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律師確實犯了一個“比別人正確的錯誤”。在指出別人錯了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用若無其事的方式提醒別人。
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記了的。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是錯誤的話,你這樣說不更好嗎?“唔,我倒有另外一種想法,但也許不對,我常常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得到糾正。”
這將會收到神奇的效果。無論什麼場合,試問,誰會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呢?
羅賓森教授在《下決心的過程》一書中說過一段富有啟示性的話:
人,有時會很自然地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他錯了,他就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人,有時也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他的想法,那反而會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想法。不是那些想法本身多麼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羅賓森教授所說的“人”確實是這樣,包括我自己在內。不久以前,我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為我布置一些窗簾。等到賬單送來後,我大吃一驚:費用遠遠超過了我所預計的。過了幾天,一位朋友來看我,問起窗簾的價格,我告訴他以後,他說:“什麼?這太過分了!他占了你的便宜了!你怎麼會上當的呢?”
我吃虧了嗎?是的,他說的是實話。可是沒有人肯聽別人否定自己判斷力的實話。作為一個凡人,我開始為自己辯護了。我說:“好貨總有好貨的價錢,你不能以便宜的價錢買到高質量的東西。”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來拜訪。他讚揚那些窗簾,表現得很有興趣,說他要是負擔得起的話,也希望在家裏布置上這樣的窗簾。我的反應完全不一樣了,我說:“說實話,價錢太高了,我也負擔不起。我後悔定了這些窗簾。”
我甚至為自己的坦白直率而自豪起來。
可見,如果對方處理得巧妙而且和善可親,我們也會承認自己的錯誤。但是,如果把難以下咽的事實硬塞進我們的“嘴裏”,結果就適得其反了。
如果你還想知道一些有關為人處世、控製自己、加快人格成熟的知識的話,不妨看看本傑明·富蘭克林的自傳。他在自傳中說:
我立下一條規矩,決不正麵反對別人的意思,也不讓自己武斷。
我甚至不準自己表達文字上或語言上過分肯定的意見。我決不用“當然”、“無疑”這類詞,而是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象”。
當有人向我陳述一件我不以為然的事情時,我決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錯誤;我會在回答的時候,表示在某些條件和情況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目前來看好像稍有不同。
我很快就看見了收獲。凡是我參與的談話,氣氛變得融洽多了。我以謙虛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人接受,衝突也減少了。
我最初這麼做時,確實感到困難,但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習慣。也許,50年來,沒有人再聽到我講過太武斷的話。這種習慣,使我提交的新法案能夠得到同胞的重視。盡管我不善辭令,更談不上雄辯,遣詞用字也很遲鈍,有時還會說錯話,但一般來說,我的意見還是得到了廣泛的支持。
其實,富蘭克林在這裏並沒有提出什麼新的觀念,這隻不過顯示了他人格成熟的重要標誌:寬容、忍讓、和善。
如果你聰明,就汪要告訴別人,你比他聰明。沒有人願意別人說自己是笨蛋,也絕不會承認這樣的言辭。如果你要的是相處愉快,合作成功,那麼你獲得一點點言語上的優越感,對你的目標沒有絲毫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