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四歲半,長得虎頭虎腦,聰明可愛。
你喜歡刀槍劍棍、摸爬滾打,會一套模仿和自編相結合的猴拳,練起來嚴肅認真,有模有樣,讓人忍俊不禁。你媽媽因為你喜歡拳腳,給你理了個“成龍頭”,頭發齊整整一圈,圍在額前,從此不叫你的小名,改口叫你小夥子。不過你太小,拳腳沒有四兩不說,說起話來也嗲聲嗲氣,人多的時候,知道禮貌是彼此間應有的尊重,嘴裏甜甜地叫個不停,所以又常常被人當成了丫頭,讓我和你媽媽快樂無比。
你至今為止不會係鞋帶,不會洗自己的小手絹,不會在上過衛生間之後把內衣掖進褲子裏,不會把自己的玩具和圖書收拾整齊,所以我一直隻是把你當成我的兒子,當成我還沒有長大的兒子。
幾天前,我在書桌前寫我的小說,你媽媽在一旁教你練鋼琴。你心野,一會兒看看窗外不時掠過的鴿陣,一會兒玩玩你媽媽的長發,一會兒說頭疼肚子疼犯困要睡覺,就是不專心彈你的《小漢斯》。
你媽媽生氣了,對你說:“你要再不好好練琴,周末就不許你回奶奶家去。”
你不服氣,跑來向我告狀,說媽媽不許你回奶奶家。
我當時正在寫一篇小說。我正寫到兩個大人之間鬧矛盾。我順著思緒說:“你別告狀,你不好好幹你的活兒,我也不許你回你奶奶家。”
你聽了那話後,好半天沒動靜,然後你就站在那裏,開始流淚。
你抽搭著說:“媽媽,我很傷心。”
你媽媽問:“你為什麼傷心?”
你說:“我想回奶奶家。你和爸爸都不許我回奶奶家。你們強迫你們的孩子。你們還是爸爸媽媽呢。”
你的那番話我聽見了。我心裏猛地一震,當時就愣在那裏,好長一段時間,我無法下筆去寫小說中那一對成年人之間的芥蒂。
我發現,我是做錯了什麼。
細想起來,你一向是有自己的主張的。這些主張中,最為常見的,是在節令或者時間不合適的時候做你想做的事情。比如冬天的傍晚,屋外刮著大北風,你鬧著要出去堆雪人,而這個時候你正患著感冒;帶你去堆雪人,你卻異想天開地要嚐一嚐屋簷下的冰淩,而我卻擔心那晶瑩透明的東西其實不幹淨;外麵正下著大雨,你想出去踩水玩,而且是不穿雨鞋不打雨傘去踩,還要抱上你的布絨狗;晚上洗過臉腳上床躺下,故事聽過了,晚安道過了,眼睛也閉上了,突然想著要爬起來去看看電視櫃後有沒有躲著藍精靈;大人們正在看一場精彩的直播球賽,球賽離終場還有十分鍾了,你卻突然走過來關掉電視,你說星球艦隊正從我們頭頂飛過,電視的吵鬧會幹擾他們的飛行……
想要做這些事和做著這些事,你的主張絕對是自我的、獨立的,有時候甚至帶著狡辯,讓智力和經曆比你千百倍複雜的大人無所適從。
有一次,家裏準備吃飯,你進進出出,忙裏忙外,把板凳搬來搬去,把筷子分來分去,讓人不得安寧。
我對你說:“你快坐下吃飯,吃了飯再玩。”
你說:“我不是玩,我是幫你做事。”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說:“好,我謝謝你了,可我想告訴你,你現在最大的幫忙是坐下來,好好吃飯,你把飯盡快吃完就是幫了我最大的忙了。”
我以為我的智力遠遠勝過一個四歲半的孩子。我以為這會難住你。誰知你看著我,十分認真地對我說:“我現在幫你最小的忙,等我幫完最小的忙我再幫你最大的忙,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