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由於前台剛剛換班,沒來得及把身份證還回去。
林秀珠對酒店前台的操作有些不滿,但被淩青雲勸住。
“一個身份證,補辦不就完事了嗎?更何況還沒丟。主要是薇薇,她能去哪兒?”
另一個在前台的人說,她看見有個女孩中午從酒店出去後向北走了,好像就是淩薇。
淩青雲讓林秀珠先回房間等待,他出去找找。無論女兒是自己走回來,還是被他找到,都能及時通知對方。
林秀珠建議報警,但是淩青雲不同意。
因為……
……
話分兩頭,各表一枝。
夏羽鈞揉揉肚子,暫時把饑餓的念頭打消。
幫人幫到底,他可不是半途而廢的人。
淩薇聽到了他肚子叫的聲音,羞赧地說:“要不你還是先吃飯吧。”
她上午吃了不少零食,現在不太餓。
夏羽鈞四處看看,找到了一個無人且幹淨的長椅。坐下後毫無顧忌地吃下肉包子。
淩薇看他吃得香,也被勾起饞蟲。
“同學,那個包子……”
夏羽鈞把剩下的包子遞給她:“餓了?那就吃吧,算我請你的。”
根據大人們的說法:如果有人隻要吃的,說明對方是真餓了,餓得不行了。自己讓一點也沒什麼。
用一句更易懂的話:過了山海關,要飯也能要到家。
夏羽鈞的觀點不能被淩薇認同,她連連表示自己不餓。夏羽鈞也沒有自討沒趣地讓對方吃。
趁他吃飯的時候,淩薇提出想請他給自己當導遊。
“行。反正我爸媽也讓我暑假自己過。但你總得告訴我你叫什麼吧?”
麵對夏羽鈞的疑問,淩薇眨眨眼:“保密。”
“既然你不願意說。那我說,我叫夏羽鈞。”
淩薇不知道他名字的寫法,幹脆稱呼他“夏同學”。
二人約定,以後每天早上八點在酒店前台碰麵。
至於暑假作業,那當然是用一周——最多半個月消滅它。因此他們把耗時較長的遊玩項目放在了後麵的日程上。
包子吃完,夏羽鈞和淩薇繼續出發。
“到了,就是這裏。”
他們走進酒店後,正巧林秀珠打算報警。
淩青雲製止道:“薇薇回來了。”
一家三口虛驚一場,林秀珠趕緊檢查淩薇的身體有沒有事。淩青雲則打量著夏羽鈞。
這是女兒新交的朋友?
“小鈞,放學啦?”
前台經理微笑著向他打招呼。
淩青雲問經理:“你們認識?”
“是啊,我們是鄰居。挺好一孩子,學習不錯、熱愛勞動,還特有禮貌。”
淩薇和父母低語幾句,簡要說明迷路和打算遊玩的事,但是沒說找夏羽鈞當導遊。
她知道自己如果說了,父母一定會誤認為他倆早戀。
況且自己還不說姓名,保不齊人家明天不願意來了呢。
林秀珠多看了夏羽鈞幾眼,點點頭。淩青雲拿出辛苦費說是感謝他。
實際上,他是不想讓女兒和眼前的男生談戀愛。
少女懷春的時刻,誰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夏羽鈞擺擺手:“老師講了,‘學雷鋒做好事’,我不要錢。”
隨後和前台經理打聲招呼後離開酒店——畢竟人家還要做生意。
“薇薇,上樓吧。”
在父母的呼喚聲中,淩薇邊走邊想。
夏同學,我們還會再見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