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技巧怎樣對待有危險性的事物(1 / 1)

父母愛孩子總是無微不至。看見孩子拿了小刀削鉛筆,就怕孩子削了手指,於是馬上搶了過來,替兒女削。孩子拿針縫一下脫落了的扣子,母親也會怕女兒刺了手指,而要搶過來代勞。他們的這種行為實際上是在害了孩子。一方麵,削鉛筆。釘扣子不一定會削手或刺破手。這是誇大了事物的危險性。另一方麵,更重要的是剝奪了孩子自己體驗危險,並蘊育出避免危險的智慧的可能性和機會,更不要說使孩子失去了學習勞動的機會。

危險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到處存在的。人要生存下去,就要學會避免或戰勝它。人類的曆史也就是由同無數的冒險鬥爭並戰勝危險的曆史。

因而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幫助和教育孩子正視危險,避免危險,從而克服危險,如果真有什麼或遇到什麼危險的話。譬如父母認為用刀子削鉛筆有削了手指的危險,就可以向孩子說明這種危險,並提醒他使刀時應當怎樣用力。

我的孩子小時候喜歡爬樹,而且爬得很高。鄰居們從窗子裏看到十分驚訝,並好意地告訴我爬樹的危險。確實,爬樹時,如果從樹上掉下來,是很危險的。希望我禁止。然而,我又怎麼能禁止得了呢?因為他爬樹是在外麵爬,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我又不是時時在他身邊,我從何去禁止呢?

我隻能提醒他爬樹是一種很危險的遊戲,要防止樹枝突然斷落,就會有跌落的危險。當然孩子聽了我的提醒沒有放在心上,他放學後,照樣爬樹玩。他認為爬上樹頂,遠眺校園和自家的屋子是一種樂趣。他當然也從來沒有掉下來。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道理也很簡單。這是因為孩子在爬樹時,他首先就要判斷自己有沒有能力爬;其次他在決心爬時,他會要考慮牢固的踏腳點,衡量樹技能否支撐自己的身體。經過這些分析他才會開始行動。因而一般也就很少摔下來了。隻是這些都應該由孩子自己來判斷和選擇,大人最好不要在旁指手劃腳,更不要盲目的鼓勵,叫好;那樣會造成孩子的心理負擔和壓力,反而容易出事。

因而,在遇到孩子爬樹和從事某些有危險性的活動時,大人可以提醒、指出其危險性,但不要強迫地禁止。

因為對有些活潑和獨立性強的孩子,禁是禁不了的。孩子遊泳也是一樣。我的孩子十一二歲就偷偷地和同學遊泳了,等我們作父母的知道,他已經學會了。遊泳,尤其是在河裏遊泳是相當危險的,在我居住的那個城市,每年都要淹死一兩個學生。但說來也怪,淹死的都不是不會遊泳的人,而是會遊泳的人。就是因為不會遊泳的人,他的警惕性較高,不致淹死;而粗心大意的會遊泳的人反而有淹死的可能。

因而,隻要大人能熱情地加以指導和提醒,是不會有什麼生命危險的。而且,即使一般地在河中嗆了一兩口水,或從不高的樹枝上摔下來了,那麼有了這些失敗的經驗,孩子反而能學會判斷什麼地方可以遊,什麼地方不可以去;什麼樹枝容易折斷。這樣,在任何情況下孩子都可以作出靈敏的反應動作,從而對一切。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

當然,並不是大多數的孩子都會喜歡爬樹、或去遊泳。有的可能喜歡從事別的激烈運動,但父母對待的態度基本上可以是相同的。那就是不要過多的約束或誇大了危險。應盡量使孩子得到認識世界、認識生活的機會。通常孩子到了十一二歲就想替父母和家裏作些事。替母親到市場買點東西,或到醫院掛號,到郵局發信、買郵票等等。起初,孩子可能會買不好,或做不好。有的又怕孩子一個人上街危險。這些顧慮都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父母卻不應因此而把孩子關在屋子裏,拴在自己的身邊。相反,應該信任他們,讓他們去做;同時提醒可能出現的問題。這樣不僅使孩子有自信心,能一心去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情。另方麵,即使一兩次出了差錯,做得不好,大人也不要斤斤計較,過於責備。而應幫助孩子總結失敗的教訓,告誡孩子以後不再重蹈覆轍,就行了。這樣做既可培養鍛煉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又能增進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