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古代哲學的終局(3 / 3)

五、韓非;“法家”兩個字,不能包括當時一切政治學者。法家之中,韓非最有特別的見地,故我把他單提出來,另列一節。

我上文說過,中國古代的政治學說大都受了老子的“無為”兩個字的影響,就是法家也逃不出這兩個字。如上文所引《屍子》的話:“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又說:“正名去偽,事成若化。……正名覆實,不罰而威。”又如《管子?白心篇》說的:“名正法備,則聖人無事。”這些都是“無為”之治。他們也以為政治的最高目的是“無為而治”,有了法律,便可做到“法立而不用,刑設而不行”的無為之治了。這一派的法家,我們可稱為保守派。

韓非是一個極信曆史進化的人,故不能承認這種保守的法治主義(若《顯學》、《五蠹》諸篇是韓非的書,則《主道》、《揚搉》諸篇決不是韓非的書,兩者不可並立)。他的曆史進化論,把古代分作上古、中古、近古三個時期;每一時期,有那一時期的需要,便有那時期的事業。故說:

今有構木鑽燧於夏後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禹湯武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務循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五蠹》)

韓非的政治哲學,隻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八個字。所以說:“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又說:“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他有一則寓言說的最好: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複得兔。……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同)

後人多愛用“守株待兔”的典,可惜都把這寓言的本意忘了。韓非既主張進化論,故他的法治觀念,也是進化的。他說:

故治民無常,惟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時移而治不易者亂。(《心度》)

韓非雖是荀卿的弟子,他這種學說卻恰和荀卿相反。荀卿罵那些主張“古今異情,其所以治亂者異道”的人都是“妄人”。如此說來,韓非是第一個該罵了!其實荀卿的“法後王”說,雖不根據進化論,卻和韓非有點關係。荀卿不要法先王,是因為先王的製度文物太久遠了,不可考了,不如後王的詳備。韓非說的更暢快:

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複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患則誣也。(《顯學》)

“參驗”即是證據。韓非的學說最重實驗,他以為一切言行都該用實際的“功用”作試驗。他說:

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嚐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逄蒙不能必中者,有常儀的也。故有常儀的,則羿、逄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儀的,則以妄發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問辯》。舊本無後麵三個“儀的”,今據《外儲說?左上》增。)

言行若不以“功用”為目的,便是“妄發”的胡說胡為,沒有存在的價值。正如《外儲說?左上》舉的例:

鄭人有相與爭年者,〔其一人曰:“我與堯同年。”〕(舊無此九字,今據馬總《意林》增),其一人曰:“我與黃帝之兄同年。”訟此而不決,以後息者為勝耳。

言行既以“功用”為目的,我們便可用“功用”來試驗那言行的是非善惡。故說:

人皆寐則盲者不知;皆嘿則喑者不知。覺而使之視,問而使之對,則喑盲者窮矣。……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然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矣。(《六反》)

韓非的“功用主義”和墨子的“應用主義”大旨相同,但韓非比墨子還要激烈些。他說: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斬敵者受上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兼愛之說(兼舊誤作廉);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國貧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遊於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五蠹》)

這種極端的“功用主義”,在當時韓非對於垂亡的韓國,固是有為而發的議論。但他把一切“微妙之言”、“商管之法”、“孫、吳之書”,都看作“無用”的禁品。後來他們的同門弟兄李斯把這學說當真實行起來,遂鬧成焚書坑儒的大劫。這便是極端狹義的功用主義的大害了(參看第八篇末章)。

第三章?古代哲學之中絕

本章所述,乃係中國古代哲學忽然中道消滅的曆史。平常的人都把古學中絕的罪歸到秦始皇焚書坑儒兩件事。其實這兩件事雖有幾分關係,但都不是古代哲學消滅的真原因。現在且先記焚書坑儒兩件事:

焚書;秦始皇於西曆前230年滅韓,228年滅趙,225年滅魏,223年滅楚,明年滅燕,又明年滅齊。221年,六國都亡,秦一統中國,始皇稱皇帝,用李斯的計策,廢封建製度,分中國為三十六郡;又收天下兵器,改鑄鍾鋸鐵人;於是統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為中國有曆史以來第一次造成統一的帝國(此語人或不以為然,但古代所謂一統,不是真一統,至秦始真成一統耳。當日李斯等所言“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並非妄言)。李斯曾做荀卿的弟子,荀卿本是主張專製政體的人(看他的《正名》篇),以為國家對於一切奇辭邪說,應該用命令刑罰去禁止他們。李斯與韓非同時,又曾同學於荀卿,故與韓非同有曆史進化的觀念,又同主張一種狹義的功用主義。故李斯的政策,一是注重功用的,二是主張革新變法的,三是很用專製手段的。後來有一班守舊的博士如淳於越等反對始皇的新政,以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始皇把這議交群臣會議。李斯回奏道:

五帝不相複,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看上章論韓非一節)。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此等話全是韓非《顯學》、《五蠹》兩篇的口氣,《商君書》論變法也有這等話。但《商君書》是假造的(考見上章),不可深信〕。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侯字當作儒)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學相與非法教(而字本在學字下)。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於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黯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有欲二字原本誤倒。今依王念孫校改),以吏為師。(此奏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李斯列傳》)

始皇讚成此議,遂實行燒書。近人如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卷一)、崔適(《史記探原》卷三)都以為此次燒書,“但燒民間之書,若博士所職,則詩書百家自存”。又以為李斯奏內“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為師”一句,當依徐廣所校及《李斯列傳》,刪去“法令”二字,“吏”即博士,“欲學詩書六藝者,詣博士受業可矣”(此康有為之言)。康氏、崔氏的目的在於證明六經不曾亡缺。其實這種證據是很薄弱的。法令既說“偶語詩書者棄市”,決不至又許“欲學詩書六藝者,詣博士受業”,這是顯然的道理。況且“博士所職”四個字泛得很,從《史記》各處合起來,大概秦時的“博士”多是“儒生”,決不至兼通“文學百家語”。即使如康氏、崔氏所言,“六經”是博士所職,但他們終不能證明“百家”的書都是博士所守。《始皇本紀》記始皇自言:“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大概燒的書自必很多,博士所保存的不過一些官書,未必肯保存諸子百家之書。但是政府禁書,無論古今中外,是禁不絕的。秦始皇那種專製手段,還免不了博浪沙的一次大驚嚇;十日的大索也捉不住一個張良。可見當時犯禁的人一定很多,偷藏的書一定很不少。試看《漢書?藝文誌》所記書目,便知秦始皇燒書的政策,雖不無小小的影響,其實是一場大失敗。所以我說燒書一件事不是哲學中絕的一個真原因。

坑儒?坑儒一事,更不重要了。今記這件事的曆史於下: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也通耶字)!諸生在鹹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禦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鹹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史記?秦始皇本紀》)

細看這一大段,可知秦始皇所坑殺的四百六十餘人,乃是一班望星氣、求仙藥的方士(《史記?儒林列傳》也說,“秦之季世坑術士”)。這種方士,多坑殺了幾百個,於當時的哲學隻該有益處,不該有害處。故我說坑儒一件事也不是哲學中絕的真原因。

現今且問:中國古代哲學的中道斷絕究竟是為了什麼緣故呢?依我的愚見看來,約有四種真原因:(一)是懷疑主義的名學,(二)是狹義的功用主義,(三)是專製的一尊主義,(四)是方士派的迷信。我且分說這四層如下:

第一,懷疑的名學;在哲學史上,“懷疑主義”乃是指那種不認真理為可知,不認是非為可辯的態度。中國古代的哲學莫盛於“別墨”時代。《墨辯》諸篇所載的界說,可想見當時科學方法和科學問題的範圍。無論當時所造詣的深淺如何,隻看那些人所用的方法和所研究的範圍,便可推想這一支學派,若繼續研究下去,有人繼長增高,應該可以發生很高深的科學和一種“科學的哲學”。不料這支學派發達得不多年,便受一次根本的打擊。這種根本上的打擊就是莊子一派的懷疑主義。因為科學與哲學發達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一種信仰知識的精神:認為真理是可知的,是非是可辯的,利害嫌疑治亂都是可以知識解決的。故“別墨”論“辯”認為天下的真理都隻有一個是非真偽,故說:“佊,不可兩不可也。”又說:“辯也者,或謂之是,或謂之非,當者勝也。”這就是信仰知識的精神(看第八篇第三章)。到了莊子,忽生一種反動。莊子以為天下本沒有一定的是非,“彼出於是,是亦因彼”;“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因此他便走入極端的懷疑主義,以為人生有限而知識無窮,用有限的人生去求無窮的真理,乃是最愚的事。況且萬物無時不變,無時不移,此刻的是,停一刻已變為不是;古人的是,今人又以為不是了;今人的是,將來或者又變為不是了。所以莊子說,我又如何知道我所知的當真不是“不知”呢?又如何知道我所不知的或者倒是真“知”呢?這就是懷疑的名學。有了這種態度,便可把那種信仰知識的精神一齊都打消了。再加上老子傳下來的“使民無知無欲”的學說,和莊子同時的慎到、田駢一派的“莫之是,莫之非”的學說,自然更容易養成一種對於知識學問的消極態度。因此,莊子以後,中國的名學簡直毫無進步。名學便是哲學的方法。方法不進步,哲學科學自然不會有進步了。所以我說中國古代哲學中絕的第一個真原因,就是莊子的《齊物論》。自從這種懷疑主義出世以後,人人以“不譴是非”為高尚,如何還有研究真理的科學與哲學呢?

第二,狹義的功用主義;莊子的懷疑主義出世之後,哲學界又生出兩種反動:一是功用主義,一是一尊主義。這兩種都帶有救正懷疑主義的意味,他們的宗旨都在於尋出一種標準,可作為是非的準則。如今且先說功用主義。

我從前論墨子的應用主義時,曾引墨子自己的話,下應用主義的界說,如下:

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蕩口也。(《貴義》篇、《耕柱》篇)

這是說,凡理論學說須要能改良人生的行為,始可推尚。這是墨家的應用主義。後來科學漸漸發達,學理的研究越進越高深,於是有堅白同異的研究,有時間空間的研究。這些問題,在平常人眼裏,覺得是最沒有實用的詭辯。所以後來發生的功用主義,一方麵是要挽救懷疑哲學的消極態度,一方麵竟是攻擊當時的科學家和哲學家。如《荀子?儒效》篇說:

凡事行,有益於治者立之,無益於治者廢之。……若夫充虛之相施易也(施通移),堅白同異之分隔也,是聰耳之所不能聽也,明目之所不能見也,……雖有聖人之知,未能僂指也。不知無害為君子,知之無損為小人。

這種學說,以“有益於治”、“無益於治”作標準。一切科學家的學說如“充虛之相施易”(充是實體,虛是虛空。物動時隻是從這個地位,換到那個地位,故說充虛之相移易。《墨辯》釋動為“域徙也”,可以參看),如“堅白同異之分隔”,依儒家的眼光看來,都是“無益於治”。《荀子?解蔽》篇也說:

若夫非分是非,非治曲直,非辨治亂,非治人道,雖能之,無益於人;不能,無損於人。案(乃也)直將治怪說,玩奇辭,以相撓滑也。……此亂世奸人之說也。

墨家論辯的目的有六種:(一)明是非,(二)審治亂,(三)明同異之處,(四)察名實之理,(五)處利害,(六)決嫌疑(見《小取》篇)。荀子所說隻有(一)(二)兩種,故把學問知識的範圍更狹小了。因此,我們可說荀子這一種學說為“狹義的功用主義”,以別於墨家的應用主義(墨子亦有甚狹處,說見第六篇)。

這種主義到韓非時,更激烈了,更褊狹了。韓非說:

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者也。……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為察,以博文為辯。其觀行也,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是以儒服帶劍者眾,而耕戰之士寡;堅白無厚之辭章,而憲令之法息。(《問辯》篇)

這種學說,把“功用”兩字解作富國強兵立刻見效的功用。因此,一切“堅白無厚之辭”(此亦指當時的科學家。《墨辯》屢言“無厚”,見《經說上》,惠施也有“無厚不可積也”之語),同一切“上智之論,微妙之言”,都是沒有用的,都是該禁止的(參觀上章論韓非一段)。後來秦始皇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便是這種狹義的功用主義的自然結果。其實這種短見的功用主義乃是科學與哲學思想發達的最大阻力。科學與哲學雖然都是應用的,但科學家與哲學家卻須要能夠超出眼前的速效小利,方才能夠從根本上著力,打下高深學問的基礎,預備將來更大更廣的應用。若哲學界有了一種短見的功用主義,學術思想自然不會有進步,正用不著焚書坑儒的摧殘手段了。所以我說古代哲學中絕的第二個真原因,便是荀子、韓非一派的狹義的功用主義。

第三,專製的一尊主義;上文說懷疑主義之後,中國哲學界生出兩條挽救的方法:一條是把“功用”定是非,上文已說過了;還有一條是專製的一尊主義。懷疑派的人說道: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其未生之時。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莊子?秋水》篇)

這是智識上的悲觀主義。當時的哲學家聽了這種議論,覺得很有道理。如荀子也說:

凡〔可〕以知,人之性也。可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之性,求可知之理,而無所疑止之(疑,定也。說詳第九篇第一章。參看第十一篇第三章引此段下之校語),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貫理焉,雖億萬已,不足以浹萬物之變,與愚者若一。學老身長子而與愚者若一,猶不知錯,夫是之謂妄人。

這種議論同莊子的懷疑主義有何分別?但荀子又轉一句,說道:

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也。

這九個字便是古學滅亡的死刑宣言書!學問無止境,如今說學問的目的在於尋一個止境:從此以後還有學術思想發展的希望嗎?荀子接著說道:

惡乎止之?曰:至諸至足。曷謂至足?曰:聖王也。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製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法極矣。故學者以聖王為師,案(荀子用案字,或作乃解,或作而解。古音案、而、乃等字,皆在泥紐,故相通)以聖王之製為法。(《解蔽》篇)

這便是我所說的“專製的一尊主義”。在荀子的心裏,這不過是挽救懷疑態度的一個方法,不料這種主張便是科學的封門政策,便是哲學的自殺政策。荀子的正名主義全是這種專製手段。後來他的弟子韓非、李斯,和他的“私淑弟子”董仲舒(董仲舒作書美荀卿,見劉向《荀卿書序》),都是實行這種師訓的人。《韓非子?問辯》篇說:

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

這就是李斯後來所實行“別黑白而定一尊”的政策。哲學的發達全靠“異端”群起,百川競流(端,古訓一點,引申為長物的兩頭。異端不過是一種不同的觀點。譬如一根手杖,你拿這端,我拿那端。你未必是,我未必非)。一到了“別黑白而定一尊”的時候,一家專製,罷黜百家;名為“尊”這一家,其實這一家少了四圍的敵手與批評家,就如同刀子少了磨刀石,不久就要鏽了,不久就要鈍了。故我說中國古代哲學滅亡的第三個真原因,就是荀子、韓非、李斯一係的專製的一尊主義。

第四,方士派迷信的盛行;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大特色就是幾乎完全沒有神話的迷信。當哲學發生之時,中國民族的文化已脫離了幼稚時代,已進入成人時代,故當時的文學(如《國風》、《小雅》)、史記(如《春秋》)、哲學,都沒有神話性質。老子第一個提出自然無為的天道觀念,打破了天帝的迷信,從此以後,這種天道觀念遂成中國“自然哲學”(老子、楊朱、莊子、淮南子、王充以及魏晉時代的哲學家)的中心觀念。儒家的孔子、荀子都受了這種觀念的影響,故多有破除迷信的精神。但中國古代通行的宗教迷信,有了幾千年的根據,究竟不能一齊打破。這種通行的宗教,簡單說來,約有幾個要點:(一)是一個有意誌知覺,能賞善罰惡的天帝(說見第二篇);(二)是崇拜自然界種種質力的迷信,如祭天地日月山川之類;(三)是鬼神的迷信,以為人死有知,能作禍福,故必須祭祀供養他們。這幾種迷信,可算得是古中國的國教。這個國教的教主即是“天子”(天子之名,乃是古時有此國教之鐵證)。試看古代祭祀頌神的詩歌(如《周頌》及《大、小雅》)及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宗廟等等禮節,可想見當時那種半宗教半政治的社會階級。更看春秋時人對於一國宗社的重要,也可想見古代的國家組織實含有宗教的性質。周靈王時,因諸侯不來朝,萇弘為那些不來朝的諸侯設位,用箭去射,要想用這個法子使諸侯來朝。這事雖極可笑,但可考見古代天子對於各地諸侯,不單是政治上的統屬,還有宗教上的關係。古代又有許多宗教的官,如祝、宗、巫覡之類。後來諸國漸漸強盛,周天子不能統治諸侯,政治權力與宗教權力都漸漸消滅。政教從此分離,宗祝巫覡之類也漸漸散在民間。哲學發生以後,宗教迷信更受一種打擊。老子有“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的話,儒家有無鬼神之論(見《墨子》)。春秋時人叔孫豹說“死而不朽”,以為立德、立功、立言,是三不朽;至於保守宗廟,世不絕祀,不可謂之不朽。這已是根本的推翻祖宗的迷信了。但是後來又發生幾種原因,頗為宗教迷信增添一些勢焰。一是墨家的明鬼尊天主義,二是儒家的喪禮祭禮,三是戰國時代發生的仙人迷信(仙人之說,古文學如《詩》三百篇中皆無之,似是後起的迷信),四是戰國時代發生的陰陽五行之說(看本篇第一章論鄒衍一節),五是戰國時代發生的煉仙藥求長生之說——這五種迷信漸漸混合,遂造成一種方士的宗教。這五項之中,天鬼、喪祭、陰陽五行三件都在別篇說過了。最可怪的是戰國時代哲學科學正盛之時,何以竟有仙人的迷信同求長生仙藥的迷信?依我個人的意見看來,大概有幾層原因:(一)那個時代乃是中國本部已成熟的文明開化四境上各種新民族的時代(試想當日開化中國南部的一段曆史)。新民族吸收中原文化,自不必說。但是新民族的許多富於理想的神話也隨時輸入中國本部。試看屈原、宋玉一輩人的文學中所有的神話,都是北方文學所無,便是一證。或者神仙之說也是從這些新民族輸入中國文明的。(二)那時生計發達,航海業也漸漸發達,於是有海上三神山等等神話自海邊傳來。(三)最要緊的原因是當時的兵禍連年,民不聊生,於是出世的觀念也更發達。同時的哲學也有楊朱的厭世思想和莊子一派的出世思想,可見當時的趨勢。莊子書中有許多仙人的神話(如列子禦風、藐姑射仙人之類),又有“真人”、“神人”,“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種種出世的理想。故仙人觀念之盛行,其實隻是那時代厭世思想流行的表示。

以上說“方士的宗教”的小史。當時的君主,很有幾人迷信這種說話的。齊威王、宣王與燕昭王都有這種迷信。燕昭王求長生藥,反被藥毒死。秦始皇一統天下之後,功成意得,一切隨心所欲,隻有生死不可知,於是極力提倡這種“方士的宗教”;到處設祀,封泰山,禪梁父,信用燕齊海上的方士,使徐巿帶了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仙人,使盧生去尋仙人羨門子高,使韓終(又作韓眾)、侯生等求不死之藥,召集天下“方術士”無數,“候星氣者多至三百人”。這十幾年的熱鬧,遂使老子到韓非三百年哲學科學的中國,一變竟成一個方士的中國了。古代的哲學,消極一方麵,受了懷疑主義的打擊,受了狹義功用主義的摧殘,又受了一尊主義的壓製;積極一方麵,又受了這十幾年最時髦的方士宗教的同化,古代哲學從此遂真死了!所以我說,哲學滅亡的第四個真原因,不在焚書,不在坑儒,乃在方士的迷信。

卷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