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謀進期:強在弱中取,進在退中求(3)(1 / 3)

三、學會在妥協中保全自己

不管發生在生活中哪一領域的爭鬥,都有很多種解決方式,“妥協”就是其中的一種,即主動降低條件和要求,表現在主觀上的高姿態及行為上的低姿態。

“妥協”是當事者雙方或多方在某種不得已的條件下做出的退讓決定。在解決問題上,它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在沒有更好的方法出現之前,它卻是行之有效的選擇,因為它有不少好處:可以避免時間、精力等“資源”的更大浪費。在“勝利”不可得,而“資源”消耗殆盡日漸成為可能時,妥協可以立即停止消耗,使自己有喘息、整補的機會。也許你會認為,強者不需要妥協,因為他實力雄厚,不怕消耗。理論上是這樣,但問題是,當弱者以飛蛾撲火之勢咬住你時,強者縱然得勝,也是“慘勝”,所以,強者在某些狀況下也需要妥協。

曾國藩經常給弟弟們講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家人,一天,家中的老翁請來了一位貴客,準備留這位貴客在家吃飯。一大清早,老翁就叫兒子到市場上去買菜。但是,時間已近中午,兒子還沒有把菜買回來,老翁很著急,就到窗口去看,隻見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在一條田埂上,兒子正挑著菜擔子與一個挑著京貨擔子的人麵對麵地站著,互不相讓,阻在那裏了。

看到這種情況,老翁急忙出門,趕上前去婉言說道:“老哥,我家中有客,待此具餐。請你往水田裏稍避一步,待他過來,你老哥也可過去,豈不是兩便嗎?”那個人說道:“你叫我下水,怎麼他下不得呢?”老翁說:“我兒子個子矮,要是下到水裏,擔子裏的菜就被水浸濕了。你老哥個子高,下到水裏也碰不到水。因為這個理由,我才請你讓一下。”那人說:“你兒子的擔子裏不過是些蔬菜果品,就是浸了水也可以將就著吃。我的擔子裏全是京廣貴貨,萬一沾上一點水,就不值錢了。我的擔子比你兒子的擔子貴重,怎麼叫我讓路呢?”

老翁想,與其在這裏浪費時間勸告,還不如主動示弱,便說:“來,來,這麼辦吧:我下到水田裏去,你再將貨擔交付我,我頂在頭上。請你空身從我兒旁邊過去,我再將擔子奉還。怎麼樣?”並且當即低下身子解襪脫履。那個人見老翁如此,反而覺得不好意思,說道:“既然你都讓步了,我也沒有道理占強。幹脆我下田吧。”

結果,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兩不耽誤,老翁在妥協中贏得了主動,贏得了時間。

曾國藩之所以老生常談,自有他的道理,他是想通過這個故事告訴弟弟們:妥協,可以贏得扭轉不利形勢的機會。對方提出妥協,表示他有力不從心之處,他也需要喘息,說不定他是要放棄這場“戰爭”;如果是你提出,而他也願意接受,並且同意你所提出的條件,表示他也無心或無力繼續這場“戰爭”,否則他是不大可能放棄勝利的果實的。因此妥協可創造“和平”的時間和空間,而你便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引導“敵我”態勢的轉變。

妥協,可以維持自己最起碼的“存在”條件。妥協常有附帶條件,如果你是弱者,並且主動提出妥協,那麼雖然可能要付出相當的代價,但卻換得了“存在”。存在便是“留得青山在”,沒有存在,就沒有明天,沒有未來。也許這種附帶條件的妥協對你不公平,讓你感到屈辱,但用屈辱換得存在,換得希望,相信也是值得的。

“妥協”有時候會被認為是屈服、軟弱的“投降”動作,實際上並非如此,妥協其實是非常務實、通權達變的生存智慧。凡是生活中的智者,都懂得在恰當的時機接受別人的妥協,或向別人提出妥協,畢竟人要生存,靠的是理性而不是意氣。不過,“妥協”要看具體情況。要看你的大目標何在。也就是說,你不必把精力浪費在無益的爭鬥上,能妥協就妥協,不能妥協,放棄戰鬥也無不可。但若你爭的本就是大目標,那麼絕不可輕易妥協。

一言以蔽之,妥協可以避免矛盾雙方的激化,避免兩敗俱傷;妥協可以改變現況,轉危為安。它是戰術,也是韜光養晦、尋求生存的大謀略。

1.低調屈從,忍辱示弱

有一種瓢蟲,當你用手碰它時,它就停止不動,連腳都縮了起來,任憑你怎麼撥弄它,它就像死了一樣不動,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後,它又開始走動了——這就是“詐死”!

有一種鳥,在它孵卵時期,若有外敵入侵,它會先佯裝與外敵搏鬥,用翅膀撲了幾回後,便假裝受傷,跌跌撞撞地“敗走”。外敵受到這個動作的吸引,就會過去追逐這隻“敗鳥”,等外敵遠離鳥巢,“敗鳥”立刻快速逃走,於是使巢中的卵獲得保全——這就是“裝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