芫花 甘遂 大戟(等分,異杵篩,秤末合之,入臼再杵二三百下。)先以水一升,煮肥棗十枚,擘碎,煮取半升,去棗,用煎湯少半,調末一錢匕,羸人半錢,再單飲棗湯送之,平旦服。若下少而病不除,明旦加藥一錢半,如前服之。服之必利,利後糜粥自養。
咳而脅下痛,此為有飲,宜十棗湯。
囗調中湯囗治夏月及秋初,忽有暴寒,折於盛熱,熱結四肢,則壯熱頭痛,寒傷於胃,下利或血或水,或赤帶下,壯熱且悶,脈數宜下之。久年腸風,下之亦瘥。
大黃(三分) 葛根 黃芩 芍藥 桔梗 茯苓 本 白術 甘草(各半兩)咀,水三升,煎至二升,下大黃,取一升二合,去滓。溫溫飲一盞,移時勿膈食再服之,得快下,壯熱便歇,其下利亦止。凡秋夏早熱積日,或有暴寒折之,熱無可散,喜搏著肌中,作壯熱氣也。胃為六腑之表,最易為暴寒所折故也,虛人亦不發壯熱,但下利或霍亂,不宜用此。實人有服五石人,喜壯熱,與別藥下則加熱,喜悶而死矣。是以宜以此下,和其胃氣。(調中湯又治陽病因下,遂協熱利不止,及傷寒不因下而自利,表不解,脈浮數者,皆可去大黃,加葛根成一兩煎服之,殊驗也。)囗茵陳丸囗療瘴氣及黃病 瘧。
茵陳 梔子 鱉甲 芒硝(各一兩) 大黃(二兩半) 豉(二合半) 常山 杏仁(各一兩半)巴豆(半兩)細末,蜜丸梧桐子大。初得時氣,三日內平旦米飲服二丸,如人行十裏久,或吐或利,或汗出,不爾,更服一丸,以熱粥投之,老少以意加減丸數服。若黃病痰癖,時氣傷食 瘧,小兒驚熱欲發癇,服之無不瘥者。療瘴神驗,赤白痢服之亦效。春初有宿熱,根據上法服之,取吐利,當年不憂熱病。(有性殺藥者,每服七丸、五丸。)囗抵黨湯囗治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乃熱在下焦,小腹當硬滿;小便反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血在裏故也。(小腹滿而小便不利者,非血證。)水蛭 虻蟲(各十枚) 桃仁(七枚) 大黃(一兩)咀,以水二升半,煮至一升二合半,去滓,溫溫分四服。未下,再服。虛人隻可作半料服之,如作煮散,每五錢水一盞半,煎一盞,去滓服之。
囗桃仁承氣湯囗治太陽病不解,熱結在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者乃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隨證行湯解外。外已解,但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不惡寒為外解。)桃仁(二十四個) 大黃(二兩) 甘草 桂枝 芒硝(各一兩)咀,以水三升半,煎取一升半,去滓,內芒硝烊化,溫服一盞。虛人減作半料,亦可作煮散。
每五錢,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去滓,下芒硝一錢半,烊化服之。
桃仁承氣湯又治產後惡露不下,喘脹欲死,服之十瘥十。
龐曰:脈朝夕快者,實癖也,可下之。朝平夕快者,非癖也,不可下。快謂數脈,六七至者也。
若脈數一息八九至,慎不可下,若下之則煩躁,下利不止而死。凡數脈與皮毛相得,亦不可下也。
合下不下,令病患腹脹滿,通身浮腫而死。
不可下證
脈軟而弱,弱反在關,(關下三分也。)濡反在巔,(關上三分也。)微反在上,(寸口也。)澀反在下。(尺部也。)微則陽不足,澀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煩躁,澀則無血,厥而且寒,宜建中湯。(方在不可汗證中。)陽微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
諸動氣在心腹上下左右,俱不可下。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幹,頭眩心悸。(宜竹葉湯,方在不可汗證中。)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裏拘急不止,動氣反劇,身雖有熱反欲倦。(先服幹薑甘草湯,方在太陽證中,後服建中湯,方在不可汗證中。)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冷,熱汗自泄,欲水自灌,竹葉湯主之。(方在不可汗證中。)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堅,半夏瀉心湯主之。(方在痞證中。)咽中閉塞,不可下。
龐曰:諸脈濡弱微虛細相搏,俱不可下。
諸四逆,不可下,虛家亦然。
龐曰:若下證悉具而見四逆者,是失下後氣血不通使然,但手足微厥,掌心常溫,時複指稍溫便下之,不可拘忌也。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也。
龐曰:凡下證,小便不利或尚少,未可攻之也。
不當下而強下之,令病患腸胃洞泄不禁而死。
可水不可水證
龐曰:凡病非大渴,不可與冷水。若小渴口咽幹,小小呷滋潤之;若大渴煩躁甚,能飲一鬥者與五升,能飲一升者與半升,若乃不與,則幹燥無由作汗,煩喘而死者多矣,但勿令足意飲也;若大汗將來,躁渴甚者,但足意飲之勿疑。常人見因渴飲水而得汗,見小渴遂強與之致停飲,心下滿結喘而死者亦多矣。其有熱脈數,尚可作汗而解者,出於天幸也。
囗五苓散 囗治病患水藥入口則吐,或渴而嘔者,或汗後脈尚浮而煩渴者,或下利渴而小便不利者,或因渴停水心下,短息者,難治。嘔而小便不利者,皆主之。
豬苓 白術 茯苓 桂枝 澤瀉(各半兩)細末,白飲調下二錢,日三服,數飲暖水,汗出效。
陽明病,小便數者,大便即堅,不更衣十日無所苦。欲得水,但與之,當以法救;渴者,五苓散主之。
霍亂,頭痛發熱,身體疼,熱多欲飲水,五苓散主之。若得病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采不與人相當,勿以火導之,但以豬苓散方寸匕服之。當逼飲新汲井水一升,即令指刺喉中吐去之,病隨手愈。若不能吐者,勿強與水,水停則結心下也,當以藥吐之,不爾,更致危病。若當吐不吐時,以豬苓散吐之,其死迨速矣,亦可針之尤佳。夫飲膈實難治,此皆三死一生也。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躁煩不得眠,其人欲飲水者,但與之,當稍稍飲之,令胃和則愈。
可吐不可吐證
龐曰:胸膈痞悶,痰壅塞礙,脈得浮或滑,並宜瓜蒂散吐之。(方在厥陰證中。)產後六七日內下瀉,諸藥不效,得此脈與吐之,瀉立止。
下利日數十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吐之則止。
龐曰:虛家當吐而不敢吐之,宜以枳實散壓氣毒痰水,過日毒入胃,乃可微下之也。
諸四逆脈微弱虛細,或弦遲,雖中滿悶,不可吐,宜橘皮湯、枳實散之類。(橘皮湯在和表證中,枳實散在敘論中。)不可吐而強吐之,氣築心即死矣。
可灸不可灸證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桂枝湯內加桂枝足成一兩一分,如前法煎之。)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灸少陰七壯。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暖,反微喘者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合灸不灸,令病患冷結,久而彌固,氣衝心而死。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痹,此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以知汗出而解。
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不當灸而誤灸,令火邪入腹,幹錯五髒,重加煩而死。
可火不可火證
下利,穀道中痛,當以熬鹽末熨之,或炒枳實末溫熨,二味相兼益佳。若臍下冷結,不可便熨,冷氣攻心腹必死。須先用藥溫之,久而可熨。凡臍下冷結成關陰,大小便不通,服藥雖多,不見效,以炒鹽熨臍下,須臾即通。然關陰已,服巴豆、甘遂、大黃、輕粉之類太多,即暴通利而損人,尤宜詳之也。
可溫證
大法冬宜溫熱藥。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幹嘔者,不可吐,宜四逆湯溫之。(方在四逆證中。)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大,因爾腹鳴,宜當歸四逆湯溫之。(方在四逆證中。)
火邪證
(醫以火臥床下,或周身用火迫劫汗,或熨、或誤灸,皆屬火邪也。)傷寒脈浮,醫以火迫劫之,亡陽,驚或狂,起臥不安者,宜囗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囗。
桂枝(一兩半) 蜀漆(一兩半) 甘草(一兩) 龍骨(二兩) 牡蠣(二兩半) 生薑(一兩半) 大棗(六枚)以水六升,先煮蜀漆減一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盞。無蜀漆以恒山代之。火劫後脈浮,當汗出而愈。
火邪下之,因燒針煩躁者,囗桂枝甘草湯囗主之。
桂枝(半兩) 甘草 牡蠣 龍骨(各一兩)以水二升,煮一升,去滓,溫取一盞,可代救逆湯使之。
龐曰:灸及燒針後,證似火劫者,並宜火劫治之。煩躁驚及狂,用六石風引湯尤良,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亦通用。
病患因火劫,至十五六日,身黃下利,狂欲走。師脈之,言當下清血如豚肝乃愈,後如師言。
何以知之?師曰:寸口脈陽浮而陰濡弱,陽浮為風,濡弱為虛,浮虛受風少血,發熱惡寒,灑淅項強頭眩。醫以火熏鬱令汗出,惡寒遂甚,客熱因火而發,怫鬱蒸於肌膚,自為黃,小便微難,短氣,鼻中出血。而複下之,胃無津液,利遂不止,熱瘀在膀胱,蓄結成積,狀如豚肝。當下不下,心亂迷憒,狂走赴水,必不能自製。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醫所為,輕者得愈,極者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