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達孝(2)(1 / 2)

夫妻關係,是家庭關係的核心。如果夫妻關係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家庭的其他關係。夫妻不和,往往導致婆媳之間不和。那麼該如何對待和處理夫妻關係呢?當然你首先得承認自己是愛他(她)的,如果談不上愛他(她),也就不可能關心、體貼對方。雖然現在不是要求“舉案齊眉”的封建時代,但夫妻之間最起碼的禮節還是必要的。另外,不要太過於苛求對方的愛,因為愛情是脆弱的敏感的,你越苛求,愛就越稀少;在家庭中,你創造的愛越多,你獲得的愛也就越多;你越是吝嗇你的愛,當然你獲得的愛就越少。

夫妻之間之所以會離婚,就是因為雙方的矛盾已經到了無法解決的地步。那到底是誰讓矛盾嚴重到這個地步的呢?這是兩個人的錯。一般情況下,離婚之前,夫妻之間會有一段“冷戰”期,這個時候,如果其中有一方能暫時放下自己的觀念和獨立性,耐心地與他(她)好好談談,如果確實沒有任何可挽回的餘地,或對方根本不領情,那婚姻也就到了該結束的時候了,你也就沒有必要再強求了。

另外不管是夫妻矛盾、婆媳矛盾還是兄弟矛盾,還有一個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荀子所講的:“無宿問”,說的就是當天的矛盾,當天解決,不要等它過夜。如果都能平心靜氣地坐下來,將各自的觀點說出來,大家在一起共同商量、討論不是很好嗎,沒有必要弄得“反目成仇”,非要爭個你死我活。隻要做到這一點,夫妻之間也好,婆媳、兄弟之間也罷,都會珍惜和理解對方的觀點,那矛盾也就漸漸化解了。

解決家庭矛盾,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應該以“和”為出發點,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孟子這樣說:“我愛別人,別人卻不親近我,自己要反躬自省,自己的仁愛是否有不到的地方;我以禮待別人,別人卻不理睬我,自己要反躬自省,自己的禮儀是不是不周到。”如果家庭成員都以“仁愛”為先,“禮儀”為重,那又怎麼會有矛盾呢?

不孝之人,不可重任

現在的社會越來越認識到“孝”之於人的重要意義,越來越強調對“孝”的崇尚和認可,不少企業更是公開把“孝”作為選人用人的重要條件。

2007年3月,在北京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在審議、討論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應該包括感恩教育,諸如“孝敬父母”、“記取他人對自己的奉獻”、“了解自己對社會的責任”等。

孔子在《論語·學而》篇中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這一句主要是孔子對為人的一般要求,意思是說作為人子,進家要孝順父母,出外要順從兄長,言語要謹慎而守信,博愛大眾而且親愛人類。一個心懷感恩的人,會向一切於己有恩之人感恩。

《論語·學而》篇還說:“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也。”是說孝順父母、友愛兄弟是一切道德的基礎。做人首先要懂得孝順父母、尊敬長輩,其次才是讀書認知。孔子在此已說得很清楚,做人先要有孝敬父母的自發意識,然後才談得上其他。

在我國,孝的觀念源遠流長,甲骨文中就出現了“孝”字,這也就是說,在公元前11世紀以前,華夏先民就已經有了孝的觀念。春秋時期的孔子是一位全麵係統地論述孝道的人,在《論語》中,有關“孝悌”的章節達16處之多,足以見得孝悌觀念在儒家學說中的地位。在孔子看來,一個沒有孝悌觀念的人,其本質是不善良的、自私的,這樣的人,是沒有社會責任感的,是極可能為滿足自己的私欲、惡欲而犯上作亂,破壞人倫和社會秩序的。

不孝不悌之人,通常有著個性上的缺陷,而且這種缺陷會給工作帶來障礙,給企業帶來隱患。如果為人子女不能體會父母無以為報的恩德,不能孝敬父母,這個人就更不可能愛領導,尊敬上級;愛企業,與企業共發展;愛同事,尊重他人,與同事友好相處,真誠合作。

現在許多企業招人、用人往往隻考慮能力、學識,極少去看其是否具有孝心。其實,作為領導,選用人才時,除考核其能力、成績外,還應加上一個“孝”的考核。現行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就把孝道納入其中,是對於德的標準的一個具體化。

2005年7月5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甘肅省一家民營企業的招聘廣告,內容是:“高薪誠聘集團公司副總經理1名,45歲以下,本科以上或相當於本科學曆的自學成才者。品行端正,孝敬父母……”

廣告中“孝敬父母”的條件引發了社會的爭論,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如果一個人連對父母的孝心都不能盡到,家庭關係都不能處理好,又怎麼能管好企業,處理好與客戶的關係呢?”該公司負責此次招聘的陸先生這樣解釋他們的招聘條件。該公司一位孫姓員工說,孝敬父母的人往往工作責任心強,同事關係處理得好,所以孝敬父母幾乎成了公司用人的首要標準。“公司有規定,凡是不孝敬父母的者,一概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