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楊朱
一、《楊朱篇》;《列子》的第七篇名為《楊朱篇》,所記的都是楊朱的言語行事。《列子》這部書是最不可信的,但是我看這一篇似乎還可信,其中雖有一些不可靠的話,大概是後人加入的(如楊朱見梁王談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遲了。楊朱大概不及見梁稱王),但這一篇的大體似乎可靠。第一,楊朱的“為我主義”是有旁證的(如《孟子》所說),此書說他的為我主義頗好。第二,書中論“名實”的幾處,不是後世所討論的問題,確是戰國時的問題。第三,《例子》八篇之中隻有這一篇專記一個人的言行。或者當時本有這樣一種記楊朱言行的書,後來被編造《列子》的人糊塗拉入《列子》裏麵,湊成八篇之數。此如張儀說秦玉的書(見《戰國策》),如今竟成了《韓非子》的第一篇。以上三種理由,雖不甚充足,但當時實有這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這是我們所公認的。當時實有楊朱這個人,這也是我們所公認的。所以我們不妨暫且把《楊朱篇》來代表這一派學說。
二、楊朱;楊朱的年代,頗多異說。有的說他上可以見老聃,有的說他下可以見梁王。據《孟子》所說,那時楊朱一派的學說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國,大概那時楊朱已死了。《楊朱篇》記墨子弟子禽子與楊朱問答,此節以哲學史的先後次序看來,似乎不甚錯。大概楊朱的年代當在西曆紀元前440年與360年之間。
楊朱的哲學,也是那個時勢的產兒。當時的社會政治都是很紛亂的,戰事連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這種時代發生一種極端消極的哲學,是很自然的事。況且自老子以後,“自然主義”逐漸發達。老子一方麵主張打破一切文物製度,歸於無知無欲的自然狀態;但老子一方麵又說要“虛其心,實其腹”,“為腹不為目”,“甘其食,美其服”。可見老子所攻擊的是高等的欲望,他並不反對初等的嗜欲。後來楊朱的學說便是這一種自然主義的天然趨勢了。
三、無名主義;楊朱哲學的根本方法在於他的無名主義。他說:
實無名,名無實。名者,偽而已矣。
又說:
實者,固非名之所與也。
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名實”兩字乃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如今先解釋這兩個字的意義,再略說這個問題的曆史。按《說文》:“實,富也,從 ,為貨物。”又“寔,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從,是聲。”止字古通“此”字。《說文》“此,止也。”《詩經?召南》毛傳與《韓奕》鄭箋皆說“寔,是也。”又《春秋》桓六年,“寔來”。《公羊傳》曰:“寔來者何?猶雲是人來也。”《穀梁傳》曰:“寔來者,是來也。”寔字訓止,訓此,訓是,訓是人,即是白話的“這個”。古文實寔兩字通用。《公孫龍子》說:“天地與其所產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名學上的“實”字,含有“寔”字“這個”的意思和“實”字“充實”的意思。兩義合起來說,“實”即是“這個物事”。天地萬物每個都是一個“實”,每一個“實”的稱謂便是那“實”的“名”。《公孫龍子》說:“夫名,實謂也。”同類的實,可有同樣的名。你是一個實,他是一個實,卻同有“人”的名。如此看來,可以說實是個體的,特別的;名是代表實的共相的(雖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例如“梅蘭芳”代表今日的梅蘭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蘭芳。類名更不用說了)。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舉一切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識上,名的用處極大。老子最先討論名的用處(看本書第三篇),但老子主張“無知無欲”,故要人複歸於“無名之樸”。孔子深知名的用處,故主張正名,以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稱的名,來整治個體的事物。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禮儀、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續。墨子注重實用,故提出一個“實”字,攻擊當時的君子“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楊朱更趨於極端,他隻承認個體的事物(實),不認全稱的名。所以說:“實無名,名無實。實者,偽而已矣。”偽是“人為的”。一切名都是人造的,沒有實際的存在,故說“實無名,名無實”。這種學說,最近西洋的“唯名主義”(Nominalism)。唯名主義以為“名”不過是人造的空名,沒有實體,故唯名論其實即是無名論。無名論的應用有兩種趨勢,一是把一切名器禮文都看作人造的虛文,一是隻認個人的重要,輕視人倫的關係,故趨於個人主義。
四、為我;楊朱的人生哲學隻是一種極端的“為我主義”。楊朱在哲學史上占一個重要的位置,正因為他敢提出這個“為我”的觀念,又能使這個觀念有哲學的根據。他說:
有生之最靈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衛,肌膚不足以自捍禦,趨走不足以逃利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資物以為養,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貴,存我為貴;力之所賤,侵物為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