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出道(1 / 1)

當北漂上當白扔3800塊錢

時光倒退8年。1999年9月10日,那是鴻水第二次來北京。之前老師曾帶著他們來北京參加一場聲樂比賽,而這次,他以班長的身份帶著10個同學來北京圓音樂夢,“我是山東人,在河北上學,學的是民族唱法,最喜歡王傑,有著狂熱的明星夢,把未來想得特美好。我帶著800塊錢就來闖京城”。

11個年輕人天天奔波於各個經紀公司,拿著自己錄的歌曲小樣給別人聽,希望能被慧眼獨具的伯樂相中。鴻水是其中最膽小的一個,懷揣老師的介紹信,卻徘徊在大樓外不敢進門。但半年後,他成了唯一一個堅持留在北京的人。

初涉娛樂圈,鴻水就嚐到了上當的滋味。經紀公司上來先把他誇了一通:形象好,唱得不錯,培訓一個月就可以簽約成為藝人,不過要先交3800塊錢的培訓費。簽約,多有誘惑力的字眼,但沒錢怎麼辦?鴻水硬著頭皮給家裏寫信,謊稱自己得了急性腦膜炎。很快,錢寄來了,簽約了,鴻水卻無所事事起來。問經紀公司,人家回答:“要想出歌得自己掏錢。”

鴻水知道上當了,那天他一個人走在街頭,看哪兒都不順眼。父母的血汗錢就這麼沒了,眼淚陪了他一路。但他知道,沒人能幫他,他隻能靠自己。他回憶說:“當時那種落寞、迷惘無法形容,如果當時放棄了,也就算了,但我堅持了下來。”

領到1500塊錢躲進廁所興奮

無名無號、無產無業、無親無故,鴻水當起了北漂。給醫院送醫藥報紙、在歌廳當服務生,每個月掙幾百塊錢,勉強溫飽。他租了一間五六平方米的小屋,隻夠放一張床。一天花一塊錢買五六個饅頭,就著辣椒,蘸著鹽水,一頓吃倆,不餓就行。

一次冬天下雪,他騎車送報,一個急刹車,人就摔了出去,腿上被劃出一道7寸長的口子。現在鴻水的腿上還留有疤痕,時刻提醒著他記住那段艱難的日子。

那時鴻水的精神支柱是音樂,用小CD機聽歌是他的全部業餘生活。作詞、作曲、演唱他都在行,卻沒有地方能讓他施展拳腳。“我放棄學業就是為了來送報紙嗎?這不是我想要的,我開始寫東西。”鴻水說。

《搖滾路上》是鴻水發表的第一篇文章,掙了50塊錢稿費,而當時他送一周報紙才掙幾十塊錢。這是一種動力,他開始每天寫文章,向各個報社投稿,內容大都是他對音樂的感受。終於,一篇題為《質疑朋克時代》的文章讓他得到了進報社當編輯的機會,這對沒有學曆的他是莫大的鼓勵。

試用期的工資是1500塊錢。領工資那天,鴻水從早上一直等到下班,因為他身上的錢連回家的路費都不夠了。他獨自跑到廁所發愁,盤算著要是不發工資怎麼回家,正巧聽到同事議論發工資了,“我是第一個跑到財務處領工資的,拿到錢既興奮又激動,怕別人看到我的狼狽樣,我又跑回廁所,一個人偷著樂。當時感覺特別棒,馬上給朋友打電話請他吃飯。”第二個月,他轉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