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拒賄,言出行隨。在封建社會裏,讀書人爬上統治階級的政治舞台之後,並非因此而都變成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貪官。史實證明,不少士大夫由於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的不同,對於勞動人民是了解的和同情的。他們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緩和階級矛盾,在不損害統治者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往往能夠或多或少地照顧到被統治者的利益,替人民說好話辦好事。所以,他們在人民的心目中是一些“沒有忘本”的清官,和那些貪汙受賄的贓官是有本質區別的,因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擁護和尊敬。春秋時宋國的廉臣樂喜,對給他贈送美玉的人說,汝以美玉為寶,我以不貪為寶;我若受玉,就失去了最寶貴的東西。唐朝監察史(彈劾百官的官)杜暹把這種品德修養強化到了麵對重金不動心的程度,他在奉詔去安西都護解決民族糾紛時,突厥國王在宴席上饋送重金以為“見麵禮”,杜暹拒不接受,旋即考慮到關係問題又接受了,但他並未“裝腰包”,而是把它埋入自己所住的帳篷的幕帳底下,在“公事畢”上京複命的途中,通知突厥人按指定的地點收回贈金。突厥人由衷地佩服這位欽差大臣,杜暹也因此而“甚得夷夏之歡心”,從而促進了民族交往,增強了民族團結。
為民申冤,剛直不屈。春秋時的齊相晏嬰就是這方麵的代表人物。當齊王勞民傷財,大興土木,修建專供他個人享受的長樂台(歌舞廳),並且為此而特意舉行了開工典禮,大擺宴席時,晏嬰冒著生命危險,在宴會上當眾質問齊王:“歲已暮矣,而獲不收,忽忽矣如之何?歲已寒矣,而役不罷,惙惙矣如之何?”(《晏子春秋·外篇》)。晏嬰對齊王的這種隻顧貪圖享受,不管國計民生,“望之不似人君”的行為,直麵直碰,慷慨陳詞:桓公之時,任賢使能為左臂右膀而治國,而今你左娼右優沉溺女樂,不關心民間疾苦,怎麼能對得起你的祖先呢!齊王聽了,十分尷尬隻好停工,晏嬰的這種為民請命,不避殺身之禍,敢與最高統治者抗爭的精神,令人十分欽佩。
漢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的家奴,狐假虎威,仗勢欺人到了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殺人的程度,人皆因其有強硬的後台,隻能忍氣吞聲。董宣卻認為,“是可忍孰不可忍”。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智取凶手“格殺之”。果然觸怒了皇帝,劉秀要“棰殺”他,他理直氣壯,毫無懼色地質問劉秀:“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理天下乎!”皇帝被問得啞口無言!董宣問罷,頭碰宮柱,頓時血流滿地,嚇得劉秀呆若木雞。董宣蘇醒後,劉秀明知自己犯有包庇親屬的錯誤,不僅不承認,還要董宣向公主低頭道歉。“耿介不同於俗”的董宣,死不低頭,劉秀不敢勉強,隻好認輸地說,董宣“真是個強項令”。從此以後,洛陽城裏,豪強再也不敢草菅人命,因而到衙門擊鼓喊冤的大大減少了,幾乎聽不到鼓聲,人們都由此而能安居樂業了。
疾惡如仇,執法如山。“人治”大於“法治”,這是封建統治階級的一大發明和獨特創造。因為它們的最高統治者自以為是“真龍天子”,是上蒼派往人世間“替天行道”的獨一無二的天之子。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也就是自然的了。所以,皇帝擁有一切,一切的一切,包括生殺予奪,不由法治由人治。“朕即國”,“命為製,令為詔”,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庶民百姓,又何足算也!這在一般人的眼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也無奈他何。然而它在廉吏的心目中,並不完全這樣認為,也是他們的最大特點——“廉法”。守法不失,執法不移,即使是擁有至高至大權力的最高統治者,在法律麵前也不能有所例外,“應以法令為本”。於是,執法如山,法不阿貴,就成了廉吏的神聖職責。像婦孺皆知的包公,他在擔任皇親國戚等權貴集中的京師所在地開封府的知府時,得知達官貴人強占公地修花園、築亭榭,為害人民,當即下令拆除,同時呈準撤銷了強占者的官職。對上級官員如此,對自己的親屬也是。當他獲悉自己的堂舅仗勢欺人、橫行鄉裏的情況,毫不猶豫地打了七十大板。包拯效之於前史,行之於當時,傳之於後世。如宋仁宗時“誅除強惡”的“鐵麵禦史”趙抃;明初善於斷案、彈劾奸佞使“貴戚震栗”的“冷麵寒鐵公”周新;萬曆年間“敏斷如包拯”的張淳;以及眾所周知的執法公正、除暴安良的廉吏況鍾、施公(世綸)等,都是疾惡如仇,執法如山,“清素在公”的廉吏,是為民造福的好官。
廉吏“以廉為本”的思想光輝千秋不滅
縱觀曆史,每當統治階級日趨腐敗,而廣大人民鬥爭尚未掀起的時候,如上所述的廉吏,他們反對貪汙,反對奢侈,冒死諫諍,為民請命,秉公執法,不畏權貴的鬥爭精神,都起到了揭露封建統治專製獨裁的作用。這種精神堅持得越徹底,統治者的腐朽行為就暴露得越深刻,人民對“清平世界”掩蓋下的殘暴統治也就看得越清晰。但由於複雜的社會原因和人際關係,清官廉吏的希望,往往由失望變成了絕望,甚至被讒遭逐或陷入監牢,死不瞑目。不過,他們理想的破滅常常會引起廣大人民對封建統治者的鬥爭,從而成為曆代農民起義的一種推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如果對曆史采取虛無主義,對廉吏采取不承認主義,甚至認為廉吏、貪官都是封建官吏,都是一丘之貉,這是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思想方法,是與客觀存在大相徑庭的。曆史事實雄辯地說明,清官廉吏是以“清正廉潔”為其生活目的和行動導向的,正如包拯所說:“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包拯集·遺訓》)。所以,在他們的一生包括個人生活和公務處理中,“廉”是不可須臾離開的,具體表現在:
誌行修法,固守勤儉。漢武帝時出身貧苦的倪寬,後雖升禦史大夫,他依舊“衣若僮仆”“食若庸夫”“側身行道”(《鹽鐵論·救匱篇》)。東漢時的會稽郡第五倫,薪俸二千石,位不為不高,祿不為不厚,但他依舊注重節儉,自己動手割草喂馬,妻子依舊下廚做飯,領取俸糧後除了自用部分,餘皆低價售給貧困者。曆任北周、西魏、北魏員外騎侍郎等十種高官的裴俠,“所食唯菽麥、鹽菜而已”,對公款一文不取。他的堂弟(朝官)勸他: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功名利祿,要盡情享受,像你這樣一心為公,兩袖清風,何苦呢?裴俠回答:清廉是做官的本分,節儉是立身的基礎,我所以清廉自守,並不是為了獵取美名,目的在於修身養性,同時也害怕有損前輩廉潔的清名啊!史實證明,凡為廉吏,都是嚴於律己的。地位變了,簡單樸素的生活作風不變;權力大了,艱苦奮鬥的作風不變。因為他們深知,作為“民之父母”,不管在什麼時候,什麼環境裏,都要以身作則,“其身正,不令而行”,這是“勞心者治人”的最有效的辦法。
赤心為民,愛民如子。廉吏的“人饑如己饑,人溺如己溺”,同情人民、愛護人民的思想是值得人們欽佩的。乾隆年間山東濰縣的縣令鄭板橋就是這類人物的傑出代表。他關心人民疾苦到了“睹物思人”的地步:“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鄭板橋集》)這也是他以“安黎民”“濟蒼生”為做官宗旨的原因所在。鄭板橋反對說大話、空話和謊話,說了的就做,每遇貧家子弟讀書無錢即解囊相助。更值得稱道的是他在濰縣連署7年,有5年是旱、蝗、水災,民生凋敝,哀鴻遍野。板橋見此慘狀,在請求“賑濟”的同時,采取了“以工代賑”的辦法,招引災民赴工就食。為使耄耋婦孺也有飯吃,下令大戶人家輪流在道邊巷口開廠煮粥,同時責令囤積居奇者以平價糶糧於饑民。他本人更不待言,節衣縮食,削俸救災,“恨不得填滿了普天饑債”。
明代洪武年間的山東濟寧府知府方克勤也是這樣。他蒞任時,“民不得穡,哀號即工,聲聞數裏,旦暮不休。”(方孝孺《遜誌齋集》)方看在眼裏,痛在心裏,憂憤不食,仰天長歎:“民病不救,焉用我為。”(同上)於是,與民同力且身先士卒,興修水利,發展生產,曆時三年,使所屬州縣民有積粟,富庶充實。
重視吏治,選賢與能。“得人者興,失人者崩。”這是曆史的經驗和教訓,封建社會每到腐敗的朝代,往往壞於不學無術之人。東晉南朝士族門閥占統治地位的時期就是如此:朝廷不用人才用蠢材,連文案都讀不懂的士族王敬弘居然躍居尚書仆射的寶座,而且一升再升,直至尚書令。一個“德不稱其位,能不任其職”(王符《潛夫論》)的庸人,其所以能夠不斷高升的秘訣是“有錢能使鬼推磨”,我行巨賄,你授高位,上層昏庸,下層黑暗,黃鍾毀棄,瓦缶雷鳴,以權易利,貪汙成風,拚命搜刮,民窮財盡。官逼民反,這自然是要滅亡的!所以,凡是明君賢臣都很重視官吏的選拔,像漢宣帝繼承“文景之治”選賢與能的優良傳統,選拔了能為民“興利除弊,廉而有實”的朱邑為北海郡太守。清初的張伯行也是這樣,他剛毅耿直,革除總督巡撫積弊,而權臣佞小卻對他恨之入骨,與督撫合謀暗算。當康熙下詔責令督撫薦賢時,伯行自被排斥在外,康熙知情,為興國計,毅然保舉伯行而超拔為福建巡撫。
綜上所述,廉吏的所作所為,都是以“廣廉”為標準,都是從“先天下之憂而憂”的思想出發,由“廉家”而“廉政”,“廉風”不移,毫無私蓄,是“人服其廉”(《舊唐書·劉晏傳》)的。由此可見,“廉風”的培養並非輕而易舉,但也不是難於上青天的。東晉南朝黃門郎傅琰之子傅翽在論及這個問題的秘訣時說:“唯勤與清而已。”他在解釋唯“勤”與唯“清”的培養法及其重要性時說:自己清白,處事才公正,紀律的尊嚴才能得到維護,官員們就會跟著你廉潔奉公。自己勤懇,就能了解下情,案件及時處理,社會矛盾不會激化,境內自然就治理好了。官員若能清白廉正和屬勤職守,事情就不會做不好的。這實質上又是對於清官之所以為清官、吏民之所以愛清官的全麵總結。由此下述問題則不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