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誌。
“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柳下惠不羞汙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
“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
譯文
孟子說:“伯夷,眼睛不看不好的東西,耳朵不聽不好的聲音,不合他理想的君主,不去事奉,不是他理想的百姓,不去支使。天下治理好了,就出來做事;天下混亂,就退居在家。施行暴政的朝廷,惡人所在的地方,他呆在那裏就感到受不了。與鄉下佬相處,他認為就好像穿戴著朝服朝帽坐在爛泥裏和炭火上一樣。當商紂的時候,他住在北海海邊,等待天下的清平。所以,聽到伯夷節操的人,貪婪的也廉潔起來了,懦弱的也意誌堅強起來了。
“伊尹說:‘哪個君主不可以事奉?哪個百姓不可以支使?’因此,天下治理好了出來做官,天下混亂也出來做官。他說:‘上天生下這些百姓,就是要使先知先覺者來使後知後覺者覺悟過來。我,是百姓中的先覺者,我要以堯、舜之道使現在的人有所覺悟。’他想:天下的百姓,如果有一個男人或一個婦女沒有沾潤上堯、舜之道的恩澤,就像自己把他們推到山溝裏去一樣。他是自己把天下重擔挑在自己肩上的。
“柳下惠不以事奉壞的國君為可恥,也不因官小而辭掉。入朝做官不隱藏自己的才能,但一定要按照他的原則辦事。自己被免職也不抱怨,窮困潦倒也不憂慮。和鄉下佬相處,也怡然自得,而不忍心離開。他說:‘你是你,我是我,即使你在我旁邊赤身露體,又怎麼能玷汙我呢?’所以,聽到柳下惠節操的人,胸襟狹小的人也寬容起來了,刻薄的人也厚道起來了。
“孔子離開齊國時,不等把淘的米濾幹就走;但離開魯國時,卻說:‘我們慢慢走吧,這是離開魯國的態度。’應該馬上走就馬上走,應該時間長些就時間長些,能夠在這個國家相處就在這個國家處下去,應該做官就做官,這就是孔子。”
孟子又說:“伯夷,是聖人中清高的人;伊尹,是聖人中負責的人(能擔重擔);柳下惠,是聖人中隨和的人;孔子,是聖人中最合時宜的人。孔子,可以稱之為集大成者。什麼是‘集大成’?就像奏樂開始時敲鎛鍾,是節奏條理的開始;結尾敲玉磬,是節奏條理的終結。條理的開始在於智,條理的終結在於聖。智,好比技巧;聖,好比氣力。就像在百步之外射箭,射到,是由於你的氣力;射中,卻不是由於你的氣力。”
解讀
本章孟子評論了四位聖人。前三位聖人都有自己的特點,都給社會樹立了不同的榜樣,產生了良好的影響。孟子稱讚伯夷是“聖之清者”,伊尹是“聖之任者”,柳下惠是“聖之和者”,但又認為他們三人都有所偏,都有自己的局限。如《公孫醜章句上》第九章就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孟子認為,隻有孔子堪稱“聖之時者”。他不像伯夷那樣隻知道“清”,而是可以清的就清;也不像伊尹那樣不論什麼任務都擔起來,而是可以擔的就擔起來;也不像柳下惠那樣不論時、地、人、事都能湊合,而是可以和的就和。他稱讚孔子為“集大成者”,即孔子能繼承三個人的優點,克服三個人的局限,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無可無不可”(《論語·微子》第八章)。
孟子用“金聲玉振”比喻孔子的“集大成”。八音有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如果獨奏一種樂器,演奏的再好,也隻是一種聲音,隻能說是小成,就像伯夷隻顧清了、柳下惠隻顧和了而不顧其他。合“金聲”和“玉振”是說孔子“始條理”像“金聲”,聲音很大,即能清、能任、能和;最後“終條理”像“玉振”,能溫和,始終如一,即能清而且任,任而且和,和而且清,有始有終,條理如一。“始務理”(如伯夷等),是智者之事;“終條理”,是聖者之事。智好比技巧,聖好比氣力。像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在百步之外射箭一樣,他們能射到,但不能射中,孔子是既能射到又能射中。
原文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嚐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製,地方千裏,公侯皆方百裏,伯七十裏,子、男五十裏,凡四等。不能五十裏,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大國地方百裏,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次國地方七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小國地方五十裏,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