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講別人不願講的實話
鴻水原來有個頗為女性化的名字——瞿繼紅,這是媽媽給起的,後來他自己把“紅”改為“鴻”,後來又起了“鴻水”這個筆名。“我喜歡‘鴻’這個字,‘鴻’就是大的意思,感覺很大氣。”改名後的他,名氣的確越來越大。
大部分人知道鴻水這個名字是通過他的博客。從2006年開始寫博客到現在,鴻水總是和娛樂圈的敏感話題聯係在一起,如“陳凱歌PK胡戈事件”、“揭露明星博客作假”、“聲討DVD強製消費廣告”等等。
學過音樂、當過記者的鴻水現在辭職在家,專評娛樂圈是非,揭明星們的傷疤,幾乎每天寫一篇博客,且文筆犀利。他受網友追捧,卻遭粉絲攻擊。他出名了,開博一年就被譽為“偶像殺手”,迅速從無名之輩成為網絡名人。
身在娛樂圈,總揭明星的短不怕沒法混嗎?鴻水說:“我做娛樂記者近6年,很熟悉這個圈子。我的性格又很直,看到不好的就要說,愛把很多人不願講的實話講出來,總覺得有一種責任感。但我從來對事不對人,以沉默的姿態麵對這個世界我做不到。”
自己也要當偶像
鴻水提出“第一偶像批評家”的概念,簡稱“第一偶評家”,不僅評說偶像,還要自己當偶像。他說:“為什麼不做第一個?我就是想走一條別人沒走過的路,倡導形象與精神共存的偶像批判風格。一開始很忐忑,現在很坦然。”
鴻水喜歡簡單,一件衣服要穿到破了才換,最新的一套衣服是為了到電視台錄節目現買的。後來,頻頻出鏡的他開始注意外表,還曾拍過一套寫真,不過拍完了他自己都覺得別扭:“還是簡單好,我更想用我的文字影響別人。”
鴻水不抽煙,因為一抽嗓子就會疼好幾天;也不喝酒,因為一聽啤酒下肚就不省人事。他唯一的“不良嗜好”是愛熬夜寫文章,晝伏夜出,白天要睡到被電話吵醒為止。
自由職業的鴻水還在做明星策劃、推廣工作。他說自己就是個幕後推手,主推新人,告訴他們如何少走彎路,因為從北漂成為名人的他深知一個人奮鬥的不易。他也把自己的奮鬥故事寫進了半自傳體小說《彪悍的青春》。他的MSN簽名一度寫著:奮鬥、奮鬥、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