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師,我們可都是因為你才到這地步的!你不能沒良心啊!”
我愣。是的,不能沒良心。可是我女兒掉在日本人手裏。但是出去了,就能解決嗎?隻能我單獨被遣送回去。要是當初根本沒有出來就好了。但是不出來就好了嗎?我明白了,其實我不是怕女兒掉在日本人手裏,而是怕她單獨掉在日本人手裏。與其說是我恨日本人,勿寧是我恨自己不是日本人。要是自己也是日本人,或者像東北“殘留孤兒”那樣,我是日本人,我能好好在日本呆下去,誰不喜歡好好過日子?跟自己的女兒一起好好過日子?
門在顫動。越不開,警察越懷疑。警察開始破門了,眼看守不住了。大家開始跳窗。我慌慌張張也要跳。跳下去,不死就逃,死了就算。可是怎麼可能算了?我的女兒還活著。我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但不管怎樣,我也逃不成。窗前已經堆滿了人,根本無法靠近。李思寥倒是被推在前麵。他戰戰兢兢,不敢跳,後麵人焦急催他,一個索性把他的腿搬上來,丟了下去。警察破門而入了。好多警察。仍然有人在跳。警察叫:
“都不要動!”
警察們的皮靴後麵,我看到了我的女兒。她仍然躺著,靜靜的。
10
我向女兒撲去。警察攔住我。我說我是她父親。也許因為這,他們沒有提出查我的證件。也許因為忙著急救。警察拿著報話機喊。急救車來了,我和女兒一同去了醫院。
也許我不該也爬上車,這是溜走的好時機。幾個被抓到的中國人向我投來目光,我知道他們在為我惋惜。但是他們沒有女兒,他們不知道一個有女兒的父親的心。
到了醫院,警察向我要證件。先是要女兒的證件,要保健卡,沒帶,又問外國人登錄證,也沒有,繼而問我的證件。
我也說匆忙沒有帶。他們讓我回去取,我說不願意離開我女兒。我撲上急診室,喊著要和我女兒在一起。他們說沒有證件,如何搶救你女兒。“沒有證件就不搶救了嗎?見死不救!”我喊,忽然我靈機一動,“她當然有證件,可我怎麼知道放在哪裏?這麼大的女孩子,她的東西都是自己保管,你們日本孩子不也是這樣嗎?……”
居然讓他們相信了。我又說:“我願意交預付金!請求你們不要耽擱,救救我的女兒!我們到底犯了什麼罪?人都快死了!我們人都在這裏,又不會跑走!”
警察也讓步了,說回頭再來。
他們再來,我仍然拿不出身份證明。女兒還有,但這更糟。我會獨自被遣送回去的,她一個人留在這裏。這是我一直害怕的。當然我暫時還可以以她的護理人名義留下來,但是一旦她痊愈了,不需要護理了,我就得回去了。假如她的傷不會痊愈,那就好了,我就可以一直跟她呆在一起,或者一起回去,我作為父親,可以因為要陪她而跟她一起走。
可是她醒來了,她就會記起發生的事了。她會恨我的,她會讓我陪著她嗎?再說那個李思寥還會找上門來的,他花了那麼多錢,我女兒已經跟他拜了天地。除非她不醒來,一直不醒來,但不醒來,她就可能死。
死倒是最好的結局。
可是她醒過來了。見到我,像見到魔鬼一樣尖叫了起來。女兒好像她不認識我了。我一靠近,她就叫。護士讓我先到外麵去。她們懷疑地瞅著我,好像在問:你真是她的父親嗎?
我不是她父親,我是魔鬼!我對不起她。我沒有資格靠近她。我退到門口的牆邊,噗地跪了下去。
眼淚從女兒的眼角淌了下來,靜靜的。她不再鬧了。
一會兒,我又走近她,牽她的手。她也讓我牽著。我換成了握,她也隨我。我又換成了摸。我知道她認我了。我幫她擦去眼淚。她說:
“我不要……”
我知道她指的是什麼。也許經過昏迷,她把頭緒理出來了,她明白了。她又咿咿哭叫:“我不要,不要……”
我點頭:“好……”
女兒破涕笑了。“我要見達ちゃん。”她嬌聲說。
我愣。“好……再說……”我說。
“我就要見!”她叫。
她迫不及待。也許她已經不信任我了。可是我怎麼能?她的叫喊招來了外麵的護士。她們警告說,病人不能受刺激。我隻得說,我電話聯係看看,裝模作樣摸出手機。
她說:“我自己打!”
怎麼可能?一打,我另一台手機就響了。我不讓。她要。她似乎徹底明白了:
“你就是不讓我見達ちゃん!”
我想辯,但我沒有辯。
護士進來道:“不要吵了!請你到外麵去。”
我還是被隔離出來了。想想,這樣下去也不是個事。不要說打電話,警察還會再來的。女兒已經醒了,看這情況,我一旦被查出是非法滯留,完全可能被單獨遣送回去。那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