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服喪期為三個月,喪服用輕細如絲的麻布製作。服喪範圍:女婿為嶽父母、外甥為舅舅、兒子為乳母等。
居喪期間,除服飾以外,對不同喪服等級在飲食、居處、哭泣、言語等方麵也有詳細規定。這一整套繁複的喪服製度完全是按照封建禮教的親親、尊尊、名、出入、長幼、從服等來製定的。“親親”是按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決定喪服輕重;“尊尊”是依據身份地位的尊卑高下決定喪服的輕重;“名”即名分,特指為婦人所服之服;“出入”指女子出嫁前後的喪服輕重有所不同;“長幼”是依照年齡大小來決定服喪的輕重;“從服”指本人依從某一種社會關係如姻親關係而確定服喪等級的原則。
“五服”製體現了中國傳統社會中極為複雜的親屬關係網絡和嚴格的等級製度,經過中國曆代封建統治者的大力提倡與推廣,無論對上層社會還是民間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隻是與官方喪禮相比,民間的喪服製度有所簡化,且各地有所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政府始終倡導移風易俗,喪禮、喪儀都大大簡化,現代社會中親友們為亡人戴孝大多已簡化為戴黑紗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