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電視綜藝晚會節目編導(1)(1 / 3)

第一節電視綜藝節目的類型與結構形式

一、電視綜藝節目的類型

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和界定標準,綜藝節目可以有許多不同的類型。按照播出方式的不同,有錄播綜藝晚會和直播綜藝晚會之分:

錄播綜藝晚會——即先錄後播的綜藝晚會。把準備就緒的綜藝晚會提前錄像,然後經過後期的編輯、製作、合成,諸如外拍資料的插入(包括廣告)、特技的運用、字幕的添加等加工處理,根據確定的晚會長度要求,安排在既定的時間內播出。錄播的綜藝晚會可以彌補或刪除錄像過程中出現的差錯,並充分運用特技手段精心進行後期加工和包裝。

直播綜藝晚會——把準備就緒的綜藝晚會根據排定的播出時間,直接錄製播出。即在錄像的同時,節目便已被同步播出,在“第一時間”與觀眾見麵。

直播的綜藝晚會不存在“後期”問題,現場感較強,容易“造勢”。它要求各環節必須充分準備,精心組織,精心實施,確保準點播出,萬無一失。直播晚會中出現的紕漏和差錯,也將“原生態”地暴露無遺,不像錄播那樣,可以“後期”加以彌補。另外,超時問題也是直播晚會的痼疾,有時直播中不得不刪減壓縮後麵的內容。

按照是否進入固定欄目,綜藝晚會可以區分為:

欄目化綜藝晚會——在專有的固定欄目內播出的綜藝晚會,它的欄目長度是固定的,播出時間也是固定的。從中央電視台到省、市地方台,都有一批這類欄目化播出的綜藝晚會。如中央台的《綜藝大觀》、《正大綜藝》、《曲苑雜壇》等,地方台的《梨園春》(河南台)、《蘿卜白菜》(河南台)、《星光50》(山東台)、《開心100》(福建東南台),這類欄目不論直播或錄播,都有比較穩定的欄目形象,影響較大,受眾廣泛,大多是各台的名牌欄目。

非欄目化綜藝晚會——也即不進入正常綜藝欄目,而是編導錄製後另行安排播出的綜藝晚會。它的播出時間和長度均不固定。這類綜藝晚會多為指令性的時政晚會或行業晚會。

按照綜藝晚會的特點,大體可以分為:

節慶晚會——為節目或重大活動慶典以及重要紀念日而準備的晚會。如圍繞每年的“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中秋節、老人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等所做的綜藝晚會;為香港回歸、澳門回歸等所做的慶典晚會;為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改革開放30周年而做的紀念晚會等。

主題晚會——又稱專題性綜藝晚會。即有著較為單一的鮮明的專門主題表達,而非多主題並存的晚會。前述重大活動的慶典晚會、重要紀念日晚會以及行業宣傳晚會(如“3·15消費者維權日晚會”、“環保日晚會”)等,大多圍繞某一既定主題展開,因此也稱主題晚會。

行業晚會——宣傳行業特點、展示行業形象、普及行業法規、宣傳行業重大活動的晚會。這類晚會不論長短,從內容到形式,有著突出的行業化宣傳色彩和商業炒作成分,“三句話不離本行”是其基本追求和特點。這種晚會往往由行業承擔全部或大部分製作費用。總體上來看,藝術水準相對難把握一些。

上述電視綜藝節目的分類,隻是大而言之,是從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標準試作的劃分。實際上各地在實踐中創辦的不少綜藝節目,都各有千秋,很難簡單地將它們歸屬為哪種類型。

二、綜藝晚會節目的結構形式

綜藝晚會節目的結構,指的是以各種手段或方式,將豐富多樣、色彩各異的節目有機地貫穿連接起來。時下晚會創作者的傾向是,重節目而輕結構。

在策劃、創意和實施中,編導注重的是節目的選擇和編排,至於對晚會整體結構與節目的藝術整合、有序搭建以及如何實行“貫穿”,則較少顧及。但結構問題畢竟是回避不了的,任何一台綜藝晚會事實上都有一個結構樣式問題。

(一)串聯式結構

這是綜藝晚會最早采用的一種結構方式。即主持人通過撰稿人寫就的串聯詞,將不同題材、體裁、內容、風格的節目連接起來,形成一台完整的節目體係。這種結構猶如穿針引線,上掛下連,雖失之於簡單,卻能通過串聯詞承上啟下,連貫一氣,具有一定的結構效力。因為每個節目間都有“話”要說,主持人頻繁上場,故而還能為演員贏得少許休息時間和場景轉換時間。但這種結構方式也遭致一些批評。主要原因是:綜藝節目在藝術上呈多元態勢,單一的串聯難免力不從心,結構能力有限。盡管如此,由於曆史的原因,操作起來駕輕就熟,串聯式結構在各地並不減少的晚會中,仍在被廣泛地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