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目前王旭的泰華公司財務賬目已經被遼寧方麵封存,副總經理秦安國目前也因為涉嫌參與文物倒賣被帶往遼寧進行協助調查,泰華公司目前隻有另一名新來的副總經理在主持日常工作,但他對泰華本身也不是很熟悉。而舊城改造項目又屬於一刻也不能耽擱,區委區政府和有關銀行亦務求火速收拾局麵,將負麵影響減至最低。在王旭被帶走的第三天,區政府人員、銀行方麵臨時加班,與泰華公司召開緊急三方會議,商討如何處理王旭的資產問題。一般來講,處理這種事情隻剩下銀行拍賣抵債、或引入資金啟動工程兩個可能性,而泰華公司在銀行的貸款總共隻有6500萬,銀行也無權拍賣這麼大的項目,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後者。
對於王旭來說,最終被認定重大違規和刑事犯罪已成定局,泰華公司以及就該項目何去何從,現在是擺在任品和楊成輝麵前的一塊難啃的骨頭。
這天,楊成輝來跟天佑聊天。自從熊韻竹去世以後,天佑在哈爾濱的時候多了,他不願意回深圳,因為他總覺得那是一個傷心之地。但他又不能不回,因為那裏畢竟有他的事業。
聽到楊成輝讓他出主意,天佑說:“我先說點題外話吧,在我國這樣人口密集的地方,常常涉及千家萬戶子子孫孫的利益,你要讓大家服,就得讓大家從一開始就有表達的機會。你不能官商合作策劃於密室,令建築師畫出藍圖,官商對藍圖和操作方案都滿意了,然後對住在那裏的民眾說:上級有關部門決定,我們這塊地方要改建了,諸位得搬家,原有的房子給您作價,新家已經給您在其他地方蓋好了,保證比您現在住的房子好。這聽起來似乎不錯啊,實際上是不公平的。這樣讓被涉及的民眾有機會知道,有機會表達,有機會參與的製度,是不是會搞得事情做不成呢?是不是會亂?不會的。因為人是一種理性的動物,人是知道好歹的。人都能理解,世界上的事情不可能照你一人的心思,少數服從多數是這個社會有秩序維持下去所必需的。民主表決的結果,往往是能夠得到尊重和實現的。房地產的變動,涉及各家各戶子子孫孫的利益,你必須作出這樣的假設:看起來很美好的方案,仍然可能不公平地傷害了無辜者的利益,受傷害的人,必須有一個地方去評理,這就是獨立的法庭。有了衝突,要找中立的第三者來評判。有利益糾葛的雙方自己爭,是很難爭出名堂來的。而在製度上,這樣的第三者就是法庭。”
楊成輝問:“上法庭有用嗎?”
天佑說:“也許你會說了,要是法庭判下來說得拆,那還不是一樣要拆。這言下之意司法挑戰是多此一舉。事實上,不是這樣的。既然上法庭,就可能輸也可能贏,不然就不叫法庭了。不管輸還是贏,有沒有法庭,有沒有司法挑戰的途徑永遠是死胡同,是完全不一樣的。法庭、獨立司法的存在,將本質上改變社會的權力平衡,改變民眾的無助地位。從長遠來說,沒有一個獨立公正的司法,社會就難有公平,就不會有穩定。”
楊成輝搖了搖頭:“我覺得你這樣的想法是勞民傷財。”
天佑說:“房地產開發需要拆遷的時候,公平的補償是一條不可忽視的原則。拆還是不拆,不應該是一邊說了算。拆還是不拆,應該有大家都能接受的法律來衡量。房產的價格,特別是房產在以後年頭裏的漲落,往往不是單純根據你的房子的製造成本,不是那些磚頭木頭的價值,而是它的空間位子。政府應該是市場外的主持公正者,是裁判,是警察,而不能自己進來當商人,當運動員。一般的房地產開發,造房子賣房子,那是民間業界和顧客的事情,政府是站在旁邊維持秩序的。”
楊成輝說:“得了,我不聽你這些了,我問你,你準不準備接手這個項目?”
天佑又笑了:“看看,你又急了,我跟你說了半天關於拆遷過程的事情,那麼現在我說說關於泰華公司的處理問題。在法院未對王旭進行有罪判決之前,政府無權處理泰華的資產。”
“可我們可以以他們喪失了履約能力來終止合同。”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舊城改造是一個影響巨大的公眾性項目,政府急於處理,將負麵影響降到最小這我是理解的。但處理問題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