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治理國家,總是遵循事物的規律,奉行事物的正理。對待應當獎賞的,群臣不能推辭;對待應當懲罰的,群臣不敢回避。獎賞功勞懲罰罪過,是為了天下興利除害。雜草不鏟除,就會損害莊稼;盜賊不懲罰,就會傷害良民。舍棄公法而施行私惠,就會有利奸惡而助長暴亂;施行私惠而獎賞無功,就會使人民苟且偷安而攀附君主,施行私惠而赦免有罪,就會使人民輕視君主而輕易做壞事。舍棄公法而施行私惠之類的事,明君從來不做。因此《明法》中說:“不在法度之內大行恩惠。”
大凡君主都希望人民積極效力,要指望人民為自己效力,必須做到確立法度而有令則行。治理國役使人民莫不如法律,禁止淫亂平息暴力莫不如刑罰。窮人沒有不想奪取富人財產的,然而不敢那樣做,是因為法律不容許;強者沒有不能欺淩弱者的,然而不敢那樣做,是因為害怕法律的懲罰。因此,百官的事務,若按法律督查,奸惡就不會產生;暴虐傲慢的人,若用刑律責罰,禍患就不會興起;群臣的進用,若用策略駕馭,私欲就不會樹立。因此《明法》中說:“任何行動都不違背法度,以便禁止過錯而排除私欲。”
君主之所以能夠控製臣下,是因為擁有威勢。如果威勢在臣下手中,君主就受製於臣下;威勢在君主手中,臣下就受製於君主。受蒙騙的君主,並非被人堵塞了門戶,可是卻有令不能推行、能禁不能製止,想要的得不到,正是因為失去了威勢。因此威勢隻把握在君主手中,則使群臣害怕而恭敬;法律政令隻由君主頒布,則天下服從。如果威勢被臣下分散,則有令不能推行;法律政令由臣下頒布,則人民不會服從。明君治理天下,總是獨自掌握威勢而決不與臣共享,獨自控製法律政令而不能由臣下頒布。因此《明法》中說:“君威不能由兩人擁有,政令不能從兩處頒布。”
明君,總是統一度量,樹立禮法,而後就堅決遵守它,因此法令頒布人民就會聽從。法度,是天下人的行為規範,是萬事的準則;官吏執法,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安危。因此明君治理國家,服從法度的予以獎賞,違反法度的予以懲罰。以法判罪,人民雖死亡而不會有不滿;以法量功,人民接受獎賞而不用感恩戴德;這就是以法辦事的功效。因此《明法》中說:“以法治國一切都容易成功。”
明君,擁有法度進行製裁,因此群臣都服從製度管理而不敢為非作歹。百姓知道君主以法辦事,因此對待官吏的役使,符合法度則人民服從,違反法度則人民抵抗。人民用法度與官吏相互製約,臣下按法度為君主辦事。因此奸詐虛偽的人不能欺騙君主,嫉賢妒能的人不能賊心妄想,奸讒阿諛的人不能巧施伎倆,即使在很遠的地方,也不敢胡作非為。因此《明法》中說:“有法度作裁斷,人們就不可能以詐偽投機取巧。”
權衡,是用來稱量輕重的。然而人不事奉它,並非內心厭惡財利,而且因為權不能為其增加或減少數量,衡不能為其加重或減輕分量;人們知道事奉權衡得不到利益,於是就不事奉它了。因此明君在上執政,大臣不能枉法,官吏不能徇私;人民知道事奉官吏得不到利益,於是就不用財貨賄賂他們了。像權衡一樣公平公正對待事物,奸詐之人就不能大行私欲了。因此《明法》中說:“有權衡作稱量,人們就不可能在輕重利害上相互欺騙。”
尺、寸、尋、丈,都是用來測量物體長短的,用尺寸測量長短,則會準確無誤。尺寸的度量,即使是富貴強大的人,也不會為其加長;即使是貧賤卑微的人,也不會為其減短。公平而沒有偏私,即使奸詐之人也不能令其有誤。因此《明法》中說:“有丈尋作計算,人們就不可能在長短上出現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