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獲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獲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親弗悅,弗信於友矣。悅親有道,反身不誠,不悅於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
譯文
孟子說:“職位卑下而得不到上級信任的,是不能把百姓治理好的。想得到上級信任有辦法,得不到朋友的信任,就得不到上級的信任。想得到朋友的信任有辦法,侍奉父母得不到父母的歡心,就得不到朋友的信任。使父母歡心有辦法,問問自己,侍奉父母不是誠心誠意,就不會使父母歡心。使自己誠心誠意有辦法,如果不懂得什麼是善,就不會誠心誠意。因此,誠,是天的根本法則,追求誠,是做人的根本法則。拿出至誠而不能使別人感動的,是從未有過的;不誠,是不可能感動別人的。”
解讀
本章是對上一章的深入發揮。
孟子從如何能“獲於上”這一士人關注的問題開始,推及信於友;由信於友,推及悅於親;由悅於親,推及誠其身;最後由誠其身,推及明乎善——環環緊扣,由外而內,說明一個人想在社會上得到上上下下的信任,要在明乎善之後,能“誠其意”。人必須知善惡,以誠待人,由父母而朋友,由朋友而上級領導,這是人生的正路。
由這一章可以看出,孟子所學,正是儒家由孔子而曾子、由曾子而子思的理論係統。孟子雖然沒有直接受教於孔子的傳人,但他沒有受當時流行的諸子百家學說的影響,而能私淑儒家學說,忠實於儒家學說,確實表現出超人的智慧。而他所著的《孟子》一書,對孔子的心性論、修養論以及政治文化理論,都做了傑出的發揮,可以說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所以,他被後人尊為“亞聖”。
原文
孟子曰:“伯夷辟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譯文
孟子說:“伯夷躲避紂王,住在北海的海邊,聽說周文王起來行仁政,就高興地說:‘何不到西伯那裏去呢!我聽說他是善於奉養老年人的。’薑太公躲避紂王,住在東海的海邊,聽說周文王起來,就高興地說:‘何不到西伯那裏去呢?我聽說他是善於奉養老年人的。’兩位老人,是天下最有聲望的老人,都歸於西伯,這等於天下的父輩都歸於西伯了。天下的父輩都歸於西伯,他們的兒子還能到哪裏去呢?如果諸侯中間有施行文王那樣仁政的,七年之內,就可以向天下發布政令了。”
解讀
本章孟子講述了周文王行仁政如何感動了躲避紂王的伯夷和薑太公,而使他們前來投奔。二人投奔文王不是想做官,而是為了養老。他們不是普通的老人,無論從年齡,從品德,從學問,都堪稱天下之父。一般的善政,不會感動他們,文王的仁政,正是他們所向往的,所以都來投奔了。伯夷和薑太公——天下之父都來投奔文王養老,那麼天下的老人,自然都要投奔文王了。這樣,天下的年輕人還能到哪裏去呢?也自然來投奔文王。周文王就是這樣獲得天下人之心的。正如第九章所強調的:得人心者得天下。
最後,孟子又提出本篇第七章說過的話:“小國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原文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譯文
孟子說:“冉求做季康子的總管,不僅不能改變季康子的德行,而且在收取田賦上比過去增加了一倍。孔子說:‘冉求不是我的門徒了,你們大張旗鼓地去聲討他的罪行好了。’由此看來,國君不行仁政,你還幫助他使他富起來,都是孔子所唾棄的;何況替那些不仁的國君去拚死作戰的人呢?君主的野心是攻城掠地,為了爭奪土地作戰,一定是殺人遍野;為了攻下城池作戰,一定是殺人滿城!這就是所謂的帶領土地去吃人肉,把他們處死,也補償不了他們的罪過。所以,好戰的入,應該受最重的刑罰;從事合縱連橫的人,應該受次一等刑罰;為了增加賦稅,使百姓開墾荒地,叫他們負責耕種的人,應該受再次一等的刑罰。”
解讀
孟子開頭引用了孔子批評冉求的話,作為他評斷當時風雲人物的價值標準。他對孔子這番話的體會是:“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他認為,勇猛善戰的大將、合縱橫的謀士與富國強兵的政客等,都應該對時代的動亂與百姓的災難負責。
他認為,善戰者(如孫臏、吳起等)應服上刑,因為“一將成名萬骨枯”,他們是罪不容誅的;連諸侯者(如蘇秦、張儀),應該服第二等刑罰;“辟草萊,任土地”,為統治者搞富國強兵的(如法家李悝、商鞅以及冉求),應該服第三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