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激發學習動機的方法(二)(1 / 3)

培養興趣 身先士卒

【開篇語】對於幼兒和低年級兒童來說,要想孩子對某些事物感興趣,父母首先做出對某事物有興趣的樣子來,就會引起孩子對這一事物的關注。

有些父母抱怨,他們想讓孩子做什麼,孩子就是不去做;想讓孩子喜歡什麼,孩子卻不喜歡,因此,對孩子的束手無策。事實上,孩子絕不是父母想讓他喜歡什麼,他就對什麼事情感興趣。比如,有些父母嚴肅地板著麵孔對孩子說:去,去看書去;你去到外麵走走;去把第35頁的題全做了……這樣的話孩子聽了像是在執行父母的命令,學習也變成在給父母學,所以孩子不願去做。還有的父母的話更是讓孩子不願接受,他們瞪圓了眼睛大吼:“趕快給我學習去!”把學習純粹變成了父母的事情。尤其是對於4~7歲或年齡更低的孩子,隻是用語言指揮,孩子往往是難以遵照父母的話去做的。他們還不善於語言思維,還缺少遵照語言來支配自己行為的能力。

孩子的思維方式是形象思維。他們善於模仿大人們的樣子來做事情。父母要想讓孩子對哪一方麵的事情感興趣,自己可以先做出對這一事物有興致的樣子,來感染孩子,吸引孩子,從而達到引導孩子的效果。當孩子產生興趣後,會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產生疑問,父母對孩子的疑問加以解釋。這樣,既滿足了孩子各種興趣,又指導孩子學習知識。

作者曾多次做過這樣的試驗,實踐證明是很有效的。一次我帶著6周歲的兒子走進一家中藥店。在店裏我很有興致地觀看一些動、植物標本,對那些叫不上名的植物向售貨員詢問。看過一段時間後,孩子開始指著植物標本問我各叫什麼名子,這時我再向孩子介紹各種動、植物標本的名稱。如果剛一進藥店就向孩子作介紹,孩子隻是被動地接受,如果對孩子提出的問題不解答,孩子得不到心理的滿足;兩者都不能激發起孩子的興趣。當我第二次帶孩子進藥店,孩子主動問我:“這些標本是幹什麼用的?”說明他對這些植物標本產生了興趣。進一步我向他解釋這些動植物都是藥材,可以治愈疾病。孩子了解到了人與動物、植物的聯係。

當第三次走到藥店門口時,孩子提出想進去再看一看。可見孩子已經對這裏很有興趣了。試想,如果第一次走到藥店門口,就對孩子說:“去一一你去到裏麵看看去。”而自己隻是在門外等候,孩子是難以對動植物標本產生興趣的。

俗話說,身教勝於言教。父母們對身邊發生的有一定知識的事物有興致,對與孩子有關的數學、語文、曆史、地理等方麵的相關事物表現出興趣,會促進孩子對這方麵的事物,對教科書上的知識增加興趣。

人們都對有經驗的事情感興趣。比如,一個很有繪畫能力的人和一位京戲唱得不錯的人在一起,同時麵對一場京戲和一個畫展讓他們選擇的話,前者肯定是要看畫展,後者肯定是去看京戲演出。父母們若是想讓孩子對哪方麵的事物有興趣,親自帶孩子在這一領域涉獵幾次之後,孩子對這方麵的知識有了一定的經驗,他對這一方麵的興趣也就產生了。

善用表揚 引發動機

【開篇語】表揚是一種十分有效的教育方法,也是增強兒童學習動機的途徑。表揚像氧氣,可以使小小的火焰燃得更旺;表揚像清泉,可以使弱小的幼苗茁壯成長;表揚像加油站,可以使汽車持續行。

渴望在公眾和集體麵前表現自己,並希望得到大家的稱頌是多數兒童的心理。對於這種行為和心理,教師應備加愛護,巧妙引導,使其變為穩定的學習動機。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善於鼓舞學生,是教育中最寶貴的經驗。”一些出於虛榮和幼稚的孩子,會做出可笑的事情來。一名學習並不好的學生,上課時對老師提出的問題總愛舉手,可真叫他回答問題時,他卻站起來眼望天花板,抓耳撓腮答不出來,惹得同學們哄堂大笑。如何對待孩子的這種舉動呢?有的教師肯定會很失望地讓他坐下,或者批評責備幾句,以後回答問題時少叫他。可這位教師沒有這樣做,而是和這位學生談心,問他為什麼不會回答問題也舉手。這位學生說:看到其他同學舉手他很羨慕,生怕自己不舉手同學們笑他笨。通過朋友式的談心,老師看到了這位學生渴望上進、渴望受到尊重的內心,便和這位學生訂下一項秘密協定:上課老師提問時,凡這位學生不會回答時,就舉右手;凡能夠回答時就舉左手。老師見到他舉右手就不叫他,見到他舉左手時就叫他。這樣一來,不但維護了這位學生的自尊心,而且在同學中極大提髙了他的威信。由於這位同學課堂回答問題總能答對,總是受到老師的表揚和鼓勵,這位一向被同學和老師認為笨而虛榮的孩子,很快成為成績優秀的學生。

英國教育家勞諾爾蒂說:“讚許伴隨著孩子,他自愛自尊;讚美伴隨著孩子,他鑒賞有方。”事實證明,教師的讚揚、集體的鼓勵是形成學生積極的學習動機的有效途徑。有了這種讚許和肯定,學生的智力潛能和學習積極性就會超常發揮出來。

【開篇語】蘇霍姆林斯基說:“責罰是一種特別刺人和不無危險的教育方法。”所以,教師和家長必須用智慧和善良來駕馭它。

在孩子學習和成長的過程中,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失誤和錯誤。對這些失誤或錯誤,教師除了批評教育,有時還采取懲罰的手段使學生得到深刻教訓。當然,懲罰的目的不在於為罰而罰,而在於用懲罰去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

教學中,我們常見到一些教師因“恨鐵不成鋼”而對學生大施懲罰。聽寫生字,學生把字寫錯了,一氣之下,讓學生把錯字寫數十遍,上百遍,甚至幾百遍。學生帶著怨恨的心情來寫字,不僅心理逆反,還會出現消極應付的舉動。我們曾親眼見到一名寫錯字被罰的學生,把一個字分成兩個或三個“程序”,先按被罰遍數完成一個程序,然後再完成第二個程序。例如,“何”字寫錯了要罰一百遍,就先寫一百個單人旁,然後再在右邊添一百個“可”字。這麼一來,學生為加快速度完成“任務”,完全變成了一架無整體意識的寫字機,哪還有心思去琢磨字錯在哪裏?結果,盡管被罰了上百遍,可下次聽寫照樣錯。於是老師再發火,學生又受罰,惡性循環,學生的學習興趣日見衰竭。