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大荒北經(2)(3 / 3)

最後我們來看一下《山經》和《海經》的差異。

梁渠之山,有鳥焉,其狀如誇父,四翼、一目、犬尾,名曰囂,其音如鵲,食之已腹痛,可以止衕。

山,有獸焉,其狀如誇父而彘毛,其音如呼,見則天下大水。

誇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化為鄧林。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載天。有人珥兩黃蛇,把兩黃蛇,名曰誇父。後土生信,信生誇父。誇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於禺穀。將飲河而不足也,將走大澤,未至,死於此。應龍已殺蚩尤,又殺誇父,乃去南方處之,故南方多雨。

看了這些話可能嚇了一跳,因為前後矛盾,《北山經》和《東山經》是比較樸實和簡陋的,並沒有把“誇父”神化,隻不過稍微提及了一下,與常見動物無異;但是《海外北經》、《大荒北經》則比較神化誇父,而且記載實在有嫌詳細豐滿,並且不可思議,這和《山經》作者的觀念是格格不入的,由此可見《山經》與《海經》的作者不是一個人。《山經》在盡力地描述山水金玉、動物植物形象及用途,祭祀方法及山神。《海經》則徹底放棄了對地理、礦產、動植物、祭祀方法的描述。它的敘事方式類似於記載掌故、佚文一般,再也沒有實用的態度了,如“羽民國在其東南,其為人長,身生羽。一曰在比翼鳥東南,其為人長頰。”(《海外南經》)再如“雷澤中有雷神,龍首而人頭,鼓其腹。在吳西。”(《海內東經》)諸如此類,這種神化的描述,使得整部《山海經》的可信性大大下降了,但是我們不妨拋開那些故意神化的詞語,直接探求那個年代的真實。

綜上所述,《五藏山經》對於鳥獸的描述基本上是真實的,但是由於詞彙的缺乏,造成了大量的拚湊概念,“鴟目蛇尾”、“人舌能言”、“人麵魚身”、“一首十身”,諸如此類,都是可以理解的。舉一個例子,一個人身上長了些類似鱗片的東西(這不是不可能的事件),你來描述這個人,你最需要的詞語是“鱗片”,但是你不能用這詞(那時候還沒有產生這個詞,或者這個詞還不普及),你隻好用已知的動物來類比,你可能選擇“龍”“魚”“蛇”這些有鱗片的動物,所以你的答案不外乎“人首龍身”、“人首魚身”、“人首蛇身”,《山海經》中的類比大多是這樣產生的,隻因為一個詞語“鱗片”,你就把一個稍有點奇怪的人描述成了古怪的動物。而且我們發現“三首”、“九頭”、“九尾”、“四首十六足”這些非常莫名其妙的動物,我們身邊就可以製造,其中環境汙染導致的基因突變可以產生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動物,如果政府開放禁令,生物學家打亂基因重組,幾乎可以產生任何古怪的動物。至於“六足四翼”、“一足”這類的怪異多是初民概念不清或者觀察不仔細造成的,那更談不上荒誕。

當然,也有一些怪獸是我們無法解釋的,這些無需避諱,例如,《南山經》中記載了一種水中獸,狀如雕,有角,食人,是為蠱雕。我的生物學記憶中沒有有角的動物吃人。比如說非洲野牛,異常凶猛,能撕碎獅子,但它是吃草的。講個故事吧,法國18世紀有個古生物學家叫居維葉,一天晚上,月光滿地,居維葉在睡覺,一個學生裝扮成有蹄有角的動物發出怪叫來嚇唬他,居維葉看了一眼說:“你有角有蹄子,你是吃草的。”說完了又接著睡。這樣的怪獸我們就很難解釋,隻能暫且存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