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入獄(2 / 2)

等把田倩送回去時,正巧碰到哥哥季禽正在和呂婆對話,

心中理虧的蹠假裝沒有看到哥哥,轉身就準備走。

剛轉身還沒開始走呢,身後就傳來:

“季雄,我倆一起走。”

他倆走的這一路上呀,蹠的心裏可尷尬透了。

獲一直默不作聲,蹠隻能邊走邊吹起口哨,掩飾自己的尷尬。

獲聽蹠吹起了口哨,瞥了他一眼,終於是開口說話:

“事情你弄清楚了嗎?”

蹠的臉唰的一下紅了,他沒有推卸,坦蕩的回答道:

“嗯,弄清楚了。我今天做了一回惡人。”

獲沉默了一會兒,說道:

“按法來說,你做得挺好的。”

獲說的“法”蹠心裏根本就不懂,蹠打心底的就是覺得自己做錯了,是個惡人。

接著獲開始把他所知道的都告訴了蹠。

那青年姓吉,名伯常。

是已被滅國的逼陽國人。

逼陽國還健在時,位於魯宋等十三個國家的交界處,對於各國來說都是個絕佳的戰略要地。

逼陽國女子也普遍長得膚白貌美,所以被諸多大國視為一塊寶地。

這逼陽國人雖國小人少,但民風強悍。卻誓死不接受任何投降詔安。

硬是以一小國之力,頂住十三個國家多次的聯合攻打。

可最後依舊沒能頂住各國侵略….

當時還年幼的吉伯常和她妹妹吉嵐便是被擄來奴隸。

她妹妹長得也是膚白貌美,並不亞於田倩,甚至更為清秀,呂婆也是見其長得標致重金買了下來,想著日後撈上一筆。

哥哥則被其他人買走,吉伯常這人身上帶著一股逼陽國人的狠勁兒,倔得跟牛一樣。

被轉賣過好幾次,沒少挨之前的主人打。

吉伯常一年前被鐵春買去後,來找過呂婆。

詢問多少銀兩能贖回妹妹,呂婆胡亂和他說了個兩刀幣就行。

在呂婆的腦子,一個奴隸要是真能存下兩刀幣,最少大半輩子過去了。

(春秋時期一刀幣能買三十斤粟加十斤鹽)

沒想到這吉伯常短短一年內居然湊齊了,

這日正要去贖回妹妹呢,被告知妹妹已被費邑一戶大戶人家以十刀幣的價格訂了,還收取了定金。

吉伯常得知後怒火中燒,想去強行帶走妹妹,就發生了今日的事。

事後雖然呂婆不再追究,

但就是因為吉伯常當時拿出的短刀做工精良,一看就價格不菲。

極其貪財的縣太爺還想訛詐上一筆。

不僅沒收了短刀,還要讓吉伯常以二刀幣的價格賠償,賠他鬧事傷人、強搶他人財產之罪,要杖刑四十。

按法來說其實隻要呂婆不再追究,可不判其刑法的。可誰讓這縣太爺是“父母官”呢。

這吉伯常倔得像牛一樣,根本不肯妥協。

普通人,要杖刑四十的,不死也搭半條命..

說到這話季禽歎了一口歎息,

說了一句:

“蹠,哥不要求你有一帆作為。隻要你遵守規矩,別犯法就行。”

最後的這句話,蹠聽得有點蒙。

獲最後說的這番話,隻是想給弟弟一些警示作用。讓他做任何事都要有規矩。

蹠立馬停下了腳步,有些不樂意了,

“你什麼意思,哥?我沒聽懂?!你的意思是吉伯常做錯了?”

獲也跟著停了下來,認真嚴肅的看著蹠。

“是的,呂婆不追究了而已。但吉伯常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什麼事都沒有。”

蹠的腦子裏,從來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隻講究從心,而不是什麼腐朽的規則。

“你得什麼病了你!那他妹妹怎麼辦?!”

但是獲也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回複道:

“那他可想其他的辦法!他妹妹是奴隸,按法來講屬於別人!”

蹠聽完可是氣壞了,他此時真想變回兒時,狠揍他哥哥一頓。

“我看你真是得了什麼大病!!還好我們娘沒把我們生成奴隸!!自己走把你!!”

蹠氣得頭也不回就往反方向走去。

蹠走著走著,一個想法萌然而生..

他要自己解決這一切…

承擔起他心中的正義…

這兩兄弟的人生,也像他倆此時走的路一樣,往著不同的兩個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