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聖主必待賢臣而弘功業,俊士亦俟明主以顯其德。上下俱欲,然交欣,千載一合,論說無疑,翼乎如鴻毛過順風,沛乎如巨魚縱大壑。其得意若此,則胡禁不止,曷令不行?化溢四表,橫被無窮,遐夷貢獻,萬祥畢溱。是以聖王不遍窺望而視已明,不單頃耳而聽已聰;恩從祥風翱,德與和氣遊,太平之責塞,優遊之望得;遵遊自然之勢,恬淡無為之場,休征自至,壽考無疆,雍容垂拱,永永萬年,何必偃卬詘信若彭祖,呴噓呼吸如僑、鬆,眇然絕俗離世哉!《詩》雲“濟濟多士,文王以寧”,蓋信乎其以寧也!
是時,上頗好神仙,故褒對及之。
上令褒與張子僑等並待詔,數從褒等放獵,所幸宮館,輒為歌頌,第其高下,以差賜帛。議者多以為淫靡不急,上曰:“‘不有博弈者乎,為之猶賢乎已!’辭賦大者與古詩同義,小者辯麗可喜。辟如女工有綺縠,音樂有鄭、衛,今世俗猶皆以此虞說耳目,辭賦比之,尚有仁義風諭,鳥獸草木多聞之觀,賢於倡優博弈遠矣。”頃之,擢褒為諫大夫。
其後太子體不安,苦忽忽善忘,不樂。詔使褒等皆之太子宮虞侍太子,朝夕誦讀奇文及所自造作。疾平複,乃歸。太子喜褒所為《甘泉》及《洞簫》頌,令後宮貴人左右皆誦讀之。
後方士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寶,可祭祀致也,宣帝使褒往祀焉。褒於道病死,上閔惜之。
賈捐之字君房,賈誼之曾孫也。元帝初即位,上疏言得失,召待詔金馬門。
初,武帝征南越,元封元年立儋耳、珠厓郡,皆在南方海中洲居,廣袤可千裏,合十六縣,戶二萬三千餘。其民暴惡,自以阻絕,數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數年一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自初為郡至昭帝始元元年,二十餘年間,凡六反叛。至其五年,罷儋耳郡並屬珠厓。至宣帝神爵三年,珠厓三縣複反。反後七年,甘露元年,九縣反,輒發兵擊定之。元帝初元元年,珠厓又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與有司議大發軍,捐之建議,以為不當擊。上使侍中、駙馬都尉、樂昌侯王商詰問捐之曰:“珠厓內屬為郡久矣,今背畔逆節,而雲不當擊,長蠻夷之亂,虧先帝功德,經義何以處之?”捐之對曰:
臣幸得遭明盛之朝,蒙危言之策,無忌諱之患,敢昧死竭卷卷。
臣聞堯、舜,聖之盛也,禹入聖域而不優,故孔子稱堯曰“大哉”,《韶》曰“盡善”,禹曰“無間”。以三聖之德,地方不過數千裏,西被流沙,東漸於海,朔南暨聲教,迄於四海,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氣之物各得其宜。武丁、成王,殷、周之大仁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蠻荊,北不過朔方。是以頌聲並作,視聽之類鹹樂其生,越裳氏重九譯而獻,此非兵革之所能致。及其衰也,南征不還,齊桓救其難,孔子定其文。以至乎秦,興兵遠攻,貪外虛內,務欲廣地,不慮其害。然地南不過閩越,北不過太原,而天下潰畔,禍卒在於二世之末,《長城之歌》至今未絕。
賴聖漢初興,為百姓請命,平定天下。至孝文皇帝,閔中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時有獻千裏馬者,詔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裏,師行三十裏,朕乘千裏之馬,獨先安之?”於是還馬,與道裏費,而下詔曰:“朕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求來獻。”當此之時,逸遊之樂絕,奇麗之賂塞,鄭、衛之倡微矣。夫後宮盛色則賢者隱處,佞人用事則諍臣杜口,而文帝不行,故諡為孝文,廟稱太宗。至孝武皇帝元狩六年,太倉之粟紅腐而不可食,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校。乃探平城之事,錄冒頓以來數為邊害,厲兵馬,因富民以攘服之。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菟、樂浪為郡,北卻匈奴萬裏,更起營塞,製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當此之時,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於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遙設虛祭,想魂乎萬裏之外。淮南王盜寫虎符,陰聘名士,關東公孫勇等詐為使者,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
今天下獨有關東,關東大者獨有齊、楚,民眾久困,連年流離,離其城郭,相枕席於道路。人情莫親父母,莫樂夫婦,至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此社稷之憂也。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驅士眾擠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救助饑謹,保全元元也。《詩》雲“蠢爾蠻荊,大邦為仇”,言聖人起則後服,中國衰則先畔,動為國家難,自古而患之久矣,何況乃複其南方萬裏之蠻乎!駱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與禽獸無異,本不足郡縣置也。顓顓獨居一海之中,霧露氣濕,多毒草蟲蛇水土之害,人未見虜,戰士自死。又非獨珠厓有珠犀玳瑁也,棄之不足惜,不擊不損威。其民譬猶魚鱉,何足貪也!
臣竊以往者羌軍言之,暴師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裏,費四十餘萬萬,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夫一隅為不善,費尚如此,況於勞師遠攻,亡士毋功乎!求之往古則不合,施之當今又不便。臣愚以為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無以為。願遂棄珠厓,專用恤關東為憂。
對奏,上以問丞相禦史。禦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於定國以為:“前日興兵擊之連年,護軍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還者二人,卒士及轉輸死者萬人以上,費用三萬萬餘,尚未能盡降。今關東困乏,民難搖動,捐之議是。”上乃從之。遂下詔曰:“珠厓虜殺吏民,背畔為逆,今廷議者或言可擊,或言可守,或欲棄之,其指各殊。朕日夜惟思議者之言,羞威不行,則欲誅之;狐疑辟難,則守屯田;通於時變,則憂萬民。夫萬民之饑餓,與遠蠻之不討,危孰大焉?且宗廟之祭,凶年不備,況乎辟不嫌之辱哉!今關東大困,倉庫空虛,無以相贍,又以動兵,非特勞民,凶年隨之。其罷珠厓郡。民有慕義欲內屬,便處之;不欲,勿強。”珠厓由是罷。
捐之數召見,言多納用。時,中書令石顯用事,捐之數短顯,以故不得官,後稀複見。而長安令楊興新以材能得幸,與捐之相善。捐之欲得召見,謂興曰:“京兆尹缺,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縣官嚐言興愈薛大夫,我易助也。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前言平恩侯可為將軍,期思侯並可為諸曹,皆如言;又薦謁者滿宣,立為冀州刺史;言中謁者不宜受事,宦者不宜入宗廟,立止。相薦之信,不當如是乎!”興曰:“我複見,言君房也。”捐之複短石顯。興曰:“顯鼎貴,上信用之。今欲進,弟從我計,且與合意,即得入矣。”
捐之即與興共為薦顯奏,曰:“竊見石顯本山東名族,有禮義之家也。持正六年,未嚐有過,明習於事,敏而疾見,出公門,入私門。宜賜爵關內侯,引其兄弟以為諸曹。”又共為薦興奏,曰:“竊見長安令興,幸得以知名數召見。興事父母有曾氏之孝,事師有顏、閔之材,榮名聞於四方。明詔舉茂材,列侯以為首。為長安令,吏民敬鄉,道路皆稱能。觀其下筆屬文,則董仲舒;進談動辭,則東方生;置之爭臣,則汲直;用之介胄,則冠軍侯;施之治民,則趙廣漢;抱公絕私,則尹翁歸。興兼此六人而有之,守道堅固,執義不回,臨大節而不可奪,國之良臣也,可試守京兆尹。”
石顯聞知,白之上。乃下興、捐之獄,令皇後父陽平侯禁與顯共雜治,奏“興、捐之懷詐偽,以上語相風,更相薦譽,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語,罔上不道。《書》曰:‘讒說殄行,震驚朕師。’《王製》:‘順非而澤,不聽而誅。’請論如法。”
捐之竟坐棄市。興減死罪一等,髡鉗為城旦。成帝時,至部刺史。
讚曰:《詩》稱“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久矣其為諸夏患也。漢興,征伐胡越,於是為盛。究觀淮南、捐之、主父、嚴安之義,深切著明,故備論其語。世稱公孫弘排主父,張湯陷嚴助,石顯譖捐之,察其行跡,主父求欲鼎亨而得族,嚴、賈出入禁門招權利,死皆其所也,亦何排陷之恨哉!漢書卷六十五
東方朔傳第三十五
東方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人也。武帝初即位,征天下舉方正賢良文學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書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數,其不足采者輒報聞罷。朔初來,上書曰:“臣朔少失父母,長養兄嫂。年十三學〔書〕,三冬文史足用。十五學擊劍。十六學《詩》、《書》,誦二十二萬言。十九學孫、吳兵法,戰陣之具,鉦鼓之教,亦誦二十二萬言。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又常服子路之言。臣朔年二十二,長九尺三寸,目若懸珠,齒若編貝,勇若孟賁,捷若慶忌,廉若鮑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為天子大臣矣。臣朔昧死再拜以聞。”
朔文辭不遜,高自稱譽,上偉之,令待詔公車,奉祿薄,未得省見。
久之,朔紿騶朱儒,曰:“上以若曹無益於縣官,耕田力作固不及人,臨眾處官不能治民,從軍擊虜不任兵事,無益於國用,徒索衣食,今欲盡殺若曹。”朱儒大恐,啼泣。朔教曰:“上即過,叩頭請罪。”居有頃,聞上過,朱儒皆號泣頓首。上問:“何為?”對曰:“東方朔言上欲盡誅臣等。”上知朔多端,召問朔:“何恐朱儒為?”對曰:“臣朔生亦言,死亦言。朱儒長三尺餘,奉一囊粟,錢二百四十。臣朔長九尺餘,亦奉一囊粟,錢二百四十。朱儒飽欲死,臣朔饑欲死。臣言可用,幸異其禮;不可用,罷之,無令但索長安米。”上大笑,因使待詔金馬門,稍得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