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這句話,董子似乎是相信人性有善有惡。因為“天”有陰、陽二氣,人從“天”那兒獲得生命,所以人性之中也有陰、陽,人性的陰、陽就是貪、仁。這顯然是受荀子“性惡”論的影響。任何人性論都需要解釋清楚:為什麼人會做壞事或錯事?孟子認為人人都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人性本善。之所以有人會做壞事或錯事,是因為放逐本心而不知求的緣故。人為何會放逐本心而不知求?孟子沒有明確說明,但其意已明。人人都有惻隱之心,隻是人的秉賦有厚有薄,惻隱之心便有過有不及,過不及便是惡。墨子兼愛無我是過,楊氏隻愛己身是不及;父母溺愛孩子是過,醫生見死不救是不及。即便惻隱之心有過與不及,但過不及之中自有主宰埋沒不得,這便是人之善性。打個比方說,商品的價格總是隨著市場供給時高時低,但商品價格波動總是圍繞著商品價值而進行的。商品的價值始終是商品價格的主宰。人所能做的就是求其“放心”。到荀子,認定人性本惡。“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荀子·性惡》。因為人性本惡,所以需要靠禮教來改造。董子說人有“貪仁之性”,應是有限度地對荀子“性惡”論的吸收。董子以陰陽來議論人性,對宋明理學的人性論有啟示作用。宋明理學家將人性分為“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與董子將人性分為陰陽、貪仁有相似之處。將“仁”與“貪”相對,最早出現在《禮記·禮運》:“故用人之知去其詐,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貪。”說人性中有貪有仁,是從人的生命體驗中得來。一方麵,任何生命機體,植物也好,動物也好,都會本能地向自然界索取養分,以保證自身生命的存在。人也如其他生物一樣,如果不能維持正常的生命所需,連生命都無法保全,自然就談不上其他。正如盧梭所言:“人性首要的法則,是維護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關懷,是對於其自身所應有的關懷。另一方麵,人又不同一般生物,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人天生具有同情心。當人的同情心發動之時,也就無私地將自我融入同情對象之中。叔本華說:“同情是人的意識中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它最初源於並直接存在於人性本身。人的這種雙重性--從外界索取給養和向外界奉獻同情--都是人天生具有的,本身是超道德超善惡的。但從維係人類集體大生命出發,人們將人本有的兩種屬性名之曰“貪”與“仁”,將由此人性引發的行為區分為“惡”與“善”。性惡論和性善論似乎都可以在人生命中找到原始根據。荀子看到人與動物性相同的一麵,主張性惡論,要求人們化性起偽;孟子看到人與動物相異的一麵,主張“性善”論,要求人們擴充善性。兩者都是要完善人格。董子試圖整合孟、荀的人性論。與此相應,董子還從人性中分出“性”與“情”。《漢書·董仲舒傳》曰:
質樸之謂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謂情,情非度製不節。
《春秋繁露·天地施》曰:
“變謂之情,雖持異物,性亦然者,故曰內也。變變之變,謂之外。故雖以情,然不為性說。
這裏說出“性”與“情”的關係:一、性在內,是人的內在本質;情在外,是人的外在欲望;二、情是性的外在表現,性是情的內在根據;三、情可以隨具體環境的變化而變,而性卻是“亦然”;四、情雖是由性而出,但已不是性,“不為性說”。由此可以看出,董子有主張性善情惡的傾向。與宋明理學比較,董子論性情比較粗淺,但其人性論史上的意義不應抹殺。由上分析可知,董子的人性論是對孟、荀人性思想的繼承與發展,並創造性地將“天”、“陰陽”、“情”、“欲”等觀念帶入人性論的論域。在先秦原始儒學和宋明新儒學之間,董子的人性論實際上是一座橋梁。董氏的人性論是與其教化理論相配套的,《春秋繁露·實性》曰:“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