂宮,設長樂衛尉。武帝時李廣為未央衛尉,程不識為長樂衛尉。長安城外的建章宮,距長安較遠的甘泉宮,也曾設有建章、甘泉兩衛尉。又設衛將軍居諸衛尉之上,如文帝時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宣帝時張安世為衛將軍,掌管兩宮衛尉及城門北軍兵。衛尉秩為中二千石,其副職為丞,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三令、丞。吏民若向皇帝上書,由公車司馬轉達。
東漢時無衛將軍,也不再每宮皆設衛尉。衛尉下設北宮、南宮衛士令,以分管南北宮,省去旅賁令。東漢初年,漢光武帝劉秀任命他的親信李通、銚期為衛尉,後來外戚馬廖、馬光、竇固、梁淑等人都擔任過這個職務。
魏晉以後,衛尉職掌漸生變化。從隋代起,改掌軍器、儀仗、帳幕之事,與漢製截然不同。南宋並入尚書省工部。元代一度依複衛尉,旋罷。明、清不設。
大司農
秦漢時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後逐漸演變為專掌國家倉廩或勸課農桑之官。本名治粟內史,漢景帝後元元年(前143),更名為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為大司農。新莽時稱羲和,後又改為納言,東漢時複稱大司農。從西漢到東漢,或簡稱為大農。多種租稅賦斂都由大司農收取,把收來的糧食、布帛輸送到國家諸倉貯存,貨幣則儲於都內。據記載,西漢時大司農每年從百姓賦斂所得達四十餘萬萬錢。凡百官俸祿、軍費和工程造作等用度,都由它支付。另外,它還管理一些官營的農業和手工業。分布於各地的官田,其中有些便由大司農派人耕種;官營的煮鹽和冶鐵也都歸大司農主管。武帝時設置平準、均輸,這類官府商業也歸大司農經管。
大司農秩為中二千石,下麵有兩丞。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淮、都內、籍田五令、丞,還有斡官、鐵市兩長、丞。郡國的都倉、農監、都水也屬大司農。
東漢時大司農下的屬官僅有太倉、平準、惠官三令、丞,其餘都被省減,或改隸於郡國。大司農成為單純的中央財政主管長官。
魏晉以後,大司農之權為度支尚書所奪,逐漸變成不管財政、會計,主要掌國家倉廩之官,稱司農卿。唐、宋沿襲。元代大司農又改掌勸課農桑、水利、救荒等事。明初廢。原國家倉廩諸事務,明、清全轉歸戶部各屬官管理。
仆射
魏晉南北朝至宋尚書省的長官。仆射起源較早,秦律中有仆射稱謂。漢代仆射是個廣泛的官號,自侍中、尚書、博士、謁者、郎以至於軍屯吏、騶、宰、水巷宮人皆有仆射。仆是“主管”的意思,古代重武,主射者掌事,故諸官之長稱仆射。後來隻有尚書仆射相承不改,至於宋代。其他仆射的名稱大都廢除。故魏晉南北朝至宋的仆射,專指尚書仆射而言。
尚書仆射為尚書令之副。尚書令闕,仆射便是尚書台(後稱省)的長官。漢武帝至元帝時,兼用士人與宦官為仆射,宣帝時,宦官弘恭為中尚書令,宦官石顯為仆射;元帝時石顯為令,牢梁為仆射。均專權用事。至成帝時,罷宦官專用士人,置尚書五人,以一人為仆射。仆射“掌授廩、假、錢、穀”。大約當時尚書的機構較為簡單,所以仆射主管具體事務較多。東漢時,尚書台稱為“中台”,主管全國機要政務,組織擴大,仆射與尚書令同為台中長官,與六曹尚書台合稱八座,台中具體事務遂移歸尚書左右丞及諸曹尚書侍郎。仆射初置一人,至漢獻帝建安四年(199)始分置左右仆射。自此以後,或二或一,置二人則分左右。左右仆射分領尚書諸曹,左仆射又有糾彈百官之權,權力大於右仆射。尚書令闕,則左右仆射為省主。魏晉以後,仆射已處於副相地位,號稱端副(尚書令稱端右)。例如東晉謝安、北魏李衝、北齊楊愔等都是以仆射分掌或專掌朝政。但自魏晉至南北朝,仆射之上還有錄尚書事、尚書令,至陳時,因其權重,此二職已基本不置,仆射的權力獨重。隋文帝時,廢錄尚書事,尚書令雖置而常缺。於是尚書左仆射成為朝廷首相。高熲為左仆射達十九年,楊素為右仆射,與高熲共掌朝政。楊素代高潁為左仆射後,隋文帝以其權重,對之疑忌,命他三五日至尚書省評論大事,表麵對他體恤和尊崇,實則削奪他的權力。隋煬帝時,楊素進位尚書令,實不問事;楊素死後,尚書令位闕。大業三年蘇威被罷官後,尚書仆射也不再補授。唐初,大抵繼承隋文帝時製度,尚書省置令而虛其位,仆射總領省事,與中書令、侍中同掌相權,而左仆射為首相。房玄齡為左仆射前後達二十年,號稱賢相。但唐太宗李世民也曾以仆射當求訪賢才為理由,命令尚書省細務悉由左右丞處理,有冤濫大故才呈報仆射,這就限製了仆射全麵綜理政務的權力。貞觀二十三年(649)唐高宗李治即位後,李籣為左仆射複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的稱號,自此,仆射人政事堂議事,就例加此號,表明仆射已不是當然宰相。中宗、睿宗時,還有不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也不參加議政的仆射,唐玄宗以後,仆射不再加此號。從此仆射就排除於宰相行列之外。
左右仆射在唐代曾數次改名,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為左右匡政;武後光宅元年(684)改為文昌左右相;玄宗開元元年(713)改為左右丞相;但不久都恢複原名。玄宗開元時期,仆射雖名為丞相,實際虛名無實。唐代後期常以仆射為節度、觀察等使的加官,用以表示其品秩的高下。於是仆射成為虛職,不但不是宰相,連尚書省本省事務也不過問。
五代至宋沿襲唐代後期之製。北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製,以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均為宰相。徽宗時又改宰相為太宰、少宰。欽宗靖康元年(1126)複名左右仆射,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又改名為左右丞相,此後,不再有仆射之名。
刺史
漢代中央派到地方的監察官。秦代曾設監郡禦史,或稱郡監。西漢初不再設置,文帝時複置監察禦史司察諸郡;十三年(前167),以禦史不奉法,多有失職,乃遣丞相史出刺諸郡並督監察禦史,故稱“刺史”。漢武帝劉徹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督察和控禦,於元封五年(前106)又創部刺史製,即除三輔、三河、弘農七郡外,全國被分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並州、交趾、朔方十三部,每部設刺史一人分管幾個郡國,稱部刺史或州刺史。
刺史的主要職務是督察諸侯王、郡守和地方豪強。宣帝、元帝時揚州、冀州刺史曾劾奏昌邑王及廣川王,刺史成為皇帝監視諸侯王動靜的耳目。據東漢人蔡質記述,刺史按照詔書所規定的六條行事。六條中的第一條是禁止豪強田宅逾製和以強淩弱;其他各條是禁郡守橫征暴斂、濫用刑罰、選舉舞弊、勾結豪強。刺史於每年秋冬到所屬郡國巡察,當時人稱為“行部”,刺史通過行部以了解下情,歲終則赴京師奏事。西漢時刺史對於有過錯的郡國守、相,多所奏免,重者還可置於死地。
刺史之秩僅六百石,而被督察的守、相為二千石,這是為了起到以卑臨尊的製約作用。刺史為監察官,最初無正式官屬,僅有從事之類的辦事人員,而且居無常所,後來才有固定的治所。在隸屬關係上,刺史受禦史中丞統轄。刺史職在司察,故法律不準許他們插手地方具體行政事努。但實際上刺史權力日益增大,西漢晚期,刺史可任命地方官吏和決斷刑獄,造成對守、相職權的侵越。為了使刺史的權位和其秩品相稱,成帝時改刺史為州牧,秩提高到二千石。後來雖一度仍改為刺史,但州牧之製基本上實行到西漢滅亡。
王莽當政,依《尚書》而設十二牧。東漢初循而未改。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公元42),改州牧為刺史,秩仍為六百石。和西漢一樣,全國分為十三部,所不同者是除去朔方而添入司隸校尉部。刺史總數由西漢的十三人降為十二人(見兩漢州部)。
漢光武帝劉秀不信任三公,授權刺史可獨自處理郡國事務,所以東漢時刺史權力較西漢時增大,如可以對守、相等躬行賞罰。原來刺史隻能督察守、相,而順帝時規定:幽、並、涼三州刺史督察範圍擴大至縣的丞、尉一級。東漢中期以後,刺史還常率領郡縣兵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活動。東漢晚期,刺史的監察作用日益消失,形成為淩駕於守、相之上的地方行政長官,靈帝中平五年(188),下令改刺史為州牧。不少地方的州牧變成擁兵自重的地方軍閥。
節度使
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因受職之時,朝廷賜旌節,故稱。
唐節度一詞出現甚早,意為節製調度。東漢安帝水初二年(108),梁懂受命主持西方軍事,為諸軍節度使。曹魏景元四年(263),魏軍伐蜀,由司馬昭指授節度。唐代也很早就用此語以明確指揮權限,如唐太宗李世民為秦王時,任陝東道大行台尚書令,蒲城河北諸道總管及東討諸府兵均受其節度,但尚未用作職銜。唐代節度使淵源於魏晉以來的持節都督。持節都督出征時是一軍統帥,屯駐時是軍區首腦,對所統將領及州郡長吏都有節製以至生殺之權。南北朝時,刺史大都加持節都督,轄區既狹,權任亦輕,北周及隋改稱總管。隋荊、益、並、揚四大總管轄數十州,事權很重,但隻管軍事。隋煬帝楊廣廢總管,唐初恢複,仍稱都督,而自貞觀以後,內地都督府並多省罷,惟軍事活動頻繁的地區尚存,以統州、縣、鎮戍。
鎮戍是經常性的防禦據點,比較分散,兵力單弱,故每遇戰事發生,必須由朝廷另行調發府兵、兵募,派遣大將統率出征或備禦。這些大將稱為行軍總管;規模較大的戰役,又設置珩軍元帥或行軍大總管統領諸總管。皂在唐初,已在軍事要地留駐部分征行軍隊,並每年派遣士兵輪番戍守。唐高宗、武後時期,突厥、吐蕃、契丹強盛,屢次入掠內地,戰事頻繁。為了加強防禦力量和改變臨時征調的困難,這類屯戍軍設置愈多,並逐漸製度化,形成有固定駐地和較大兵力的軍、鎮、守捉,各自置使。軍、鎮、守捉使是差遣的,還保留征行的組織。與此同時,行軍大總管也逐漸演變成統率諸軍、鎮、守捉的大軍區軍事長官,原來有“行軍”涵義的“道”,如蔥山道、交河道、枔山道,也演變為大軍區的道,如朔方道、隴右道等。於是長駐專任的節度使應時出現。高宗以後,由中央派出的行軍總管或經略大使,常受敕節度諸軍,因而漸獲諸軍節度大使的名稱,但還不是固定職銜。節度使成為固定職銜是從睿宗景雲二年(711)四月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開始的。至玄宗開元、天寶間,北方逐漸形成平盧、範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八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十鎮,始成為固定軍區,各有受其統屬之州、軍、鎮、城、守捉。節度使為差遣職名,例以所駐州都督、大都督長史或都護為其本官。受命時賜雙旌雙節,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大旗),威儀極盛。節度使例兼管內調度軍需之支度使及管理屯田之營田使。天寶後,又兼所在道監督州縣之采(探)訪使,集軍、民、財三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兩至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超過魏晉時期的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到天寶末釀成安史之亂。安史亂起,唐廷為了平叛,內地也相繼設置節鎮,增至二十餘道,不置節度使處亦置防禦使,防禦使不賜旌節,多以采訪使兼領。其後,采訪使改名觀察使,例兼都團練使或都防禦使,兼理軍民,成為地位略低於節度使的地方軍政長官。
節度使的僚佐有副使、支使、行軍司馬、判官、推官等,將校有押衙、虞候、兵馬使等。由於觀察使是采訪使的改名,故唐代後期節度使例兼所在道的觀察使。節度使的僚屬,都由節度使辟舉,然後上報朝廷批準。所統州縣長吏雖由中央任命,而實際則聽命於節鎮。遇刺史位闕,節鎮常遣上佐攝職,然後報請朝廷正授。地方財政收入分為上供、送使、留州三部分,送使部分常占最大份額,對朝廷保持獨立狀態之河北三鎮,甚至全無上供。內地節度使轄區雖是藩衛朝廷的軍鎮,但實際上往往對朝廷保持不同程度的離心狀態。
唐末農民戰爭爆發後,朝廷進一步失去對地方的控製,節度使林立,他們擁兵自雄,互相兼並。其中武力最強、在唐亡後建號稱帝者,先後有五代;其餘割據一方,立國改元(也有未改元者)自傳子孫者為十國。而五代十國境內之節度使亦多桀驁跋扈,節度使部下更多悍將驕卒,逐帥殺使之軍變事件不斷發生。
宋遼金宋初承五代舊規,節度使除本州府外,還統領一州或數州府,稱為支郡,轄區內的軍、政、財權,由節度使獨攬,實際上是個半獨立的小王國。
宋大祖趙匡胤、宋太宗趙炅采取各種政策,削弱節度使的軍、政、財權,以加強中央集權。乾德三年(965),令各地賦稅收入除日常軍費所需外,全部運送中央,剝奪了節度使擅自處理地方賦稅的財權。同年還命令諸州府選送精兵給中央,削弱了地方的兵權。宋太祖在平定湖南時,便命令湖南各州府直屬中央,不再隸屬於節度使。太宗又於太平興國二年(977)詔令所有節度使屬下的支郡都直屬中央,節度使所領隻是一州府,宋政府又以朝臣出任知州、知府。此後,節度使一般不赴本州府治理政事,而成為一種榮譽性的虛銜,授予宗室、外戚、少數民族首領和文武大臣,對武將更是晉升的“極致”,多者可帶兩三鎮節度使,禮遇優厚。而節度使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令等虛銜,或宰相罷官到地方上帶節度使虛銜,謂之使相,尤為榮耀。
遼、金分別於大州或節鎮諸州置節度使,掌管軍民兩政。此外,遼聖宗耶律隆緒亦將統領上京、中京地區契丹及奚族的五十一部首領令隱改稱節度使。金於胡裏改等路亦設節度使,管轄部族事務。元代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